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青:“夫人有所不知,先皇看似强健,实则有肺疾,加之国内灾祸频发,外敌如匈奴、东胡等整日虎视眈眈,先皇操劳国事,元气大伤,所以英年早逝。”
夫人道:“即位者是先皇第十子?可是乳名为彘儿者?”
卫青:“正是,当今的皇帝陛下正是当年乳名刘彘者。先皇在封其为胶东王之时赐名刘彻。”
夫人泪眼婆娑:“唉!正是光阴不等人啊,当年的彘儿尚在襁褓之中,如今已经登上大宝,成为了一国之君啊,我也离开长安有快二十年了。”
若英轻轻抚着母亲的背,说道:“母亲切莫悲伤,这位卫公子是皇帝派来的,想必日后大汉必定会奋起反抗匈奴。”
夫人道:“我虽然嫁了匈奴人,夫君待我也算是好,但我还是心向大汉,牵挂故土啊,这么多年来,匈奴内部纷争不断,作为这个小部落的一员,总有一种朝不保夕的感觉,这里,让我产生不了家的感觉,虽然嫁人生了孩子,却总觉的自己无依无靠,今天见到卫公子,就如同见到了我久别的亲人。”
卫青:“夫人不必如此,称呼在下卫青即可。卫青十分感激夫人的救命之恩,如今在下有伤在身,怕是要在宝地多叨扰些日子。”
夫人道:“卫青你不必拘礼,这里是我家,也就是你的家,安心好好养伤吧,我家若英不但读得汉人的诗书,而且通晓匈奴语言,你要深入匈奴不负使命,怕是要好好向她请教请教才行。”说着转忧为喜,颇有深意的对着女儿一笑。
若英明白她的意思,脸上微微有些红了,而卫青只好假装糊涂。其实适龄男女之间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微妙关联,一个青春男儿,一个妙龄少女,除了让人联想到爱情还能有什么?不过这一次卫青的意志很坚决,他背负使命,深入敌境,注定九生一死,可不敢再惹得姑娘有什么想法了,何况他已经有了曹璇这个可人的未婚妻,还有公主这样一位如同仙子的红颜知己,今生今世,他已经知足了,对若英,决计不敢有非分之想。
当然,若英也并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她常年远离人群,生活中全都是女人,完全不谙男女之事,身受重伤的卫青让她产生了一种天然的母性,不自觉的去关心他,照顾他。
伤筋动骨一百天,卫青的伤不是一日两日能恢复的,他也知道这一点,所以索性放松下来,安心的跟着若英学习匈奴语,卫青的语言天赋并不十分理想,学得很慢,但他很努力,每日嘴边挂着的都是新学的匈奴语。
这片草原明珠的主人本来是严禁奴仆说匈奴语的,现在为了给卫青一个好的语言环境,也收回了这条禁令,中年婢女颍秀和颍丽也教会了卫青不少生活用语和鲜为人知的匈奴俗语。
在这期间,部落王阿胡儿派人送过几次粮食、肉食,因为卫青需要养好身子,所以,他们对肉食的需求增大了,当然不会有人在意这点变化。
卫青对阿胡儿这位尊重汉文化的匈奴部落王非常有兴趣,但是目前他无法和他相见,毕竟他们属于敌对的双方。当日追杀的卫青的那些匈奴人并不是阿胡儿的直接部署,而是属于他的上司——权倾匈奴,独霸河套草原和河西走廊的匈奴二号人物——浑邪王。
那个百人队是浑邪王的部队,他们经常小股流窜到汉匈边境,伺机发动对汉朝边境村镇的袭击,就想野狼袭击人类的牲畜圈一样,他们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天经地义的。当日,他们之所以没有继续追赶卫青,是因为他们知道这里是阿胡儿王的妹妹和庶母隐居的地方,虽然浑邪王部落好不惧怕阿胡儿部落,但对于号称王的阿胡儿,他们还是抱有一丝敬畏,所以当日,他们匆匆离开。
卫青第一次见到阿胡儿,已经是旬月之后的事情了。年轻的王者完全符合卫青的想象,高大健壮,双目炯炯,典型的匈奴贵族装扮,却多了一点汉人特有的儒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