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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小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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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胆水都要吐完的时候,吴帆徽终于平静下来,身体还是在微微颤抖。

杀人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是第一次杀人。

吴帆徽的衣襟前面是大片的鲜血,那是中年人脖子喷溅出来的鲜血,吴帆徽没有办法躲避,也不知道如何的躲避,他根本就没有杀过人。

穿越三个多月的时间,吴帆徽就举刀杀人了,这是他绝对想不到的。

身体很软,没有一点的力气,杀人的恐惧感还盘旋在脑海里面。

看着地上中年人的尸体,看着满地渗入到地上的黑褐色的鲜血,吴帆徽强迫自己镇定,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乱哄哄的时代,那就要完全适应一切,他不可能一帆风顺,今后还会被逼无奈杀人,甚至是主动杀人,为了生存,为了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要杀人,若是他不举起钢刀,那么钢刀就会落在他的脖子上面,躺在地上就是他的尸。

大口吸气之后,吴帆徽慢慢的站起身来,走到了中年人的尸旁边。

中年人的尸尚未僵硬,摸上去还有温度,手臂胳膊都是软的。

吴帆徽忍住恶心,开始摸索中年人的衣服。

在腰间的地方,他摸到了一个袋子,用力扯出来,这是一个锦囊袋子,打开锦囊,吴帆徽的眼睛里面迸射出来光芒,杀人的恐惧感瞬间消失。

锦囊里面有五个银锭,每个银锭至少是十两银子,还有两小锭的黄金,每锭应该在五两左右,此外就是一些碎银子,成色看上去都很好。

一个不起眼的土匪,身上竟然有着巨款,穿越三个多月,吴帆徽是第一次看见黄金,市面上黄金和白银的比兑价格是一两黄金兑换十二两白银,这样算来,中年人身上的白银接近一百八十两。

吴帆徽脑子里面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中年人不知道是有什么机缘巧合的运气,恐怕是杀死了一个掌握有实权的军官,从军官的身上获得了这个锦囊,但中年人不敢用里面的黄金白银,那样与其身份不相符,反而会引怀疑。

明军的军官,军饷一样是低得可怜,就算是都督府的大都督,随身都不可能携带这么多的黄金白银,中年人醉酒的时候,说是在榆林边镇杀死了一名军官,这个情况肯定是真实的,稍稍思索,吴帆徽就明白了其中包含的意思,就是军队之中吃空饷、喝兵血的情况相当的严重,一些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将搜刮的财宝随身携带,保证这些钱财的安全,至于说军士是不是会造反,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军队乃是国之柱石,一个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身上携带的锦囊之中有着如此之多的黄金白银,这都是贪墨的军饷,可见大明王朝已经烂到了根子上,无可救药了。

将锦囊小心揣进怀里,吴帆徽继续在中年人的身上搜索。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脸色微微红的吴帆徽,在尸的周边来回急促的走动了几步,这天上掉下来的财富,让一贯冷静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湃,手中的雁翎刀价值在五两白银左右,至于说吐谷浑马,价格至少在六十两白银以上。

此次的收获,接近白银二百五十两。

在这个时代,一个雇佣丫鬟和下人的人户,每年需要开销白银也不过二十两白银左右,他如今拥有的白银,足以支撑这样的家庭十年以上的开销。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追求的无非就是钱权二字和富庶体面的生活,现如今的吴帆徽,不过是大明最底层的草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他想到的就是过上好日子。

这些黄金白银,可以保证吴帆徽在数年时间之内,都不用为钱财的事情操心了。

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想清楚了这些,吴帆徽的内心没有了丝毫的愧疚,那个躺在地上的中年人,只能说是倒霉,碰到了他的手上。

时间尚早,还不到午时,那两个前去索要钱财的土匪,应该还没有抵达桃花镇。

吴帆徽盯着地上中年人的尸,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

另外的两个土匪,是这个中年人路上招募的小弟,说起来怕也是流民,要不是为生活所迫,不可能离开家乡,更不可能去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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