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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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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沫带着哮天犬到溪水边洗干净皮毛,尽管它仍然瘦巴巴的,好在干净清爽,看上去总算没那么糟糕了,她揉了揉大狗的脑袋:“饿了吧,走,下山,先带你填饱肚子。”

哮天犬的眼睛里什么情绪都没有,倒映着孙小沫的影子,清澈但懵懂。

它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的身份都忘记了。

孙小沫对它笑了笑,站了起来,哮天犬自发的跟着她走,一人一狗一前一后的下了山,吃饭是要银子的,可惜孙小沫身无分文,她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点化成金子,然后领着哮天犬进了一家酒楼。

不是她不想去便宜的地方吃,只是附近除了这家酒楼外实在没看到第二家饭馆食肆。

她刚走进去伙计立刻迎上来:“这位客人,我们这里不允许狗……”他话没说完,眼前这位穿着斗篷的,只能看到一截下巴,但明显是个姑娘的客人取下了兜帽,抬起头对他一笑。

整个大堂都在这一明媚的笑颜中亮堂起来,伙计似乎看到了春天里百花盛开的场景,他身体无比轻盈,飘飘忽忽仿佛到了云端,尘世间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他短暂的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什么刺激都感受不到……当然,如果有人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敲一下,再美的梦也一定会疼醒的。

伙计捂着脑袋惨叫一声,耳边是掌柜的怒喝:“发什么呆,蠢货!耳朵呢,我叫你几声了?!”

“掌掌柜。”伙计回过神来,发现门口的姑娘和狗都不见了,身边只有人到中年越发富态的掌柜一个,他以为人已经走了,脸上露出失落和懊恼的神情,眼神幽怨的看了眼肥肥腻腻的掌柜。

掌柜顿时有种被自家伙计嫌弃的感觉,他不由大怒:“你这是什么眼神!混小子,说了不准狗进来,那是什么?!”

伙计疑惑的顺着掌柜所指的方向看去,这一看,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低落的情绪不翼而飞,比捡到了大钱还要高兴的乐呵呵傻笑,又被愤怒的掌柜拍了一巴掌后才收敛了一些。

他委委屈屈的揉着被打痛的头,小声嘀咕道:“再打我就不聪明了。”

掌柜的翻了白眼:“你聪明还被你哥哥嫂嫂抢光了家产扫地出门?”掌柜嫌弃的看着他瘦弱的身体,“就你这风一吹就倒的小身板,种地不行,读书也能累死,你家掌柜我不收留你你说说你怎么活得下来?还敢嫌弃我胖!”

伙计讪讪地笑着,听到这里连忙为自己辩解:“没有的事,我哪儿敢嫌弃您啊。”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想些什么!”掌柜往大堂里面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要说这么个天仙似的姑娘,换了我这么个不为美色所动的也狠不下心来赶她……的狗出去。”伙计偷偷翻了个白眼,掌柜装模作样的说道,“既然如此,就破例一回吧,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客人。”

不是没什么客人,是除了这一人一狗之外再也没有第,呃,第三个客人。

掌柜的亲自过去招呼,伙计殷勤的跟了上去,掌柜笑问:“姑娘,你要点什么?”伙计借口,“姑娘,我们这儿的拿手菜有……”他一口气不停的报了一连窜的菜名,语气抑扬顿挫听着十分有节奏感,孙小沫惊讶的看着他,“小哥,你好厉害啊,一下子记住这么多菜名。”

伙计刚刚还一派自信从容的神态,被孙小沫一夸面红耳赤,满脸不好意思。

掌柜的充分展示了他不为美色所动的个品质,从容的笑着说道:“那是,我这个伙计《诗》、《书》、兵法样样精读,要不是身子骨弱,陛下征召天下布衣中有才之士入仕那会儿,哪还轮到得到那些个自诩学富五车实则满肚子草包的富家子弟。”掌柜眯着眼睛,言语中不难听得出他对自家小伙计那种长辈对待晚辈的爱护和骄傲。

伙计反倒平静下来,只是静静地听着掌柜对他的赞誉,面上虽然有笑容,眼神却黯淡了下来。

孙小沫忍不住认认真真的打量起这名小伙计,他很年轻,只有二十二三岁,这么安静下来的时候看上去的确有种气概不凡的感觉,只是一认真观察,孙小沫看出了点不对劲来。

从他的面相上来看,这年他本来应该已经入仕为官,此后一生的命运会与天子有不深不浅但无可取代的牵绊,总的来说,此人一生平顺官运寻常,就算有波折往往也能转危为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酒楼小伙计。

有外力扰乱了他的命理。

孙小沫给哮天犬点了两份荤菜,等伙计去传菜的时候她叫住了掌柜:“掌柜的,你说陛下征召布衣入仕是哪一年来着?”

掌柜没起疑,告诉她:“是建元初年,陛下刚即位那年。”

“掌柜的。”孙小沫饮了口温水,盯着掌柜脸上的表情,缓慢的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李世民这个人?”

掌柜满脸疑惑,努力的思考了片刻,摇了摇头,笑道:“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我实在想不起来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孙小沫点点头:“没事,我随口问问。”

她没等多久,厨房就把菜过来,哮天犬真是饿了,就没客气,就着盘子闷头吃起来,它不是普通的狗,人吃什么它也能吃什么,掌柜的本来还想劝孙小沫,见她执意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

离开之前孙小沫挑了两个海岛仙境的桃树上摘下来桃子留给掌柜和伙计,桃都山的桃子凡人吃了只怕受不了,海岛仙境的灵桃正好,她特意叮嘱:“桃核不要丢,戴在身上能辟邪。”

不等掌柜的有所表示,孙小沫和哮天犬就离开了酒楼,伙计的拿着一锭金子大声叫道:“叔,还没找人家银子呢!”他一着急,把私底下的称呼都喊了出来。

伙计立刻追出去,平坦笔直的大街上一眼就能望到头,行人来来往往,唯独没有那一人一狗的影子,掌心里的金子手感有些奇怪,伙计摊开手来一看,大惊失色:“石头?!”

他连忙回去,掌柜一看他进来,挥手阻止了他说话,神神秘秘的拉着他走到柜台跟前:“你看这是什么?”

柜台上静静地摆放着一根挂着新绿的叶子的桃枝,散发清新的香气。

掌柜的压低声音:“我盯着柜台,亲眼看着它凭空出现的。”

伙计把石头给掌柜看,呆呆的说道:“掌柜你看,金子变成石头了。”

掌柜的也不生气,更不着急,他若有所思,沉吟片刻,脸色凝重眼睛却亮的惊人,用力在伙计肩膀上拍了拍:“曼倩啊,我们大概是碰上神仙了。”他把桃子和桃枝摆放在一起研究片刻,下了决心似的拿了一个塞给伙计,严肃的命令,“吃,现在就吃,一点都不要剩!”

伙计:“还、还没洗呐。”

掌柜的才不管洗不洗,拿着桃子咬了一口,呆了一下,眼睛瞪大,不可思议道:“好吃啊!”

这桃子香甜无比,果肉根本不用咀嚼,入口即化,顺着食道进了胃里,一股暖意从胃部往四肢百骸散开,感觉暖洋洋的,体内凝滞不适的地方仿佛被消解开来,所有的大小毛病都消失了,整个人无比的轻松畅快。

这时候伙计才对自己遇到的是神仙深信不疑,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证实了他和掌柜的推测——他亲手用神仙留下的桃枝打跑了一只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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