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满满一大筐的海参,莫小荷见差不多了,拉着夫君顾峥往海边的小棚子走,临走时,手还不落空,又抓了几头,只恨自己没长出三只手来。%
莫大丫摆好碗筷,又拿出在黎城买的一坛子黄酒,见莫小荷手里抓着东西,皱眉道,“你捡这么多海虫子作甚?长的不好看,难以下咽。”
她心中腹诽,自家堂妹先是非顾峥不嫁,恨不得昭告世人,夫君是头号美男子,而后又把看着软软的海虫子当成宝贝一般,以前莫大丫总是想不通,以为莫小荷魔怔了,今儿她才终于顿悟,原来是堂妹的审美不正常。
前一阵子,她找莫小荷吐槽,徐铁头唇红齿白的,比女子还美,她心中嫉妒,诋毁几句,谁料堂妹竟然认同地点点头。莫大丫无语,她不过是嫉妒心和自尊心作祟,口是心非,可堂妹似乎真那么想。
男子就应该俊逸风流,难道要和顾峥一样,风吹生晒,皮肤糙黑,像个黑炭头才好?同样都是米,徐铁头能做那百十来文一斤的粳米,而顾峥就是皮都打不干净的糙米。
莫大丫心想着,笑出声,深感自己这个比方,生动形象,面上露出得意之色。
“一个吃食,又不是花儿,好吃就行。”
莫小荷用匕把海参剖开,去掉里面的内脏,破了几段炒大葱,她用筷子夹了一块,频频点头,以后带着上路,时不时给自己做个海参炖蛋,海参烧肉,对肚子里的二壮也有好处。
一条二十来斤的大鱼,用大斧头剁成几段,去了头和内脏还有个十来斤,加上粉丝,姜葱,足足炖上一个时辰,等要端上之前,上面撒一层香菜。
黎城附近的百姓最是享受,不远处还有几个棚子,四周围着粗布帘子,帘子的四角有绳子系在铁架子上固定,若是想要欣赏海景,把布帘绑在一边即可。
到了涨潮的时候,刚刚还平静的海面,波涛汹涌,海风呼呼地吹,几个人把大锅挪动到棚子内,坐在椅子上,推杯换盏。
莫小荷有身孕,喝不得酒,就要了一杯桑葚汁,喝了一杯后再张口说话,舌头都红了。
李秀大笑,表妹这个样子,穿一身白裙,晚上到官船上走一遭,保准能把人吓尿裤子,闹鬼的传闻刚好得到证实。
“看不出,你还有点想象力。”
林秀才睨了娘子一眼,把酒杯抬起,在唇上沾了沾。小时候开蒙,先生第一句话,读书让人静心,他始终牢记在心,无论喜悲,面上总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今天解决不了的,明天同样解决不了,何必糟心?爹娘总说他,年纪不大,却是活明白了。
自从娶妻之后,林秀才开始鸡飞狗跳,水深火热的日子,他只要想到洞房花烛夜,额角的青筋就止不住地要跳出来,在自己家里丢人没啥,就怕李秀那个大嘴巴拎不清,无廉耻之心,到处乱讲。
有一段日子,林秀才和李河见面,总是用心观察李河的表情,只要对方有一点不自然,他定能现端倪,可李河一无所知,面上看不出任何迹象。
“嘿嘿。”
李秀干笑两声,明日上官船,她有预感,自己好不了,所以晚上得小心伺候夫君,让他高兴了,满意了,明日好在她那鞍前马后,晕船的人,身边离不得人照顾。
众人都忙着吃大鱼,炉子上的位置空了,又被换下铁锅煮螃蟹,旁处还有渔民送来的蚬子,海螺,蚬子泡在水中,口中泥沙吐干净了,只需要煮个三五分钟即可。
“晚上咱们把这一盆全煮出来,我马车上有面酱,辣酱,豆酱,咱们加点葱,酱了能吃个三五日。”
莫小荷最会过日子,反正穿上没什么做不出太新鲜的东西,河里的鱼倒是有不老少,但是她不敢吃。
运河底下有一种鱼味道最好,却很凶猛,喜食肉,水底沉了尸,那些鱼马上去瓜分,只要这么一想,她就忍不住恶心。
一顿饭,没有主食,光吃鱼虾,几个人敞开肚皮,吃了个肚儿圆,锅底只剩下清汤寡水,莫小荷用手摸了摸小腹,恩,终于感觉自己像怀孕四五个月了。
顾峥哭笑不得,面上飘忽,用手替她揉了揉,就怕娘子积食,带着她到沙滩上漫步。那一盘海参,他吃了有大半盘,现下觉得身上热,恨不得把衣服脱了去。
海边只有一块是细软的沙滩,适合漫步,旁处都是细碎的砂石,走上去硌得脚疼,海边居住的渔民常年赶海,脚底板一层生硬的老茧,走在石头上,稳稳地,如履平地。
吃饱喝足,莫小荷心情舒畅,若不是着急赶路,她真想在黎城多停留一段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