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妥当,两支商队将商品合二为一,选出其中可靠、精壮、敏捷之人,组成马队,继续前行,而其中落选者,自然就留在了郑当时的手下,一则是怕他们走漏消息,最重要的目的恐怕是要他们作为人质。
公孙敖是这支队伍的头,但是对于和匈奴的生意,他是一窍不通,因此表面上,那个混血汉子就是商队首领。
混血汉子是安定郡人,姓温名安。温安的相貌有明显的匈奴人特征,他却无论如何都不承认自己的匈奴血统。温安母亲是匈奴侵略的受害者,温安自小长在汉地,对匈奴恨之入骨,从小他就因为长相而备受欺凌,毫不屈服的他从少年时代的厮打中就练就了一身不错的身体和武艺。
世事难料了,痛恨匈奴的他长大后不得不从事一份和匈奴有关的营生,这个时候,他那一直给他带来困扰的相貌反而成了一种优势,可以让他从容出入匈奴地界而多了一份保障。
温安家中有妻儿、老母,都在安定,所以公孙敖也不怕他无法管束。此次,他们的目的地是匈奴腹地——位于狼居胥山下的单于庭,汉人叫它匈奴王庭。匈奴王庭就在今天蒙古国的乌兰巴托一代,是匈奴以单于为首的统治阶层居住生活的地方,是匈奴的政治和军事中心。
这样的一个目的地,用一个寻找被掳走的姐姐的借口来搪塞似乎说不过去,好在大家都是聪明人,虽然觉得不合理,也无人点破。
商队中少不了要夹带一些违禁品,越是违禁品,越受匈奴人的欢迎,而商人的利润越高。
就在公孙敖、温安准备的时候,卫青就急着要出发,和先前商议的结果一样,郑当时留守此地,而卫青作为机动力量外出寻找,但有所不同的是,卫青不担心曹璇尚未出关,而是非常害怕她已经被拐出了此地,接近北地。因此,他要往北而去,而不是沿驰道返回。
郑当时也同意如此:“仲卿孤身前往,似乎不妥吧?我看你还是选几个青壮的汉子和你一同前往,有个事儿也可以互相照应。”
卫青:“郑兄关切之情,卫青了解。但是卫青心急如焚,有了同伴,反而掣肘。”
郑当时:“唉!也罢,你武艺超凡,带了他人反而是累赘。但是有一点,你要切记,你救人心切,执意只身前往,我也不拦你,只是希望你保重,切不可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以卵击石,做无谓的牺牲。”
卫青:“郑兄之言卫青谨记在心,卫青贱躯,何足挂齿啊!”
郑当时正色道:“仲卿此言差矣,留有用之身成就自我才能不负苍天不负父母,男儿慷慨捐躯不是不可,是要值得,如果葬身此等鸡鸣狗盗之蟊贼手上,实在是不值。一旦有危险,仲卿应该首先想到向为兄求援。”
卫青:“诺!”
此时的曹璇,确实是落入了人贩子之手。这一群强盗专门拐卖青壮年女子到匈奴,牟取暴利。汉地女子肌肤白嫩,相貌清秀,兼之性子柔顺,为匈奴人所喜爱,汉人当然瞧不起野蛮的匈奴人,因此,匈奴人想要拥有汉人女子,除了抢掠人口就只有靠这些强盗、人贩子了。匈奴屡屡犯边,掳走汉朝边民数以万计,野蛮的匈奴人将抢来平民也当作战利品,分发给贵族或有功的将军,普通匈奴人自然沾不上边,因此他们愿意为了汉地的女子花大价钱。有了市场,就有人铤而走险。
依照汉律,拐卖人口是要处以极刑的,可是凌迟之刑依然挡不住利欲熏心之徒,这类行为屡禁不止。
曹璇因卫青拒婚而赌气出走,女扮男装的她出了京城也无处可去,所以径直回到位于河东郡的平阳老家,这一行为让平阳侯府上下大为放心,以为她只是小姑娘的寻常呕气,也没有刻意关注她的进一步行动。
就在此时,自以为已经经历过孤身一人、女扮男装闯荡天下的曹璇正在谋划第二次离家出走。
此次她似乎准备要更加充足一点,宽大的男装正好可以掩盖住她的女性特征,而一顶帽子将一头秀发包得严严实实,乍看上去,活脱脱一个个俊俏的少年郎君。曹璇特意选择了麻布衣裳,穿戴起来也走在路上也不会太过显眼。
她从侯府的马厩中挑选了一匹白色小母马,虽然也十分俊逸,但和卫青的月影相比还是逊色不少。一想起卫青,曹璇就有些心中烦闷,这种感觉十分微妙,曾经,她对他来说遥不可及,而她有意垂青于他,眼下,他们触手可及,可是他们之间仿佛又要永远错过。她对他满怀热情,而他似乎一无所知。甚至,当她主动迈出第一步,表示愿结秦晋之好的时候,他又断然拒绝了她。
作为平阳侯府的女公子,曹璇何时受过如此委屈,她选择了这种方式表达不满。跟着侯府护院、侍卫练过几天拳脚、剑术的她,想象自己浪迹天涯,成为一个名动江湖的大侠,不知道那个时候,他卫青如何看待她。或者,她要在江湖中找到一位声名显赫的大侠,还要当着卫青的面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