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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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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了,45卢币。”

“嗯……嗯?”

“45卢币。”

“好的。”

卡伦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小金库随身携带,但平时衣服口袋里还是会揣个几百卢币。

递过去一张50面值的卢币,

司机收了,微笑道:

“多谢您的慷慨。”

“嗯?”

卡伦只能点点头,接受了“5卢币”变成小费找不回来的事实。

下了车,

出租车开走了。

这打车费,可真贵啊。

50卢币,够一个四口之家一日的生活开销了,而且是早中晚三餐至少都是基础搭配的那种;

从皇冠舞厅到明克街,也不算远。

这一刻,卡伦找回了当初上大学打车时,盯着计价表上的红色数字从起步价一步步往上跳的感觉。

茵默莱斯家的灵车没停在门口的路边,证明叔叔他们还没回来。

“唉……”

看着眼前的这栋被称之为“家”的建筑,卡伦心里又复杂了不少。

“警察局,报告,意外,不是异魔……”

那个穿灰色裙子的女人话中关键词,在卡伦脑海里不停地回响。

刚刚发生意外的舞厅,来了两个人,可以接到警察的通报,这意味着他们具备着某种官方的身份,最后,又牵扯到“异魔”。

这个世界,看起来是很正常的;

至少,从报纸与书籍中,是可以得到正常的结论。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出租车停下之前,卡伦一门心思的都是想离开这个家,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当然,这个生活得靠自己的努力去逐渐使得其变得“富裕”和“从容”。

可现在,他忽然意识到,这看似正常的世界表皮下,确实存在着一股暗流。

家里的爷爷,一直在权衡着到底杀不杀自己,可目前为止,爷爷所做的实际行动无非是“圈禁”自己,只要自己不主动逃离“罗佳市”,就不会触碰禁忌。

而外面,却像是一个“猎巫”的世界。

“你怎么可能不是异魔!你怎么可能不是异魔!”

霍芬先生在病床上的嘶吼,依旧在耳。

左手,再度攥紧;

虽然卡伦并不清楚“异魔”的详细概念,但自己这种“借尸还魂”的身份,从一开始,就敲掉了他骨子里的底气。

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原装货。

所以,

外面,

还值得出去么?

与外头危险的未知对比起来,

好像爷爷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和蔼了许多。

最应该杀死自己的时候,就在自己刚苏醒的那几天。

而在那几天爷爷没有动手杀自己,看似是在犹豫和权衡,但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会和自己和解的,同时也会逐渐“适应”与“习惯”;

毕竟,卡伦又没像是一个不懂事的熊孩子,每天在家里撒泼打滚亦或者沉着脸看谁都像欠自己一万卢币,而是懂事、听话、乖巧。

爷爷的“怒气”与“杀意”,伴随着时间流逝必然会慢慢地降低,自己在这个家里,其实是越住越会更安全。

这时,

卡伦看见狄斯的身影从西边走来,穿着神父的衣服。

卡伦就这么看着他,看着他,目不转睛。

一直到狄斯脸上也浮现出些许疑惑之色,在卡伦面前,停下了脚步。

“爷爷,您回来了。”

“嗯。”

卡伦推开门,和爷爷一起走入家中。

“父亲,您回来了。”

“嗯。”

玛丽婶婶随即又看向卡伦,道:“你叔叔从医院打电话回来了,让我留意你是否回来了,他说当时有其他丧仪社的灵车也赶到了,为了防止被截单,他就没等你先开车去了医院。

等他回来我会好好地骂他的,那条街刚出了意外,还死了人,肯定很乱,他怎么能把你一个人留在那儿。”

平日里,玛丽婶婶对卡伦是刀子嘴豆腐心;

在爷爷面前时,连嘴都会变成豆腐。

“婶婶,我已经成年了,一个成年人怎么会连家都不知道怎么回呢,不管我在哪儿,我都能循着家的味道回来的。”

狄斯走到沙发那边坐了下来,问道:“出了什么事?”

玛丽婶婶轻轻拍了拍卡伦的肩膀,然后去二楼厨房准备茶点。

卡伦在狄斯对面的沙发坐下,将皇冠舞厅的事告诉了爷爷;

等说到发现被藏在舞台下方的尸体时,

刚端着茶点摆放好的玛丽婶婶也不由得捂住嘴,防止惊呼出声。

这倒不是玛丽婶婶故意想在公公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淑女柔弱一面,

是,

她是已经成长成了一位优秀的殓妆师,但这并非意味着她的胆子一下子就变大了。

她不害怕那些尸体,是因为她已经把他们当做了自己另一种“顾客”,熟悉了之后,对尸体就没那种畏惧感了;就像是养蛇的人不会害怕蛇一样。

可这种变态连环杀手,谁又能笃定对方不会对自己出手,保不准自己哪天也能成家里的“客人”了。

卡伦将尸体细节描述完后,又将自己和杜克警长“交流分析”的内容和盘托出。

原本,这段内容会被他保留的,毕竟他想暗地里发展一些关系与人脉,但遇到那对出租车上下来的男女后,卡伦改变了想法。

爷爷,

您看,

您的孙子不仅会做饭,能做心理咨询,还能帮警察破案。

“天呐,卡伦,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玛丽婶婶在旁边发出惊呼,脸上挂满了不明觉厉的神情,“你是怎么做到的?”

“简单的说,就是代入吧。”卡伦尽可能地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不仅是向婶婶解释,也是在向爷爷一起解释;

毕竟,

狄斯不可能像婶婶那样发问:天呐,我的孙子你是怎么做到的?

“把自己代入到凶手的角度,根据凶手留下的线索与细节,去反推出凶手这么做的……心理原因。”

狄斯喝了口红茶,

淡淡道:

“你能很容易地代入凶手的角色?”

“……”卡伦。

这话很容易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靠齐。

卡伦马上解释道:

“爷爷,婶婶,其实是这样的,一般来说,越是觉得自己是艺术家的凶手,他的心思,反而越是好猜,也就越是容易代入。

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很特别:

比如喜欢孤独,不喜欢交际。

但九成以上的人,都不喜欢交际,剩下的那一成交际很厉害的人里,大半若是有的选,也喜欢一个人待着静静。

比如多愁善感,内心充满惆怅,容易对人和事物产生共鸣,内心中一直有着一种倾诉欲,想记录和留下来。

但大部分三十岁左右一事无成的人,无论男女,都会误以为自己是个天生的作家。

越是追求高调,越是追求特殊,越是认为自己该高调与特殊的人,他们反而越是普通。

所以,他们的思维,反而很容易代入。

当他们突破了人性囚笼开始杀人获取快乐时,他们已经从人转变成了野兽,野兽哪里有多少是真的聪明的?”

卡伦一口气解释了很多,说完后,喝了一大口茶。

狄斯闻言,若有所思,道:“很新颖的理论。”

“所以,我以前看的电影和小说,里面很厉害的坏人,都是骗我的?”玛丽婶婶问道。

“任何事情都是有特例的,婶婶,不过文艺作品为了突显戏剧性和冲突性,普遍会把坏人进行那样的描述。”卡伦拿起茶壶,半起身,先给爷爷添茶,继续道:

“真正的智者,会懂得克制杀戮。”

玛丽婶婶拍了拍胸脯,道:“是的,是的,肯定是好人里聪明的人最多。”

家里的电话铃响了,玛丽婶婶走过去接了电话:

“好,好,知道了,知道了,嗯。”

挂下电话,

玛丽婶婶脸上洋溢着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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