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没事。
方云天下了楼之后,开车往玫瑰山庄赶去。
到了后院大厅的时候,雷向天正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杯香茗。
见到方云天进来,他招呼了一声。
红桃K,今天晚上你跟我出去办点事。
什么事?
去杀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该你问的就不要问,听命令行事就是。雷向天的语气很冷漠。
方云天没有再说话。
不用紧张,其实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对于你这样的身手来说,不过是件小事而已。
说到这里的时候,雷向天把小拇指弯曲起来塞嘴里,吹出一声清脆嘹亮的口哨,哨声的尖利部分像一枝飞入云端的烟火。在哨声停下的时候,两个穿公安制服的小伙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站到雷向天的面前。
立正!口哨是雷向天与他们之间的暗号,意思是“执行任务,立即行动”,其权威性不亚于军队的集合号。
这两个人方云天都见过,就是上次和红桃K在一起的三个人中的其中两个,另外的一个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来。
就在他有些疑惑的时候,雷向天冲着他一挥手,走,兜风去!
方云天跟在他的身后,四个人从后院走到了前院。因为是晚上的缘故,所以来玩的人不少。在不远处,停着一辆城市猎人。
雷向天坐到了驾驶员的位置,然后冲方云天点头示意,无奈之下,方云天也跟了上去。等到他坐稳之后,雷向天一踩油门,车“轰”地一声蹿了出去,与此同时,另外的两个人也敏捷地跳上了车。
城市猎人像一匹野马在大街上奔驰,肆无忌惮。方云天第一次坐这么快的车,心中未免有些忐忑不安。
“刺激吧?”雷向天冲着他大喊。
方云天因为城市猎人速度太快的缘故,再加上风比较大,所以说不出话。倒是站在车斗上的两个人嗷嗷的叫着,就像是两只狼一样。
“过瘾吧?”
“嗷嗷”
“炫吧?”
“嗷嗷”
“威风吧?”
“嗷嗷”
雷向天小时候认为世上最威风的就是警察,他的理想就是长大当一名警察,后来他不但没当成警察,还因为打架和抢劫进过两次局子。在市法院任职的雷父也是费了好大劲才将他弄了出来。而雷向天的警察梦也就此终结。从此,他对警察是既羡又恨,这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结。但他好勇斗狠的天性并没有因为进了两次局子而有所压制,反而更肆无忌惮地张扬起来。他认为这是一个胜者通吃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胜者为所欲为,败者寸步难行。他要成为胜者。他要称王。
他靠拳头和砍刀打出一片世界,占领一块地盘。他的实力不断壮大,逐渐染指毒品市场和色情业,这块肥肉是原本是属于“猎豹”的,单听这个名字就知道“猎豹”不会是什么善茬。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们之间终于爆发了一场令人震惊的大火并。上百人参加械斗,血流成河。雷向天巧妙布局,借力打力,最后警察出场,“猎豹”全军覆没。
从此之后,雷向天算是在浦东新区这块地上站稳了脚。
雷向天把车开得风驰电掣一般,眨眼间就进入了上京市区。晨光初现,街上行人寥寥。一位手提宝剑的老头在前边行走,雷向天故意把车朝着老头开去,在即将撞住老头的刹那,他猛一打方向盘,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很难听很恐怖的声音,“吱嘎”城市猎人与老头擦肩而过,一阵风将老头宽松的白衣服掀起来,把老头也吹个趔趄,老头吓得脸色苍白,宝剑掉地上也没捡,整个愣那儿不会动了。
雷向天和另外两个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