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