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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吹响自立的号角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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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回他从一开始,就没考虑要直接雇佣打手或杀手。

如果想要夺走一个人的生命,除了花钱买凶以外,其实还有一种简单且可行的方法。这方法由于可行性高,所以被大多数罪犯所采用。

那就是由自己亲自动手。

在志爷他的手里,的确曾经有人被他夺走过性命。前不久就有个还不出名的男装女装艺人,就被他杀死在电视台的台长办公室里。

可当时的情况很复杂,他的情绪当时由于外界的刺激,与刚才发彪砸东西时一样,都处于极不稳定的精神状态。等他意识里那股子邪火怨恨得以减轻以后,直到六天后的现在,志爷他还总是觉得毫无安全感,总是疑神疑鬼的来着。

阴谋家之所以被称为阴谋家,正是他们极不愿与敌人正面交锋。无论他们有多么痛恨那敌人,也会选择从背后靠阴谋诡计来伤害对方,却绝对不敢当着对方的面,凭实力去打烂对方的脸。

那些懂得利用阴谋诡计削弱敌人的战斗力,将敌人逼到绝路以后,再与敌人“堂堂正正”决一死战的人叫“战术家”。这种行为虽然算不上光明正大,但至少不能将“战术家”这称号,与“阴谋家”这种贬义头衔相提并论。

志爷他就是个典型的阴谋家。无论是当年对待龙豪,还是现在对刘佳,他都根本没有与对方一命换一命的打算,从来就没有这种胆量。

志爷他潜意识里的实质是“懦弱”,但表层里的思维,却是用“冷静”为理由在不断说服着志爷自己。令他觉得自己应该选择一条“明智”的路线来报复。

志爷他考虑到自己现在可是在保释期间,很有可能还被衙门的人不知道从哪里,用不知道哪种方法监视着。如果现在自己因为不小心而做错了什么事情,自己随时都会倒大霉。

六天前犯的人命案已经事发,这情况他也不是没考虑到。虽然没考虑出个万全的结果来,但还是在毫无理由地说服着自己:

“只要眼下不再出什么差错,这次肯定也会象以前那几次一样,有惊无险大步跨过!”

这其实还是侥幸心态在作怪。犯罪者大多存在这种心态,每次作案都格外严谨,绝不因侥幸心态而犯错,且毫无原由作案的犯罪者,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

志爷觉得自己身娇肉贵,身为一位了不起的大贵人,在这种时候当然不能再以身犯险。自从多次买凶失败以后,为了避免眼下这种情况,志爷他可是早就准备好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志爷他在海州成为慈善家的原因,自然与他捐过一些善款有关,只不过宣传工作也很到位就是了。

在他的“善举”里,其中一条是他收养了一个养女。

出于某种恶趣味,志爷给自己这个养女起了个名字--潘思冬。这名字乍看没什么问题,虽然听起来感觉稍点冷硬了点,但作为一个姑娘的名字,倒也算是合适。

志爷他恶趣味的关键,在于“思冬”这个词。尼德兰语里“石头”一词,与王土官话的“思冬”相比,两种语言里完全无关的两个词,其读音却几乎一样。

除了某些恶趣味做怪,以及为了他的“慈善事业”以外。这个从小就被志爷养大的女儿,可正是志爷为了在眼下这种时候派上用场的人选。

敲定了执行自己计划的人选,接下来还得仔细策划出个行动计划来。

直接杀掉“白胖子”,这么干对那家伙未免太过仁慈。基于这个原因,志爷一开始就没这么打算。他现在在想,该怎么做,才能让“白胖子”体会到人生中最大的痛苦?

志爷意识里盘算着,脸色自然变得越来越阴沉。老马见状可有点担心,怕老板他再次忽然暴起。

老马考虑再三,觉得自己还是退到房门口处会比较安全点。

与老板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是为了在老板忽然暴发的时候,能给自己留点反应的时间。但当老板叫人的时候,自己在这种距离也能马上凑过来。老马总觉得眼下保持这距离是最合适不过了。

在以前的情节里笔者就交待过,老马他是志爷身边最得宠的“马屁精”。志爷是经常把老马当成傻瓜,但老马他本身却一点也不傻。

刚才志爷负面情绪爆发的情景,一下就让老马他联想到前几天老板办公室里的情况。他现在基本已经确定,那天发生的事情,跟老板说的经过完全不一样。

不光是因为老板他当时无意识地说错了话,他老马就如此轻易下了结论,他老马那双眼睛和脑袋都不是白长的。

老板的力气看来比自己想象中要大,足以掀翻那张一次够坐十个人的大皮沙发。想必那天办公室里的桌子也是由老板出手掀翻,而不是老板口中所说“有人站上去表演不小心踩翻”。

眼前明摆着就是个杀人犯,从常理来说不是第一时间选择逃跑,就是尽快向执法者举报。可老马他却选择了第三条路,他打算与“虎”谋皮。

只要有钱赚,管老板到底在干什么,自己小心点就好。这是老马的如意算盘。

他平常为了赚老板的钱,可以忍受种种打骂侮辱,眼下对金钱的占有欲也战胜了恐惧感,自然而然地为了志爷的钱而选择了留下。只不过他的潜意识却不停地警告着自己,所以让老马他满怀危机感,悄悄溜到离志爷较远的位置去了。

谁知道这个与虎谋皮者,最后会不会也落得“前辈”们的下场。传说中那些为虎作伥的恶鬼,可都是由被老虎吃掉的人化身而成。

志爷并没注意到老马现在越退越远,他经过一通盘算,这时候想出了个恶毒的计划。

一个极常见极传统,其性质称得上“恶毒之最”的计划。

从人类还没摆脱类人猿的兽性,在“祼猿”的群体里,就已经出现了一种很恶毒的报复方式。这方式后来经过漫长的改良,渐渐成为弱小的个体之最爱。运用这种方式,弱小的个体可以伤害自己原本无法战胜的强者,或用这方式向那些有庞大势力的强势者进行报复。

“弱小个体”无法用肉体暴力,或别的什么力量来战胜“强势者”。在这种情况下,向“强势者”身边那些比“弱小个体”还弱的亲人下手,自然是“最佳”选择。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针对“强势者”的年幼子女下手。

其实这种前提原本只是废话。如果能直接对“强势者”下手,那还叫什么“弱小个体”啊?

但偏偏有些性格极其扭曲的人,将废话变成了实际前提,所以不得不在弱小个体上标注双引号。

这些“弱小个体”,明明已经占据了许多优势,却出于“让对方心痛欲死”这种恶毒念头,而选择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报复。

志爷现在就打算对刘佳做出这种事情。

他的计划进行到这里,只完成了约三分之一,只是决定了报复方式。而接下来的,自然就是要决定合适的伤害对象。

志爷他在多年的演员生涯里,为了能将某些角色饰演得更加出色,为了达到“弄假成真”的演出效果,他曾经自学了不少有关反犯罪的知识。

官府出于某些教育意义公开过一些案例,并希望人们从这些案例上吸取教训,不要象案件中的罪犯那样做违法的事情。但在志爷他眼里,这些东西却有别的教育意义。

他根据罪犯被逮捕的过程,而逆推出罪犯的犯罪经过。其中还有少部分内容他推理不出来,还特意打着“为了演出更生动”的旗号,从自己在官府里认识的人们身上套出了“真相”。

父母?象这种常年不出远门的人,居住地点又是在闹市区中心地带,附近肯定是人多眼杂。要对这种对象下手,就算是成功,周边肯定也会有许多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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