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夏至日,首都的空气中沉淀着一股令人发闷的热,一从实验室走出来,那种热就立刻裹挟过来,无孔不入的充斥了人的每一片肌肤,每一个毛孔。风尘看一眼清冽的万里无云的天色,啧啧一声:“这天气,都能蒸馒头了。”正迈步向办公室走,便忽听的手机响,一首《丹歌惊鸿》荡气回肠,欢快的很。
一看号码,却是梅雪的,便接通了。“喂,是梅雪?”“人家才不是梅雪呢,是雪雪……嗯、嗯,人家现在在楼下,你有时间么?”
虽然声音听着奶声奶气,很幼齿的样子,但却并不妨碍风尘听出这是梅雪的声音。
风尘道:“好,就来。”
一出来,风尘就看到了梅雪——穿着一件白色的防晒夹克,戴着墨镜,肤色透红,带着淡淡的细汗。只是梅雪的身边却还有三个人,是一个中年男子,一个中年女子和一个小姑娘,看着像是一家三口。风尘询问道:“梅雪,这三位是……”
“诺!”梅雪一指那小丫头,说:“这个是你的小粉丝来着,叫沈菲菲。这个是沈菲菲的爸爸、妈妈。”
“哦……”风尘打量了一番,就觉沈菲菲眼熟,问道:“你是那个、那个……本宫不服是吧?”
也难为风尘还记住了这个名号。
风尘肩头的含沙也盯着女孩儿看了一阵,然后才转移了视线。
梅雪道:“他们一家是从东北那旮沓来的,就为了小姑娘见一见你这个偶像。怎么样,请客呗!”
“行啊,那你们想吃什么?”
梅雪倒是不见外,见着一家三口很拘谨,就干脆代替他们做出了选择。“人家第一次来京,咱们就吃京城的特色吧。就去吃烤鸭吧,全聚德也就卖个牌子,我知道一地儿做的不赖,不过馆子不大,地方也逼窄一些……”
风尘注意了一下一家三口的神色,点头道:“行,听你的。这地儿你比我熟。”
梅雪绽出一丝笑容来,说:“那走吧,我的车就在外面,足够的宽敞,坐上六七个人都没问题的……我和你说,菲菲可是很厉害的!”梅雪一边带路,一边代替略微显得有些拘谨的一家人简单的介绍——对于沈菲菲一家人而言,无论是风尘,还是梅雪,都显得太过于遥远了一些,而二人身上那种自然散发出来的气质,也让人拘谨。
梅雪将女孩儿如何发下宏愿,努力补习,只是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逆袭成功的故事给风尘说了一遍。
风尘听罢,心中亦感觉有些玄幻——这可能么?可能,并且华清每年都会有几个这样的妖孽入学、深造。
他就听传说中一位学姐这么牛逼过,后来却不知道为何离校走了,也没有从事科研工作,从此销声匿迹。
只是想不到,竟然可以亲眼遇到一个和那位师姐一样牛的学生,而且同样还是一位女子。
正是近午的时候,车在路上堵堵停停,这已经是京城的一种日常。
过一次红绿灯就像是挤一次牙膏。
“三个来月啊,这已经不是厉害了……说明你在这一方面极有天赋!”风尘感慨了一句,这样的天赋简直惊人,全中国十三亿里面能够拥有这样的天赋的人,一双手一双脚都数的过来,要是放在历史上,每一个也都是“经天纬地”的大才——哪怕是不好好学的玩儿票,也能把专业的干趴下。
说实话这样的天赋是有些欺负人的。这样的人才……回头应该和院长通个气,把人特招进来!
当然了,这样的话风尘是不会和女孩儿说的。
车在慢慢的行……
“风、风……”女孩儿迫的双颊通红,鼓足了勇气,向风尘问了一个问题:“风尘,教授……那个,我在网上看,说理工到了后来,必须要学好英语,这个是真的吗?”风尘听了这个问题,很是莞尔,笑道:“说是真的,肯定不是;说是假的,也不完全是。我就这么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