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开始有点怀疑跟着这个比自己还小的人为老板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什么事都预算仔细是件好事,问题是你也用不着说的那么理直气壮吧。
赵煜望着那火光冲天的港口,用炸弹来毁尸灭迹就是方便啊。
坐着马克的法拉利回到了新约克城,马克是约翰家族的二少爷,我这个少爷的老板,当然要吃好住好了,最后,赵煜随便选了一家五星级酒店住了下了。
呵呵,呵呵。。我是乡下人,还没住过大酒店呢,当然要好好享受享受。
第二天清晨,新约克城汉宫大酒店的一间决策人套房里,赵煜正睡的舒服,一阵“铃铃”声响起,赵煜从床上一跃而起,警戒的扫视四周,发现原来是电话铃声,,吓老子一跳,还以为是敌袭。
唉,都是轩辕的错,训练的时候,每天早上还搞什么偷袭。狗日的,谁一大早打电话来。
“喂,谁啊,吵老子睡觉?”咱也算有点名堂了,人家大少爷都要叫我老板呢,说话也有点牛B了。
“老板,是我,对不起,吵到你休息了。”电话那头传来马克的声音。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亲爱的老板,我见你今天要去我家族,实在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所以给你买了几件衣服,我已经叫人送来了。你看下合身不。”我见马克这么懂事理,也就没怪他了。
“老板,还没吃早餐吧,要不要我叫送来。”马克接着说道。
“嗯,也好。”
挂了电话,拉开窗帘,哇靠,太阳不是还没出来吗,赵煜看了看时间才7点,到新约克郡的时候差不多就4点了,难道马克昨晚没睡觉吗?
正在想,敲门声响起。
“进来吧,门没锁。”赵煜头都懒的回,显然已经知道是谁了。
“老板,衣服已经带来了,还有你的早餐。”这赤然就是马克的声音。
“别站着,一起吃。”赵煜看着站在餐桌旁边的马克说道。
“谢谢,我吃过了。”
吃过早餐,舒服的洗了个澡后,赵煜挑了一套镶嵌着条条金线的黑色礼服。赵煜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还别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只见镜中的自己,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唇红齿白,齐腰的长发随意的扎好。非但没有年轻人穿礼服的别扭,反而整个人透露着一丝神秘、沧桑的高贵气质。
连马克都直拍手叫好,连马克最后一丝怀疑都消失了。能拥有这种气质的人无不是一些超级大家族的成员,就是兰森家族的少爷也不具备着这样的气质。
“这是拜贴,你就跟你父亲说,今晚我会去拜访他。”赵煜拿出一个拜贴。只见上面蓝色为底,上面刻有乌云,仿佛成一个手状。这就是赵煜打算发展的势力的图腾。
可马克不知道啊,还以为是那个大家族的图腾,在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