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二百四十七回 人从宋后少名桧 白铁无辜铸佞臣
2018-04-15 作者: 玉案一家人
第二百四十七回 人从宋后少名桧 白铁无辜铸佞臣
诗云:
绍兴秦桧秉洪钧,
澹老昌言斩桧秦。Www.Pinwenba.Com 吧
犹恨日来三四子,
搞章不说斩奸臣。
这一回说的是坏人秦桧,他字会之,江苏南京人。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遗臭万年。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秦桧出生在一个汉族地主的家庭。他父亲是个县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疾速地飞黄腾达,因此做过乡村教师。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牢骚满腹,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修自给,也就可以了。但自从中进士后,他就扶摇直上了。
靖康元年(1126),金兵攻汴京,派使索求三镇,秦桧上书言兵机四事:一是说金人贪得无厌,请求只答应割燕山一路;二是说金人狡猾奸诈,不能放松守备;三是请求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恰当的语言写入誓书;四是请求在城外设馆安置金使,不能让他入城和上殿。没有得到答复。他任命为职方员外郎。不久,隶属张邦昌为干当公事,秦桧说:“此行专为割地,与臣开始的议论相矛盾,不符我的心愿。”于是,三次上章辞职,皇上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