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司哥哥不是那个意思。”
“哈哈哈,好小子,”胤禩拍拍云飞的肩膀,用一种看后人的眼光赞赏地看着云飞:“好,像爱新觉罗家的子孙!我们喝点儿酒吧!”
两个人真的推杯换盏起来,胤禩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大哥怎么对爱新觉罗家族有如此深的情愫呢?”
“嗯,有一些渊源。我们不管他。喝酒!”
晚上,云飞就住在胤禩和晴川的小客厅里。
“如果你在这个城市再住一段时间,我们就一起生活,好不好?”胤禩的舌头有点儿大,但还是热情地邀请云飞。
“可是,我拿不起租金。”
“唉,少拿点儿,意思一下就行,谁让我们投缘呢?反正天已经冷了,你又不能总是露宿街头。”
“好吧,漂泊了两年,终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虽然晴川的家也几乎是家徒四壁,但是毕竟能遮风挡雨。
第二天早晨,晴川一如既往地上班。而胤禩却和云飞聊开了。
“云飞啊,你知道你为什么一直靠玉笛没有使生活有改观吗?”
“为什么?司哥,我也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结果。”
“我这样想,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变快,很多人开始浮躁。真正懂得艺术的人都去音乐厅里听高雅音乐,有多少人懂得街头艺术呢?”胤禩虽然到现代的时间不长,可是,他更愿意去思考古今生活的区别,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居然比身在其中的云飞看得更加透彻了。
“那怎么办?”
“我发现在电视上综合司有一些什么组合的,又唱又跳,又有乐器表演,都很火的。”
云飞的眼睛一亮,“司哥,你是说,我也搞一个组合?”
“可以试试嘛。”
“可是我除了笛子,不会什么啊?”
“所以啊,我现在正好没有事情做,干脆和你搞一个‘笛仙神韵’组合。你只要负责吹你的笛子,而我可以练练武术,唱些古词。我们把现代与古典完美结合,将来我们也搞到北京去‘漂’。”
“真是惭愧,本来我就来自北京,却独自一人到A市发展。我是不想离他们那么近。”他特意把那个“他们”强调一下,也许在心里,云飞是恨他的父母的。
“嗯,我懂。”
两个人说干就干。先用昨日挣的钱为云飞购置了一套黑色燕尾服。让他充满现代的气息,而胤禩则选择了一身白色的太极服,一副衣袂飘飘的仙人之姿。
云飞穿上这身笔挺的燕尾服,这已经是他许久以来所拥有的最好的衣服,一直以来他的行头都是破败的,因此在路人的眼睛里,自己只是一个乞丐,绝对和艺术不搭边。人们给的钱也多是出于怜悯,与艺术无关。
云飞今天才知道,自己每日站在街头吹笛子,只是一个人陶醉于艺术而已,根本没有一个人真正驻足来欣赏他的艺术。也许按照自己过去的做法,云飞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胤禩和云飞来到公园,在云飞用玉笛吹奏《男儿当自强》这首曲子的同时,胤禩打了一通拳。
很快有人围观,有人惊奇,身前身后,全是窃窃私语。
“我们来自北京,酷爱音乐和武术,我们暂时没有大的舞台,但是艺术不分贵贱,我们今天在这里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如果您认可我们的表演,请您帮忙给一些盘缠。”云飞的一番激情演说,使周围的一些观众有些动容。
已经有人慷慨解囊,在他们的脚下的纸盒里投入了一些钱币。
云飞觉得虽然仍旧是街头卖艺,但是觉得昨天自己还是个乞丐,而今天就是在做街头艺术。这种心理的反差,使得云飞的心理变得更加自信。今天的表演更是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