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橄榄球一方得分之后,发球就改为另外一方发球,也就是驱逐队开始发球。
由敬成站在中线中点上发球,踢向攻占队的半场10码线之后。
陈讯哨声一起,敬成就将橄榄球踢了出去,不过力道把握之恰当让攻占队的队员都亮瞎了眼,橄榄球不快不慢、不疾不徐地刚刚越过10码线的位置,球停住之后和10码线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厘米,让攻占队的队员再次短暂失神。
敬成吼了句抢球,驱逐队的队员立刻蜂拥而上,争夺球的主权。
敬成、高飞、丹尼尔日和足球部一号冲在最前面,刘牧跟在他们后面,至于摔角部的三大金刚则是慢悠悠地踱步,他们的体形致使他们不能在速度上占优,但在防守上,绝-逼占了大便宜。
不过,饶是驱逐队的前锋个个体质超于常人,却也不可能起步就达到10米每秒,所以还是让攻占队的2号球员抢到球,只不过在他将球夹在腰间之时,敬成和高飞已经一左一右冲到他的面前。
攻占队的2号在面对驱逐队两个跑得贼快的前锋时,内心有那么几分慌神,不过好歹也是从两校学生中精挑细选的优秀体育生,很快就恢复过来,他并没有选择和两人硬碰硬,而是将球传给了旁边的一号。
一号接过球,没有犹豫地就往前冲锋,可在还没有过中线之际就遭遇丹尼尔日和足球部一号的阻挡。
一号试图往左边斜绕过去,因为在他看来足球部一号自然没有丹尼尔日的身体素质强。
可他却是不知道足球部的一号球员能够得到一号的足球服可不是凭着运气随便选中的,而是靠着实力穿上足球部的一号球服的。
在一号绕着足球部一号的旁边正想突破的时刻,足球部的一号猛然向左边一扑,飞身抱住了攻占队的一号的腰部,将他扑倒在地。
而只要持球的队员被对方球员抱住不能继续前进之后就必须扔出手中的橄榄球。
倒地的一号只能快速将球抛给后面的三号,三号刚刚接到球,高飞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抓住三号的手臂,由于三号才接住球,是用双手接住的,所以被高飞抓住了手臂就不好再用手传球,只能将球扔下用脚传球。
这时候二号虽然在往回跑,但被敬成阻挡着传球线路。一号的身后丹尼尔日和足球部一号在穷追不舍,所以等前面的队员跑回来再传球是不明智的选择。
(以下是作者的话:
貌似明天就上架了,虽然写了好几部太监小说,但在这里我还算新人,也不知道我的小说算不算好,但我是在认真写的,成为苦逼写手的最初原因应该是看着小说就觉得别人写的始终不是我想看的,因为其中的内容或者角色的性格不符合自己的口味,然后我就想自己写,然而我其实不喜欢种马文,所以我想写一个让人永远看不腻的小说女主,只不过那时候的我即便有这种想法,也写不出那样的女主,所以我就先写点其他小说练练文笔,等以后积累到一定程度在写吧。
我知道上架意味着读者的流失,不过我也没几个读者,就算有,我也不知道他的存在,这是很蛋疼的一件事儿,目前我只是冲着那两百块全勤去的,至少要证明我能写小说挣到钱,因为就连父母都不相信我,认为我没考上大学就没资格写小说。写小说不是写书,这个只是讲故事,讲男人的童话,怎么可能没资格?谁都有资格,就是看谁能坚持下来。
哪怕只有两百块,只要有了开始,我想以后我能够挣得更多,直到有一天我能用钱堵住他们那只会说风凉话的嘴,可能我是有些叛逆,但父母就一定站在真理的一方么?他们只想我打一辈子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为什么我不尝试着努力去改变?人只有一个一生啊,不像手机用坏了可以再买,不像电脑速度慢了可以更换硬件升级,一辈子过去了,就真的没有什么了,那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尽量活得精彩一点?
所以,我想要改变,改变现在憋屈劳累的生活,我想读者朋友们也是一样的吧?既然要看小说,其实就是想要体验小说主角般的潇洒生活,数钱到抽筋,睡觉自然醒,女神左右抱,权利随便使,可越看小说,就会觉得小说和现实的落差实在太特么大了,无奈,只能靠我们自己努力了,不管能不能成功,至少我们需要去努力努力再努力,别向这个操蛋的世界投降!
说这么多,就是希望读者大大们随便给点订阅打赏什么的,毕竟得让我有点希望是吧?如果能够全职写作,我还能写得更好,所以在这里求订阅!求票票!求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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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谢谢读者大大们的支持,我会更加努力地写好小说的,三克油扩撒以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