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骑,其实数量也不少了。当初征讨徐敬业时,刘冕也曾带领几千人马出去打过仗。但那时纯粹是友情客串跑跑龙套。更多的只是担任冲阵猛将的角色。现在,刘冕却要与这五千人朝夕相处安排他们的一切行动了。从扎营造饭到冲杀掠阵,巨细无遗都要由他来安排。
可以说。这五千人的生死存亡荣辱兴衰,已然牵系到了刘冕的身上。
刘冕静静地站在先锋点将台上,神色严肃的看着这五千骑兵他们既是军中的精英,同时也是军中地宝贝疙瘩,因此装备都十分的优良。一般的府兵军士,能穿上一套山文铠或是细鳞铠这样的铁甲就不错了。条件好一点身份高一点的,能穿上光要铠。而位列唐十三甲之的明光铠,昂贵华丽又轻便结实。一直都是将军们的必备品。
可是眼前这五千越骑手,人手一套明光铠赤红袍,浑身上下浑光溢彩色彩鲜艳,非常的拉风气派。
此外。他们每人背一副骑兵必备地角弓。骑射,这是越骑最拿手的杀手锏。
可是仅仅如此,并不能体现他们有何出众之处。刘冕现,这五千人居然使用清一色的马槊当兵器,而不是普通骑兵军士用的漆枪。
在军中混得久了地人就知道,马槊比普通的枪要长、重许多,非军中健不能挥洒。而且,有许多从军多年的职业军人,习惯自己请军中铁匠打造趁手的马槊来用。有些力大勇猛的老兵,甚至会用纯铁打造的马槊——这种长约二米半的铁枪。便与三国演义中张飞使用的丈八蛇矛极为相似。
五千人马很快集结过来,无一人交头结耳,众皆肃然而立宛如磐石。
有些人搬刀弄枪张牙舞爪也吓唬不了人;有些人往那里一站再如何淡定,也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威慑力。刘冕站在点将台上迎着这些人的眼神。隐约感觉自己周遭地温度都降低了一些。
这些人的身上、眼神中,自然散和流露出淡淡的杀气和死气。
刘冕很熟悉这样的气息。若非是在生死之间游走数次、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无数遍、与魂魄都被血与火粹练得极为精纯地人,身上是没有这种气息的。
同样的,刘冕很清楚。自己这个头儿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接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在平时,不管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军队之中,品衔与名望能让一个人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优待。
可是眼前的这些越骑将士。他们是在战场上玩命地人。绝对只信服实力比他们更强地人。因为上了战场,只有实力能够保命杀敌。残酷的战争和血腥地死亡。在这些人心中写下了一条铁的信条或说是潜规则:永远只信服有实力的勇士并乐于与之并肩作战;废物滚蛋——不管你是谁。
所以此刻,刘冕从这些人的眼神中品读出一丝怀疑的不屑。他甚至能将这些眼神翻译成话语:让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当我们的头?疯了!
刘冕在大唐的从军时间不长,对军队里的各项细则与潜规则不尽了解。但他前世也曾是一名铁血军人,他能理解和想像这些人的心理。
时代是不同,可军人的心态却会有许多相通之处——因为他们同样需要玩命。
刘冕也不心急,手执一根马鞭沉着冷静的走下点将台,走到了第一排骑士的身前。
那些骑士们个个抬头挺胸目不斜视,脸就像是铁打的一样,纹丝不动看不出任何表情。
可刘冕知道,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想法和置疑。毕竟他现在还只有二十岁,虽说出身将门也小有名声在外,但这些东西对眼前这些来说,就如同天际的云烟一般虚无飘渺。此刻,他最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些人面前立威,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证明自己有这个实力,当他们的头儿。
证明实力,是迟早的事情,刘冕对此充满自信。立威,便要从现在开始。
“一炷香的时间,全体集结于中军帅帐前。前二后三五阵分列,每阵二十队竖向南北列仗。听明白了没有?”
众军肃然大声应诺:“听明白了!”
刘冕扬一扬马鞭:“沙漏计时,延误军法惩办!”
点将台上扯开了一块沙漏挡板,细沙开始滚落而下。五千越骑手马上动身,紧张而又有序的朝中军奔去。
刘冕也跳上马来举目看着那些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然笑意,心道:令行禁止整齐有素,好队伍。老爷子也曾教过我,在军中不比在朝堂。真正的威严不是巧舌言辞与大吼大叫能堆砌起来的。一个有实力有信心的将领,往往只用最简短的言语和最简单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态度。而真正的威严和权力,也只在支言片语和轻轻的一皱眉或是略微的一抬手之间。
一炷香之后,刘冕再次站在了中军点将台前,骑着马和自己麾下的五千越骑站到了一起。五万鹰扬卫分七军戍立,已然集结完毕。身裁高大的张仁愿站在点将台上按名册点将,诸军将领无一人缺席,尽皆到位。
吉时已到,北方玄武辕门外出现一队车驾,武则天来了。【品文吧 - 为您精选好看的小说 www.pinwenb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