晚上四周暗得不见五指,抬头就是满天的星光。
刚开始的两天,我完全不适应,只觉得害怕。
只能一直黏着李聿远,寸步不离。
于是上厕所洗澡就成了个问题。
“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在我们确定关系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一句最亲近的话。
后来,我们是在一个山脚下的溪谷里洗的澡。
水很清,很能够看到鱼儿在游。
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后来一下水就忘记了,愉快地畅游着。
洗了澡后,李聿远也将东西烤好了。
我换好了衣服,坐在岩石上吃烤肉。
李聿远将洗好的衣服支在树杈上晾。
我看着他的动作,觉得他更有魅力了。
哪怕有一天我们落魄了,流浪野外,只要有他在,我就不会饿死。
他晾好了衣服,走了回来。
我将吃不完肉顺手递给了他,他顿了一下,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尴尬的想要收回,他却已经接了过去,继续吃。
我坐在一旁,喝着水。
后来不知不觉地躺在岩石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李聿远就坐在我身边,靠外的一侧。
也许是担心我睡着了之后,一不小心翻下去吧!
心里顿时有一股暖暖的情愫在涌动着。
我忍不住伸手搂住了李聿远的腰,脸贴在他的背上。
能够感觉到他因为我的举动而身子一僵,但我却不松手。
这辈子我都不想对他松手。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
新婚之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归宁之后,我们就直接出来度蜜月了。
所以一直到现在才是我们的第一次。
除了初尝情事的羞涩外,我并不后悔,反而是满满的愉悦和幸福。
在那里我们度过了最难忘了蜜月之旅。
一直到回到家里,我还没从那股兴奋劲回复过来。
还在想着什么时候再去度假。
一直到那一次,我有事去找李聿临,在他的办公室里见到了连锦瑟的照片。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连锦瑟就是连锦。
只是看着照片,然后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问着聿临,
“这是你女朋友啊!”
聿临愣了一下,下一秒才应道,
“不是,是我的心目中的女神!”
“那还不是女朋友,原来你喜欢这一类型的女孩啊!”
“她已经结婚很多年了,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哦,原来你单相思啊!“
然后聿临就不理我了。
说来我跟聿临相处得更轻松一下。
我们两个人的年纪比较接近,而且聿临性格比较开朗。
所以我跟李聿远从谈恋爱到结婚近三年的时间里,我跟聿临混得比跟聿远还熟悉。
说话自然也就肆无忌惮的。
而知道连锦瑟就是连锦,更准确的说是李连锦。
是在一次公司周年庆上。
在纪念刊里,我看到了连锦瑟的照片,她穿着礼服裙,站在李聿远的身边,应该是一次酒会活动,然后我说这不是聿临的女神吗?
一旁的李聿远的秘书看了一下后,跟我说,她是连锦,李连锦,曾经是李聿远的助理,不过几年前就已经回中国了。
连锦——
我一下子就想到了李聿远在新婚之夜说的那句话——连锦,我结婚了!
之后,我就开始有意无意地收集关于李连锦的资料,更准确的说是连锦瑟的资料。
于是关于她和李聿远曾经的似是而非的感情就渐渐浮出了水面。
李聿远曾经为了她,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将她带在身边,并提拔为助理,之后两次不顾重病,远渡重洋去帮她度过难关。
连锦瑟也曾经为了意外受伤的李聿远只身飞到了瑞士,后来不幸流产。
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让人雾里看花,扑朔迷离。
我知道一直到现在,李聿远的内心深处依然有一个位置为连锦瑟保留着,这是别人触碰不到的。
哪怕是我,也无可取代。
我很想认识这个叫连锦瑟的女人。
后来有一次机会,我和李聿远一起回到他的故乡去祭祖。
也是在那里我遇见了连锦瑟。
也许缘分就是如此的不期而遇。
因为我听说锦城就是当地的富商翟天祈以他爱妻的名字命名的。
而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连锦瑟。
所以我想去逛逛锦城。
就在那里见到了连锦瑟,一开始我并没有认出她,因为她一直低着头挑选着袖口。
直到我选了东西要去付钱,她正好也要付钱,却发现自己钱包没带的时候,我才认出了她,于是递出了我的卡说,
“先刷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