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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三章 大部队杀向松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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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叶明月亲手选中了一方兰花青的青田石,品质上乘,可因为中间还有一条石纹瑕疵,因而价值大减,可作为叶钧耀这个歙县令给汪道昆的礼物之一,却仍然非常合适。见父亲点了头,叶明月便吩咐小北去找了一个雕漆匣子来,将原本准备的一卷宋时雕版书一并放了进去,刚合上匣子递给汪孚林,她就听到外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下一刻,小北已经一个箭步窜到门前,掀开帘子一瞧,一个胖墩墩的人影拔腿就跑。

“站住!”

叶大县尊见状气不打一处来,怒喝一声后,就只见胖墩儿子猛地停住了,随即磨磨蹭蹭转过身来。在一屋子人的集体注目礼下,叶小胖哭丧着脸挪上前,这才低声说道:“爹,我不是故意偷听。我只是想着,既然要去松明山给南明先生送礼,爹你自己不去,只让汪小相公捎带,是不是太轻慢了一点?我也不小了,可以代替你去。”

这无疑是在场每一个人都没料到的回答。叶钧耀和叶明月之前都觉得叶小胖只是单纯凑热闹;小北是自己听惯了壁角,刚刚只担心是别人不怀好意,现是叶小胖就已经后悔了;汪孚林知道叶家人△,都有偷听这坏毛病,早就见怪不怪。现如今,听到这么正经有理有据的回答,叶钧耀不禁极度感谢李师爷。

他这个儿子能够扳回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叶明月却更了解自己这个弟弟,见他眼睛滴溜溜直转,与其说是理直气壮去代表父亲。还不如说是想去放个风。于是。她在仔细想了一想之后。目光就落在了小北身上,当下便开口说道:“爹,小弟既然有这意思,就请汪小相公带他去吧。不过,别人也看不住他,让小北换了男装跟着,再添两个随从,如此也不至于太招摇。汪小相公。你觉得怎样?”

我不是给你家看孩子的!

汪孚林哪会瞧不出叶小胖子这点花花肠子,想当初这挂羊皮卖狗肉的本事,还是他在状元楼上行教会这小胖子的。此时此刻,他斜睨了一眼叶小胖,见人眼巴巴瞧着自己,他思来想去,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决定把金宝秋枫也带上给做个伴,让他们在那位大名鼎鼎的南明先生面前混个脸熟。至于那个同样满脸不情愿,最终却不得不闷声答应的俏丫头小北。则直接被他给无视了。

但这样一来,次日一大清早。这一行人数量之庞大,实在是让冯师爷吃了一惊。得知叶县尊不去,叶公子当代表,这位县学教谕不禁对叶县尊大为佩服。这下子,叶小胖一路上大大经历了一番考问,若不是金宝和秋枫给他挡了一小半,小胖子几乎要对自己出来放风透气的选择痛哭流涕。至于汪孚林,他倒是多预备了一抬滑竿,本来打算优待一下男装打扮的小丫头,可小北直接把头一扬,硬梆梆迸出了几个字。

“我可没那么娇气!”

于是,汪孚林瞅了一眼秋枫,以浪费可耻为由,压着这个小家伙坐了上去。

结果,接下来这一程路,自认为没有裹脚,走一点路不在话下的小北真真正正体会到,走路和走长路不一样。她一直记得家破人亡,走南闯北受过的苦,可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自从进了叶家,叶明月很喜欢她,她也很依恋小姐,很依恋这个新家,接下来这几年里,压根就没吃过大苦头。也许一身艺业不会轻易丢下,时时习练,因为她觉得这是存身立命的基础,可哪里还能和流浪天涯那会儿,大冷天依旧赤脚的时候比?

为了跟上那些轿夫特别快的行进速度,她只能咬牙死命跟上,偏偏今天穿出来的那双鞋子并不合脚,当好容易捱到中途下来休息的时候,她只觉得脚底生疼,浑身大汗淋漓,找了块石头坐下后,她还不敢去脱鞋子,生怕看到自己的脚后,会吓得不敢再继续走路。她只能咬着嘴唇用袖子擦汗,却没有摘下头上戴的六合帽,否则很容易被路人看出端倪。就在这时候,她觉察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抬头一看见是汪孚林,她不禁赌气扭过头去。

“你跟着你家小姐这么久,顶多是府城县城来回走走,什么时候走过这么长的路?赌气不是志气,那些轿夫为了等你,可都把速度都放慢了。”

汪孚林说到这里,见小丫头猛然抬起头来,仿佛是想要确定他是否在胡说八道,直视着他毫不动摇的目光好一会儿,她才有些心虚地又低下了头去,这时候,汪孚林方才把手中一个芭蕉叶做的杯子递了过去,见她犹豫片刻,方才接了,大口大口喝起水来,他就开口问道:“叶小姐为什么非要你跟着?要知道,这来回山路几十里,你女扮男装这么跟一趟,辛苦不说,而且也没必要。不放心的话,多派几个男仆跟着不就行了?”

小北没有抬头,就这么捏着那个芭蕉叶水杯,好半晌才不服气地说道:“少爷小的时候,曾经险些被拐子给抱走,所以老爷夫人也好,小姐也好,都特别小心。再说,家里那些家丁也就是看着身强力壮,真正打起来,还得靠我!”

她说着,突然把袖子拉起少许,亮出了整整齐齐绕在胳膊上的一条牛皮带,上头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寸许长小飞刀,随即又迅疾无伦地放下了袖子。见汪孚林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她终于觉得脚下不那么疼了,随即笑着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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