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的她们只需要记得,自己努力训练早日成为对我,对狼组织有用的人,这便足够了。她们不像当初我们一样,一无所有什么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没办法保证,我们那个时候能做的,就是凭借自己的拳头和脑子,去创造我们的一切。
那个时候的我们想法非常的单纯,比现在的她们更加的单纯,我们那个时候想的不是如何发家致富,而是如何能让自己活下去。我永远忘不掉当初疤脸的威胁,如果我做不到让他满意的程度,他会亲手要了我这条小命!
我并不是在抱怨些什么,我也从不会去抱怨些什么,以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更加不会。我站起身子,笑道差不多是要吃饭的时间了,我问几个女孩子想吃什么,只要她们开口我就请客。她们的意见难得的统一,椒麻鸡。
我微微叹息,看来她们所关注的重点,依旧没有跟我达成思想上的统一。我喊上武永裴跟我走,准备去给这群女孩儿们买椒麻鸡了。这是曾经那个,我们最钟爱的味道,而且对于那个时候的我们而言,也是一顿比较丰盛的大餐了。
想起椒麻鸡这个茬,就自然而然的想起医院里面的余仁杰,我估计这小子也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过椒麻鸡的滋味儿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机会去吃。我决定,伺候好基地里面那帮女孩子之后,捎上两只鸡去医院,让余仁杰也打打牙祭。
对于我一进门便要了十份椒麻鸡这样的举动,小餐馆的老板非常的诧异,他问我要这么多能吃得完吗?我笑着告诉他说,一定吃得完。而后不仅仅是椒麻鸡,还有一些个下饭的小菜,我也不吝啬的选了一些自己爱吃的。
平日里我的嘴巴就算比较刁的那一种,通常能让我称赞的菜色,一定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儿。不过凡事也没有绝对,每个人的口味儿都不一样,就好似我们北方叫粽子撒糖,南方一部分的地方吃粽子蘸醋蘸酱油的。
这家小餐馆的老板还认得我,即便时过境迁,他还是认出了我变了模样的脸。他记得那个时候,我们一帮子人就喜欢到他店里来吃鸡,他还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小胖子,一个人伴着米饭可以吃下一整只椒麻鸡。
我笑了,我点了点头说没错,那个小胖子叫余仁杰。老板闻言猛然点头,说对对对,我说的就是那个小胖子,最近怎么不见他了?我告诉老板说,余仁杰现在忙于自己的事情,一直没有时间再过来,我这鸡其中就有给他带过去的。
老板闻言哈哈笑了,他说他了解余仁杰那个小子的口味儿,他得特别给余仁杰准备准备,怎么说当初他也是总来光顾生意的熟客了,不能让熟客失望不是。我点了点头,替余仁杰道了声谢,而后老板便去准备椒麻鸡和小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