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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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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

剑与剑互相撞击的声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悦耳,非要比较起来,就好像是铁匠在打铁一样,枯燥,机械,并且嘈杂。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此刻两人都穿着标准的比武装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还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唯一不同的是两人所选择的武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足,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一定。

但是就算再怎么脆,铁终究还是铁,至少一场战斗不会让它夭折。

因此,就装备上来说,马格努斯是有优势的。

但是局面却是对他压倒性的不利。

欧罗巴与中国并不同,中国自从发现了刀这种便宜好用的武器之后,剑就开始逐渐丧失了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只能作为身份荣誉的象征使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武器就是剑,只有剑,这几乎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理。

因此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实用剑术,从战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就好像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招呼,一点骑士精神都没有。

即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须要有盾牌,否则结局必然是一死一伤——即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很危险呐。

真的是很危险,真剑比武的危险性不用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窟窿!

更不用说,勒菲弗尔这个呆子,每一剑都是直冲要害!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里面,英国曾经全面禁止任何比武活动,原因就是真剑比武死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足够的有经验的战士使用了。

因此,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冷静的判断哪里要防,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只是苦了身旁的奥德加,不仅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什么万一的时候舍身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准备的。

“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我认输。”

再一次的招架住勒菲弗尔的一次攻击,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刻,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动作就有投降的意味。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自然就不好再追击,漂亮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这个笨蛋,连放水都不会——”

看着勒菲弗尔潇洒至极的收剑动作,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能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里面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而且是放的大水,洪水。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洁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知道这个爽一爽是个什么意思,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于是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什么娱乐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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