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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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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荞一边说着一边朝门口走去,顾惜之担心安荞又发晕,赶紧跟上去伸手扶着,心头却‘怦怦’直跳,就为安荞问他要建议。

这建房子这种事情都问,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顾惜之在心头想着。

突然一片白花花的后背在脑子里闪过,一下子僵住不动了。

走着走着这家伙就停了下来,安荞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来,心道这丑男人发什么神经,不走就别扶着。

谁料才抽回来又被抓住了,扭头就对上一张笑得贱兮兮的脸,顿时无语了。

“你瞧你,身体都还没恢复呢!还是我扶着你走好了,要不然一会你晕倒了,可就不好了。”顾惜之一脸笑嘻嘻地,眼珠子却不敢往安荞身上看,一个劲地在心里头告诉自己,不过一个肥妞而已,没什么好看的。

可不管怎样都没用,看着安荞那嫩白的脸就会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感觉好嫩的样子,好想咬上一口。

也不知道这胖女人是怎么养的,明明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没有那么白那么嫩,手都是粗的。算起来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人不但白了许多,还嫩了许多。

最大的变化是那肚子,看着好像小了不少。

还记得一脑袋扎到那肚子上的感觉,可惜是脑袋扎上去的,要是能用手摸摸就好了,说不准跟后背那样白白嫩嫩的……

安荞总觉得顾惜之的神情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似乎贱兮兮中又有点色眯眯的样子。想想又觉得不对,这家伙对谁色眯眯都不会对自己色眯眯,就自己这快二百斤的体型,任谁看了都不会有*。

对自身的安全性,安荞还是相当自信的。

没走多远安荞就停了下来,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发现自己不过才昏迷了三天时间,祖屋这里就大变样了。

废墟被清理了出来,甚至井边那里还弄了块地出来,看样子已经撒上了种子。先前那简易的棚子多打了几条木桩子,顶上铺荆棘条,还有一层厚厚的茅草,灶子也变了个样,泥砖跟石头混合砌的,看着比老安家厨房的那个还要好。

从门口出来的那条道也清理出来,用泥石铺得高高的,就算下雨也不怕被水泡了。

“都大牛做的吧,还挺能干的。”安荞一脸惊叹,再次觉得家里头有个大牛这样的男人很不错,可惜大牛不是自家的,杨氏还生不出那么大个儿子来。

顾惜之不满道:“也不全是大牛一个人做的好吗?我也有帮忙的。”

安荞就道:“十个你做的,你顶不上大牛一个人做的。”

顾惜之顿时就不说话了,还真就跟安荞说的那样,尽管顾惜之有帮忙。可身体到底还虚弱着,重活基本使不上劲,只能跟着杨氏做点轻松点的活。而这里大多都是重活,就只能落到大牛的身上去。

可这也不能怪他不是?要是他的身体好了,也能帮上不少忙的。

又忍不住在心里头嘀咕,大牛那样的就是个变态,才七岁就能举起三百斤的石头,十岁的时候扛着五百斤的大石磨跑得飞快,十八岁的时候跟人拔河,大马步往那里一扎,十个壮汉都拉不动他一个,现在二十岁,比起十八岁的时候只强不弱,还长得牛高马大的。

正腹诽着呢,就见大牛左肩扛一棵水桶粗的干树不,右腋下还抱了棵一般粗的,毫无压力地大步走了进来。

与其担心人会不会累着,不如担心地面会不会被踩个坑出来。

“事实就跟你说的一样,十个我也顶不上大牛一个。”顾惜之说这话的时候是真的心服口服的,不无羡慕地说道:“说实话我这辈子就羡慕大牛一个,虽然人笨了那么一点点,可他力气大啊,再笨也没人敢欺负他,把他惹恼了,一巴掌就能把人给拍死了,就跟拍苍蝇似的。”

安荞抬手照着顾惜之的后脑勺子一巴掌拍了过去,然后问道:“是不是像这样?”

顾惜之捂着脑勺黑了脸,可不可以掐死这胖女人?

安荞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朝棚子走过去。早晨喝的那碗药发挥了作用,这会感觉头已经不那么晕了,要是能再来点血豆腐,感觉一定会更好一些。摸了摸肚子,不知杨氏在做什么饭,有没有大鱼大肉。

“你走慢点,一会又头晕了。”顾惜之觉得自己真是贱透了,才被这个女人打了一巴掌,竟然还那么关心这女人。

担心这女人头晕摔跤,还屁颠屁颠地上前去扶。

杨氏已经将饭给煮好,肉也炖好了,正打算再炒点菜,听到顾惜之的声音,赶紧扭头看了过去,见安荞被扶着走过来,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扶着:“胖丫你咋起来了呢,头还晕不?”

安荞探头往棚子里头看了看,说道:“我没多大事了,娘你做饭吧,别管了。”

“那行,你先在这坐一会,娘再炒个菜就行了。”杨氏说着就不自觉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落在其扶在自家闺女的手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得劲,总觉得自家闺女被占了便宜,吃了亏了。

心里头想了想,觉得还是要提醒自家闺女一下,甭总大大咧咧的,让人占了便宜去。

顾惜之感觉到杨氏的不悦,不自觉地又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顿时一脸讪讪之色,把安荞扶到凳子上坐好,就赶紧跑了过去:“婶子你炒菜吧,我来给你烧火。”

杨氏嗯了一声,要是烧个火能让这家伙远离自家闺女一下,那也是不错的。

嗤嗤嗤……

正烧着火呢,外头就传来声音,探头往外看了看,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正要收回视线,余光却瞥见安荞正炯炯有神地瞅着外边,这心情一下子就跟泼了盆凉水似的,不舒服极了。

不过粗人一个,有什么好看的!

这胖女人不会是看上大牛了吧?顾惜之心跳漏了一拍,连火都顾不上烧了,脏手往身上蹭了蹭,赶紧找个大碗,掀开汤锅盛了一大碗汤,然后一脸讨好地挡住安荞的视线。

“你尝尝这汤,你娘熬了好久了,味道应该不错。”

杨氏本来还有点恼顾惜之不好好烧火,见顾惜之是给安荞盛汤,就不恼了,也笑着说了一句:“对啊,胖丫你尝尝这汤,先喝点顶顶肚子,一会就该吃完了。”一边说着一边往灶里添了把火,实在不指望顾惜之能好好烧火。

不过杨氏也算得看出来了,这小子是真看上胖丫了。

这下好了,有了杨氏的话,顾惜之理所当然地挡住安荞的视线,不让安荞再看了。一边对着安荞笑嘻嘻,一边在心头暗骂大牛爱炫耀,锯个木头也不好好锯,整得那么花俏,骗人家小姑娘。

“等吃完饭,你要是好点,我就陪你转转去。”顾惜之一脸笑嘻嘻,若非那皮肤被毁得厉害,光一个笑容就能迷死人。

安荞眼睛微闪了闪,觉得应该帮顾惜之治好的,至少看着会顺眼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又不太想帮治,觉得这样也挺好。

……

早饭过后。

安荞又感觉好了许多,就打算到村里头转转,顾惜之自然是跟了上去,一边走着一边向安荞吹嘘自己的光荣事迹。而所谓的光荣事迹,无非就是说他以前有多好看多好看,有多少美女为他痴狂,一个微笑能迷倒一地人等等。

安荞百般无聊地听着,心头生起了一个念头,绝逼不能给这货治脸。

虽不知这货竟究能有多好看,可从其五官与脸型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不差的。尚且还是个丑八怪的时候,都能嘚瑟成这样,要真治好了就不知道会嘚瑟成什么样子的。

转念又想,这货嘚瑟不嘚瑟的,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忧心个毛?

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阳光下那张丑脸竟如此生动,心跳不自觉地漏了一拍,赶紧扭头移开了视线,并且换了个方向走。

时不时会遇到村里人,而村里人对安荞身边跟了个人虽然有些好奇,可这几天也没少听说了。

要说起来,这事还是老安家传出来的。

说胖丫个不要脸的,找了个野男人不说,还带回了家。

听得多了,再看到胖丫带着野男人出来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更何况大伙关心的不是胖丫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而是胖丫的脸好了没有。这会看到胖丫已经变得白白净净的,村里头渐渐地又沸腾了起来,感觉那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下来不少。

谁也不乐意顶着那张紫脸过日子,就盼着能够早点好。

一时间安荞带了个野男人出来逛,脸变白了的事情,又传遍了整个村子,大伙又议论纷纷了起来。

安荞却带着人拐了个弯,朝上青河走了去,打算到河边逛逛去。

不是农忙的时候,每家每户的媳妇儿都习惯早午到河里头洗衣服,要是天气好,洗完晾上一天,到晚上就能干了。

到了河边的时候,河边正热闹着,一群娘们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安荞本身不是个八卦的,就没打算去听点什么,可不经意间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刚竖起耳朵就被对岸的下河岸娘们给看到了,冲着河这边就喊了起来。

“胖丫,你家朱老四可是生病了,你就不打算回去瞧瞧?”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跟了朱老四都半个月了,咋地也得关心一下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找了个男人了这是?”

……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对岸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台戏了。

下河村跟上河村也只就差一个字,可到底不是同一个村子的,那村子里就没一户是姓安的,而且大多都是外来户。上河村除了说不清的老王八那两口子以外,可全都是姓安的,同一个宗族的,自然就比较团结。

再是不待见胖丫,那也只能自个村里头笑话,哪能让外人笑话了去,当场就有人骂了回去。

“这天下又不止朱老四一个男人,咋就不许我们胖丫找男人了?”

“朱老四那算是什么东西,死了活该那是,凭啥让咱胖丫去看他。”

“听说那秦小月可是要到县城里头给人做妾去,人家嫌你们村忒穷,不乐意嫁到你们村去。”

……

安荞可没想到自己到河边逛逛,就一下子成了争论的话题,两条村子的娘们吵架的导火线。瞧这两群娘们隔着一条河吵了起来,还有越吵越激烈的趋势,真心无语了,真怀疑要不是隔了河,会不会直接打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朱老四生病了?

听对面那群娘们说的,好像快要病死了的样子。

对于朱老四这个人,安荞谈不上是什么感觉,虽然原主的死与朱老四有那么点关系,可说到底也是原主自己作的。当初原主可是欢天喜地嫁过去的,到死也没有怪过朱老四,反而为朱老上让她躺床上而感动不已,简直就是死而无憾了。

对于原主所谓的爱,安荞也不好去评判点什么,但对于朱老四其人,安荞是懒得理会的,转身就打算离开,然而刚转身体内就无端生起一股情绪,那是对朱老四无比担忧的情绪。

安荞眉头拧了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情绪,却因着这具身体而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至于自己难受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捶了捶胸口,似乎多捶几下就会感觉好一点,然而在捶第四下的时候,手被抓住了。

“你捶自己做什么,想去看就看去,又没人拦着你。”顾惜之心里头是不舒服的,不情愿安荞去看朱老四的,可更看不得安荞自残。

尽管安荞什么也不说,可那难受的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此之前顾惜之就打听过,胖女人之前有成过一次亲,不过半月就让人休了回来。听说是婆家不好,差点把人给打死,怕担了人命才把人送回来。那朱老四也不喜欢胖女人,喜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

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胖女人如此惦记。

后来的确看到了,长得一般般,连蓝天锲都比不上。

不过也比较过了,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还有那么点好色。

对比过后,顾惜之觉得,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

可现在看着,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也觉得很不顺眼,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只觉得好难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

突然就醒悟了,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

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头拧了起来,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么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你也甭在这里听了,给我抓鱼去,晚饭我要吃鱼。”

顾惜之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赶紧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说道:“不就是想吃鱼嘛,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笑容还真是灿烂,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安荞差点看花了眼。

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要是治好脸,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

安荞不自觉得地抬起手来,朝自己掌心看了去,一团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芒自手心生起,在将要覆盖住全手心时又缩了回去,随着光芒的回缩握紧了手,缓缓地放了下去。

一身修为恢复后,要给丑男人医治,其实并不困难。

只是安荞很想知道,倘若丑男人恢复了容颜,会不会还如现在一样百般讨好。扭头又再看了丑男人一眼,脑中不自觉地闪过其那一脸嘚瑟的样子,顿时狠狠地抽搐了几下,忍不住吐言:“嘚瑟!”

“什么叫嘚瑟,你肯定不知道,我可是个抓鱼好手来着!我跟你说,你别不信,就是给我一个这样的水坑,我也能给你抓起一条霸王鱼来。”顾惜之就不干了,袖子都撸了起来,一副要跳进水坑抓鱼的样子。

安荞顿了一下,默默地看了一眼那水坑,迟疑地抬了抬脚,到底还是拐了个弯,绕过水坑才继续向前走。

水坑太深太大,她人太胖不好跨越,还是避开的好。

“哎,你别走啊,我还没给你抓鱼呢。”顾惜之赶紧跳过不足一米宽的水坑追了去,嘴里还叫喊着要水坑里抓霸王鱼。

安荞听得眉毛一个劲地颤抖,才发现这货有那么点逗逼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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