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到客栈第三顿打了。
打了几下武僧也打不下去了,妞妞的滚烫滚烫的,眼睛红红肿肿的,脸上都是泪水。
武僧这才仔细去看瓷娃娃一样的妞妞,也才发现妞妞已经不是小时候了,她的确美得惊人,凹凸有致的身体雏形已经呈现出来,眼睛干净清纯的,嘴唇红红性感的。
是自己先入为主了,小丫头的确长大了啊!
可她毕竟还是太小了,他的前世时十二岁也才初一吧?
武僧只好退一步了。
“妞妞,这样吧,天哥哥给你个期限,也给自己一个期限,等你十六岁时候,你要还是想嫁给我,天哥哥就娶了你,好吗?只要那时你想嫁,我一定娶你!”
妞妞睁大眼睛看着武僧,似乎不敢相信,停止了哭泣。
浩鹏看了看他们,转身走了出去,关上了房门。
外面还有很多人围着,武僧的四个师兄也在看热闹。
不一会儿,屋里又传出了哭声,妞妞还时断时续的说着“你要说话算话,你要说话算话”,“不许骗人”,“你给我揉揉”,“不许再打我”
屋里没了动静,外面的人意犹未尽的逐渐散去,还都边走边议论着看了一场好戏呀,气得浩鹏直瞪着自己的四个护卫和武僧的四个师兄。
他们都张着嘴在笑,一见到浩鹏的目光都把头转到一边去了,浩鹏也无可奈何。
谁让自己有这样一个妹妹呢!
第二日,满县城都贴出告示,县令遇害,官印不见了,凶手不知是何人,有知道任何消息的都可以上报,赏银百两。
浩鹏这才知道武僧他们把县令杀掉了,而且听说死状很惨,手指都被一个一个切掉了,可看他们都镇定自若的样子,很惭愧自己当初没这个胆量,当时自己没有跟去,如果是自己敢不敢杀人?
武僧师兄弟根本不在乎,但还是决定尽快离开,此地不宜久留,况且之前妞妞被关牢里很多衙役都是知道的,而妞妞在客栈又是闹那么大的动静,那就还是尽快离开吧!
可是妞妞的的伤是个问题,妞妞发烧了,武僧这下慌了。
来的这群人都是男人,妞妞是女孩子,都没法给她上药,看着妞妞痛苦的样子,武僧悔恨不已。
最后只能多花银子找来客栈老板娘给妞妞涂了一些伤药,又喂了一些汤药,妞妞终于昏睡了。
下午时有大群衙役奔着客栈而来,武僧只好让浩鹏背着妞妞,他们十一个人迅速离开了来县。
大批衙役到了客栈之时只能扑了个空,于是不久周围县镇都贴了悬赏布告,抓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子江妞妞,妞妞自此有了名气。
武僧为了妞妞的身体,只好买了一个丫鬟,在来县百里外的洛县客栈住下,等妞妞病好了以后再离开。
新买的丫鬟当然不知道妞妞的名字,她只知道喊小姐就可以了,但为了避免麻烦,武僧给妞妞改了名字,宝钗,希望她像《红楼梦》里薛宝钗一样有点女孩子的样子吧?
后来,金玉知道了妞妞的这个名字,嗤之以鼻,除了《红楼梦》,你武僧就不会起名字了?金玉后来怎么都不肯叫妞妞什么宝钗,所以后来的妞妞还是妞妞,大家也就忘了这个临时的名字。
因此,妞妞也就没有变成大家闺秀,始终还是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太妹!
妞妞一直病了好多天才好,武僧一直守在旁边,妞妞说胡话都是牢中被县令要蹂躏的恐惧,和天哥哥不要她了的哭泣,武僧大为后悔,那天妞妞本来就经历了巨大的心理摧残,回到客栈没让她压惊,就被自己痛打了。
还打了不止一回,妞妞从小到现在可都是被捧着的,以前谁敢碰一手指头?
这回的确遭了大罪了,那个狗县令死的便宜了,要是早知如此,不会是只切掉手指脚趾,应该给他凌迟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