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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来点儿什么酒?”伙计很热情。
“这村子里都没什么人了,你怎么还开着酒铺啊,有生意吗?”冷颜夕问出了心中疑问。
“要是往几年,我肯定早走了,不过今年嘛,有位出手阔绰的公子天天都来喝酒,每次给的酒钱都够我们一家老小几个月的花费。你说,这种情况下,我舍得走吗?”
伙计笑得乐呵呵,不时看来看巷子口的方向,带着一种期盼的神情,他盼着他的财神爷今天早些来。
不用说,这种败家花钱的人,一定是东方煜了。
冷颜夕撇撇嘴,再一次羡慕,有钱真好。
“哟,爷,您来了?”伙计眼神一亮,赶紧迎了上去,拉板凳、搽桌子,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冷颜夕回头一看,可不是东方煜么。
阳光下的他,和那晚的醉鬼很不一样,像是一个邋遢的王子,经过一番细心的修饰,美好得比阳光还要耀眼。
“我知道,你总会来找我的,只是你来得比我预料的晚。没有人愿意带着空白的过去生活,我想,你总会想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
东方煜淡淡开口,目光落在她的手腕和脖子上,虽然经过修养,可是手腕和脖子上还能看出深深浅浅的鞭痕。
他眉头微微一皱,道:“受伤了?怎么弄的?”
说话的同时,他的手不自觉的抬起,指尖就要摸到她的伤痕,冷颜夕却抬手一挡,拒绝了他温柔的碰触。
他的眼中,一闪而逝的失望。
“一个疯子弄的。”冷颜夕摆了摆手,问:“既然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那你告诉我,我身上的凝神力为什么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