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知梅福徒为尔,转忆陶潜归去来。
高适的一首诗用质朴自然、毫无矫饰的语言,扣紧出仕后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称心而言,一气贯注,肝胆照人。这首诗也是杜预家族祖辈们为官的真实写照。杜预,字元凯,陕西西安东南人,他是西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书法家。
杜预的祖宗是杜周、杜延年父子俩,他们都是西汉的大人物,杜周是个酷吏、贪官,而杜延年是个好官。杜预的祖父叫杜畿(jī),他是当时有名的孝子,据说杜畿的母亲去世很早,父亲续弦,给他找了一位凶狠的后娘。后娘到家没多久,杜畿的亲爹也去世了,年幼的杜畿从小受尽了后娘的欺负,但还是坚强地活下来了,并且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树立了孝子的名声,非常不容易。杜畿不但孝顺,而且的胆子还很大,他的后娘死后,杜畿带着她的灵柩返回故乡,在途中遇见了强盗,同伴们都吓跑了。杜畿带着棺木,没法跑,干脆就站着不动。强盗们一看,还真有不怕死的,就张弓搭箭,要射杀杜畿。杜畿冲着强盗们拱拱手,很客气地说:“各位好汉,你们拦路抢劫,不就是为了发财吗?我身边又没有钱,只带了一具棺木,你们射我有什么意思?”强盗们一听,都觉得这个人不简单,就放过了杜畿。
后来杜畿在曹操的心腹谋臣荀彧(yù)的推荐下,进入了曹魏集团,历任过司隶校尉、河东太守、尚书等职务。杜畿在任时,为官清廉,爱民如子。当时天下战乱,人口稀少,妇女便成了重要的资源。魏国曾经下令,要求各郡征集寡妇,分派到妇女少的地区,婚配生育。各郡的太守们,为了在皇帝面前表现政绩,就想尽量多地征集本地寡妇。有些寡妇明明已经再婚了,他们也要把人家拆散。一时间,寡妇们背井离乡,怨声载道。杜畿在河东,也必须遵守朝廷的法令,但他只征集那些真正的寡妇,所以每年都送得很少。后来,杜畿升官回了朝廷,赵俨继任河东的太守,他送的寡妇一下子就多了起来,魏文帝曹丕责问杜畿说:“以前你送得那么少,我还以为河东没有寡妇。现在为什么又多了起来?”杜畿正颜厉色回答道:“我以前征集的寡妇,都是死人妻。现在赵俨征集的,都是活人妻!”曹丕和周围的人一听,才算是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公元224年,曹丕命令杜畿监造御楼船,造成之后,杜畿亲自到陶河试船,不幸遇到风暴,溺水而亡,时年六十二岁,曹丕非常悲伤,追赠为太仆,谥为戴侯。
杜预的父亲杜恕是魏明帝时的散骑常侍,他为人忠义、正直,因为弹劾大将军司马懿的弟弟司马通,所以与司马集团发生了矛盾,被排挤出了朝廷,随后称病在宜阳的一泉坞隐居。魏明帝去世后,许多人都为杜恕上书鸣不平,所以杜恕再次任职,担任了河东太守。司马懿执政期间,利用与杜恕有矛盾的程喜陷害他。当时杜恕出任幽州刺史,到官不满一个月,有鲜卑族首领的儿子,带领几十人马,没有经由关口擅自来到州城,州里杀死了其中一名鲜卑人,却没有写表章上报。于是程喜上书弹劾杜恕,杜恕入狱,由廷尉审理,依法应当处死。后来因为他的父亲杜畿为国事勤劳死在水中,得以减刑,被免官为平民,杜恕也因此被幽禁到死。公元266年,河东郡九十多岁的乐祥上书颂扬杜畿遗留下来的功绩,朝廷受到感动,下诏封杜恕的儿子杜预为丰乐亭侯,食邑一百户。
杜预虽然生长在官宦人家,但因为父亲是个罪官,所以很被人看不起,再加上杜预本人患有大脖子病,长相自然也受到了影响,这两个条件要是放在一般人的身上,就注定了在社会上不会混得很好。但杜预不同,他从小就博览群书,勤于著述,对经济、政治、历法、法律、数学、史学和工程等学科都有研究,杜预特别爱读《左传》,自称有《左传》癖。当时的人曾给他起个“杜武库”的绰号,称赞他博学多才,才能就象武器库的兵器一样,多的让人眼花缭乱。到了司马昭执政期间,司马氏已经成为曹魏政权最大的政治集团,司马昭在掌握了执政权后,为了巩固、扩大统治基础,在任用贤良的前提下,也任用了许多宗族和亲戚,杜预因为是优秀的人才,所以也和羊祜、山涛等被司马昭重用。并且恢复了他的爵位。杜预也和司马昭的妹妹高陆公主成了亲,并且成为司马氏集团中最杰出的成员之一。在平定蜀国的战争中,他和司马昭的主簿师纂都被司马昭派去担任两路最重要部队统帅的关键幕僚,师纂被派去担任邓艾的司马,杜预被派到钟会的军中。公元264年正月,钟会因为造反死于兵变。在这场变乱中,钟会手下的许多官员都因此丧命,他的同僚也被害,只有杜预凭借智慧幸免于难,还因功增加封邑一千一百五十户。
灭蜀归来后,司马昭命杜预、充、羊祜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始编纂《晋律》,《晋律》又称为《泰始律》,它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晋律》第一次把“五服制罪”制度纳入法典之中,它实质上是“同罪异罚”的原则在家族范围内体现,它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亲属相盗,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有罪,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是以尊犯卑,父亲没有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是以卑犯尊者,因为父子之间的关系最亲,所以对儿子的处罚就越重,通常是要被处死。但要是儿子偷了父亲的钱,偷得再多,法律也是不管的,所以晋国的儿子在家里啃老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是“五服制罪”的内容。在《晋律》里还制定了维护贵族特权的“杂抵罪”,杂抵罪的意思就是指贵族犯了罪,可以用夺爵、除名、免官等方法来抵罪,意思就是你在社会上的名衔越多,你就越安全,因为它们都是你的保护伞,这就是古人们热衷于各种功名的根源。在编撰《晋律》时,杜预提出建议说:“法律是官吏量刑的标准,不是讲道理的书,所以法律应该条目省减、文字简明通俗,以便使老百姓容易理解,不敢触犯。”司马昭同意了他的建议。于是杜预他们就对名目繁多的汉魏旧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剪裁,最后编成了只有2900多条,12万6千多字的《晋律》,使它成了中国法治史上简约主义的开山之作。
公元265年到270年,杜预担任河南尹。他以为京师是教化天下的基点,由近到远,凡施政行文,务必以国家大政方针为准。杜预受诏命制定了升降赏罚官吏的考核条例,大致内容是:“臣闻上古之政,主要是顺应自然,自己有虚心诚意,人民相应地也会信赖顺从,自己心神通畅,天下的事就会顺理成章。后世淳朴之风渐散,表彰美的,显示恶的,设官分职,颁赐爵禄,宣布六典,详细考察。然而还要依靠明哲的辅臣,安置忠贞的有司,使名位不得超过他的功劳而独擅美名,也不得使功劳被隐蔽而与名位不符,为政者都能咨询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到了末世,不能以大道治国,而求助于稠密细碎的法律条文,心有疑就相信耳目,怀疑耳目就相信书简。书简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愈明,巧饰愈多。昔日汉代刺史,岁终也向朝廷上奏,不制定考核条款,只粗略举出官吏的清浊。魏朝建立考课制度,继承了汉代京房的遗意,条文十分细密。然而由于条文细碎而违背大体,所以历代都行不通。不若重申唐尧的旧制,去密而就简,则简明而易行。顺应万物之理,心领神会,善恶存于人心。抛开人而专用法,则会伤害理。现在考核荐举优劣,莫若委任明达的官员,使各自考核自己辖区的官吏。任职一年以后,每岁挑优者一人为上等,劣者一人为下等,统计以后报于朝廷。这样考核六年,主办此事的人总集案卷,那些六年都是优的提拔任用,六年都是劣的上奏免官,那些优多劣少的仍旧录用,劣多优少的降职。现行考核的品位,所指对象不一样,标准确实有高有低。若照标准高的条文取为优,照标准低的条文就不能评优,主持此事的应当衡量轻重,略微下降,不必尽扣法律条文。己丑诏书认为考课制度难以实行,可听凭典型例子,推荐例子的理由根据,也是来自舆论风声。过六年突然来一次推荐,升降赏罚没有平时的依据,这又不是古代进行三年一考的意思了。现在每年一考,优积多者可以升,劣积多者可以降。以士人君子之心衡量,没有在原职六年六次罢黜清廉有能者,六次进用劣下者。监司也会随时弹劾这些人。如令上下公开互相包容过错,这会使清廉之议颓丧,对官吏的升降也无所取。”杜预虽然说得很好,但没有被朝廷采纳。
公元270年(泰始六年)年初,杜预因得罪司隶校尉石鉴,被解除守河南尹的职务。六月,因为鲜卑人秃发树机能侵扰陇右一带,皇帝以杜预为安西军司,给兵三百人,马百匹。他到达长安后,又加秦州刺史、领东羌校尉、轻骑将军、假节等职衔。杜预刚刚在秦州就任,他的死对头石鉴也到达了这里,石鉴以安西将军的职务都督秦州诸军事,成了杜预的顶头上司。当时秃发树机能兵力强盛,石鉴心怀歹毒,想要借鲜卑人之手杀了杜预,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