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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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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小时替换“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 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 因为全世界, 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 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 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 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 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 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 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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