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现在在“梦幻时间”之下,码字速度奇快无比,一天的码字量,都快要够三天网络更新的了,抽出一点时间来,并没有太大压力。
况且人这一辈子,难得遇到一个知己,而且陈曦还是属于更加难得的红颜知己——木岚现在有幸遇到了,自然不想错过。
下午的情况,和昨天几乎一模一样。
木岚坐在长椅上慢吞吞地阅读着名著,他现在知识、阅历和底蕴有限,阅读起来分外吃力。
经典名著,一般都是蕴含了一些深刻内涵的——这也是文学大师们,一般年纪都不青了的重要原因。
毕竟要表达某些内在的东西,同时又不影响阅读,这种难度,可不是那些个青春飞扬,没有多少社会、生活经历的小年轻能够掌控的。
你能期待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家伙,能够写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之类的作品来么?
而木岚又不想囫囵吞枣,遇到那些难以理解的地方,就不加思索的跳过去;
他想着体会名著那潜在的妙处,领悟作者的写作意图——这么一来,就好比小马拉大车,做超越自己当前能力的事情,阅读速度自然也就上不去了。
“唉,要是能够把‘梦幻时间’延长就好了,开启了那种大脑能力,阅读起来完全就是难以描绘地享受啊,哪里会像现在这般,看得我头晕眼花……”
木岚摸了摸鼻子,小声抱怨着。
不过话虽这么说,他摘抄一些好词句、记录一些阅读感悟的右手,可一直都没有停下来呢——一几个小时的功夫,就已经填满好几页纸了。
而角落里的陈曦,此刻同样在埋头忙碌着。
不过和昨天的码字不同,现在她忙着的,却是在阅读创世中文网里边,男生频道那些个最火热的小说。
毕竟她可是从来都没有写过男主小说,现在自然需要借鉴一些成功作品的经验。
况且,她现在也属于纯粹的新人了。
是的,木岚已经给她看过了自己写的《诛仙》,并且当着她的面加了签约编辑“砂糖妹纸”的TT,谈妥了签约合同。
然后,用书屋的打印设备将合同、身份证复印出来,两人再一起前往邮局,把合同发了出去。
这也是现在陈曦,直接把木岚当成了大神,对他几乎言听计从,直接转站,来到创世中文网的原因了。
没办法,《诛仙》写得实在太好了!
陈曦才一看,就根本停不下来啊。
当她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诛仙》上传的最后一章上移开,再一对比自己写的“总裁文”,陈曦顿时连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的心思都有了——太丢人了,完全没法比啊。
而且《诛仙》的数据,尤其是那些收藏和评论,更是直接让陈曦有种想死的冲动!
她写的女频文,可是都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才能达到几百个收藏;
可木岚的《诛仙》,才总共两万多字啊,这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