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吹响自立的号角 200
2015-05-16 作者: 吃素的熊
第285章 吹响自立的号角 200
志爷这个人的金钱观是极端吝啬,可当他要花钱收买人心时,倒还不是完全一毛不拔。他的确是只铁公鸡不假,但当要花钱收买人心时,偶尔还是会阔气一把啦。
如那些不再愿意留在“老板”身边的跟班,在这些人要“回老家种地”以前,志爷他还真是会付出一笔数额不低的遣散费。其实这些钱也是合法收入,只是被他这吝啬的老板,在历年来从这些人身上克扣而来。
说白了,现在其实也就是在物归原主而已。
整个收买过程的关键,最终还是得靠志爷他自己的演技。以前扣这笔钱时,“老板”是号称把这些钱拿来为自己人做投资,并信誓旦旦地说大家现在只要付出,以后肯定就会有回报。
任谁亲眼看到志爷那“十分真诚”的态度,大多数人都会真心去相信他的那些话。
而当志你最后在交还这些钱的时候,也会特意当着其余跟班的面去给。这笔钱给谁对志爷他并不是关键,关键是“给钱”这个过程都有谁在场,都给谁看到了这个过程。
“有幸”见识过志爷真面目的人不多。那个长期跟随志爷办事的老马,之所以会被志爷看做“亲信”,有一大原因就是老马见过志爷他的真面目。
其实无论是演技,还是头脑的“运用水平”,老马他一点也不会比自己那个“老板”差。单纯从为人处世态度的分类来说,老马他其实比志爷要更象个正常人。
老马他与志爷最相似的地方,就是这对“主仆”都是拜金主义者。而这两人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志爷的性格在“拜金”上,明显有愤世嫉俗兼狂妄自大等特征。
而老马虽然也爱财,可他却从来没象志爷那般偏激过。能长期留在如此难相处的“老板”身边,老马他当然不可能是个单纯的马屁精那么简单。
志爷他现在是有了自命为神的倾向,其思维方式似乎离正常人越来越远,离“变态”、“精神病”这边倒是越来越近。可在他过去“病情”还不明显的时候,尤其是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他也知道光靠自己一人办事可不行。
那个时段是志爷身边跟班数量最多的时候,也是老马他得以在人群里脱颖而出的时候。
在那个时段的志爷,他最看不惯龙豪的一点,就是觉得龙豪那家伙为了出风头,总会无缘无故地在身边养着许多“食客”,且大多是些浪费粮食的闲人。志爷他当时以龙豪作为“坏榜样”,在许多方面都将龙豪的行为看成了负面范例。
身为知名艺术家兼生意人,志爷他只要愿意,身边很随便就能聚来许多闲人。志爷他当时也会收留“食客”,但他对这些人的要求却远比龙豪要高。
他可不象龙豪那样,在他眼里的龙豪,只要别人喊一声“大哥”,龙豪就会把这“别人”留在身边当帮闲。而志爷他能够留在身边的人,即便只是普通跟班,也会经过一系列精挑细选。
后来随着思维方式日渐变得偏执,志爷他的疑心自然变得日渐严重。他身边那些最出类拔萃的人才,都被志爷他以种种理由“遣散”。
其中很是有些“醒目仔”,见势不妙更是找了理由主动离开。
“醒目仔”是海州方言,特指那些头脑精明且“有眼色能来事”的年轻人。
别的能人走了,原本在这堆跟班里不算太出色的老马,在那个时候自然就有了出头的机会。
老马他当然也是个“醒目仔”,他考虑过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无论到哪里,估计都是做类似的工作。既然如此,与其再去找个新的老板混饭吃,还不如就留在现在这个老板身边来得合适。
很有“眼色”的老马,见老板似乎对那些有能力的人颇为避忌,自己便开始试着收敛锋芒。
他最常用的伎俩,就是被老板揍过以后还要大叫“打得好”。等老板打得手疼以后,自己还要适时补上一句“老板你可是千万金之躯,一定要保重龙体啊”。
拙劣的马屁技巧,外加貌似十分听话,且稍微还算“有眼色”的一系列表现,令志爷他多少有点开始信任这个马屁精。此外志爷也发现了一件事,他发现这个马屁精偶尔会在为他志爷跑腿的时候,从中收点回扣当油水。
考虑到这都是些小钱,志爷他除了偶尔会借这些事,来刻意敲打老马一番,倒也没去认真计较那点小钱。对志爷他来说,这年头想找个随便能让自己扇耳光,等扇完以后还懂得大声叫好的马屁精,倒还真不怎么容易。
在这种时候,觉得自己是“神”的志爷,倒觉得“神”不必总是威风凛凛,偶尔也该表露自己的仁慈一面。
这位“神”却不知道,老马借为“老板”办事的机会,然后大量揩油的次数可绝对称不上是“偶尔”。被志爷发现的所谓“偶尔”,其实应该说是“偶尔一点小钱”。
因为志爷文化程度不高,太复杂的帐目他可算不清楚。至于他特意请来为其管帐的那个会计师,其实早就跟老马“同流合污”啦。
老马他多年以来,借为老板办事的机会,可从老板那里揩了好多油水,慢慢地习惯居然还成了自然。
坏习惯一旦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原本意识里的谨慎态度便会随之消失。
除了在揩金额相对巨大的油水时,老马他还会谨慎行事。至于那点鸡毛蒜皮的小钱?老马在被志爷借机敲打过几次,见“老板”并不太计较那点小钱以后,便连最基本的掩饰都不用啦。
比方说帮“老板”买某辆车来用做收藏。
考虑到“老板”他几乎从来不会去开这些车,所以老马在为“老板”提货的时候,已经事先将车身上所有值钱的配件,将其中能换掉却又不显眼的配件,一律统统换下来卖掉。无论是哪一款的“战神”,从志爷他拿到手的那一刻起,除了车壳和发动机没动过以外,其余部件基本都不会是原厂的配件。
虽然配件被换掉了,但老马他好歹还会刻意掩饰,车上该有的东西基本都跑不了。
但如果只是为“老板”倒酒,在这种事上老马他做得可就足够露骨啦。一瓶属于志爷的上等尼德兰烈酒,起码会被老马偷喝掉一半左右。
除了志爷偶尔会连瓶子一起要去,但凡是让老马去倒酒,这人每回去倒多少酒,他自己几乎就要偷喝掉相等的分量。反正那些酒也不会装在原装的酒瓶里,自买回来的那时候起,便特意装到价格同样昂贵的水晶酒瓶里去啦。
用水晶酒瓶装洒,倒也是志爷的主意。他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他可是知名艺术家,生活当然要讲究些口味啦。
听说尼德兰烈酒就是要多与空气接触,那样酒里的什么化学成分,才会与空气起到什么化学变化,所说这样能让酒味变得更好。在这一知半解之下,志爷才特意让老马去买回了成套的水晶酒瓶。
以上这个例子,倒也说明了志爷他性格里的“土财主”脾气。
在尼德兰王国那里,倒真是有一种酒在开瓶以后,必须尽量去与空气多接触才会更美味。但那种酒却是清淡的尼德兰水果酒,比方象葡萄酒那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