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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工作,代表人民意志不是代表个人意志,不产生独裁和严重的官僚主义。
(3)保证选得其人。不称职不愿工作的人,不敢竞选也提不出代表人民的施政方针,也不会选上。
(4)选举的机构是代表人民的意志的执行者,施政方针已得人民同意,更易深入人心,容易得到人民的支持。
(5)直接受到群众监督便易防止三害。
民主方式执行原则(1)从基层作起,从百家争鸣已经开展的地方作起。
(2)供给任何人竞选的一切物质手段(如宣传费,以前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各方面的资料)(3)消除一切顾虑,鼓动人们提出各种意见,竞选纲领,互相批评。
(4)用法律保证没有拉拢,收买,威胁人,其它任何破坏宣传和选民选举的行为。
(5)党的领导体现在提出正确的施政方针,派出优秀的竞选人,不体现在其它制度上,这样的领导才是人民选出的,不是强加的,才能够联系群众,不产生三害。
实行步骤:
(1)首先在北大试验民主选举学生会,然后推广到各高等学校学生会,各地群众团体,合作社,工厂等基层单位,以致全国政权。
(2)在北大实行的步骤÷马上确定学生会任务,宣布具体选举法,在本学期开始,候选人提名,提出初步竞选纲领,收集同学对学生会的希望和意见,进行初步的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放假前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各提出完整的竞选纲领(工作原则和初步计划)利用各种形式正式展开宣传活动,下学期初步进行选举,建立民主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