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那白人杀手一只手放在了洛烟的脸颊上,另一只则去脱自己的裤子。
变态!我一会一定让你不得好死!秦逸在心中怒骂着。虽然怒不可遏,但他依旧还是没有动手。
从刚才的话中,秦逸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这白人男子的绰号为“魔狼”。秦逸在自己的记忆中快速检索了起来,看看自己得罪过的犯罪组织或者是财团当中,有没有一个叫做“魔狼”的高手。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那么也就是说,这白种混蛋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虽然从犯罪的手法上来看,他可以算是个经验老道的杀手了,但他现在却见色起意,想付着宝贵的时间成本,冒着任务可能失败的风险,去一解自己的私欲。
这么做的人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正所谓艺高人胆大。第二种便是喜欢意气用事的蠢货。显然在秦逸看来,这个魔狼是第二种。
很快,魔狼把自己的裤子扒了下来,露出一个宽大的四角裤。然而,就在他想要去撕扯洛烟衣服的时候,戴在他头上的微型无线电耳麦却发出“哔”的一声。
“混蛋!”
“好事”被人打断,魔狼咬着牙怒骂了一声。但他知道耳麦那边的人他得罪不起的,所以只得用手按了一下耳麦上的接通按钮。
“鬼狐,我不是早早告诉你了吗,如果没有异常紧急的事,不要在我执行任务的时候和我通话,这样很有可能让我暴露身份,并导致任务失败。”魔狼有些不愿地说道。
“住口!这次任务的指挥者是我而不是你,你给我理顺主次关系。”耳麦中传出的声音虽然很微弱,但还是被秦逸一字不差的听了去。
那是一个女人,操着一口高加索腔调的英语,从声音来判断,这个鬼狐不会超过三十岁。那么就不难理解了,这个魔狼最少四十朝上,被一个可以当自己女儿的女人指挥,自然是有些不爽。
当然,这个女人秦逸也是不认识的,应该是个后起之秀。
秦逸可以很明显的听到,魔狼将那一口烟熏火燎的黄牙咬得吱吱作响。虽然他心中愤恨,却是没有反驳,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了,请问您有什么指示?”沉默了一会,魔狼终于出声道。虽然这话说的很谦卑,但语气却是冰冷的。
耳麦那头的鬼狐似乎很得意,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之后说道:“我想知道,任务现在进展都什么程度了?”
“我已经来到那女孩的家中,并让她中了嗜睡粉,昏死了过去,随时都能下手。”魔狼如实回答道。
“我知道那女孩很漂亮,你没有犯老毛病,想要先老牛吃嫩草一翻吧?”鬼狐声音戏谑道,显然,她对魔狼其人了若指掌。
“没、没有,我正在准备下手。”被一针见血地刺到了痛处,魔狼的脸色又不爽了许多。
“最好没有,要是由于你这色胚‘贪嘴’,事后被人查出了些端倪,并找到组织来,看我不把你大卸八块!”鬼狐异常狠历道。
“这个我懂。”魔狼好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吧唧地说道。
“嗯,手脚麻利点,得手之后快些撤离,不要让人发现你的踪迹。我们的游艇四十分钟后就会从码头出发,你如果赶不上,就自己想办法回欧洲吧。”鬼狐语调轻挑道。
“什么?四十分钟,事先不是说中午才开船吗?”魔狼大惊失色道。
“临时改了不行吗?”甩了一句冰冷的话之后,鬼狐就停止了通话。
“吗的,该死的高加索女人,这你分明是在整我。等我以后找到机会,非把你毒翻,然后揉虐死在我柔软的大床上。”魔狼双拳握的吱吱作响道。
四十分钟对他来说显然有些捉襟见肘,因为他全速赶向那个码头,也至少需要三十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杀掉这女孩,然后处理好痕迹,再潜行出这小区,鬼狐仅仅给他留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不过一想到鬼狐那妩媚的脸蛋,迷人的身材,还有那冷艳的气质,魔狼的心就不禁嘭嘭嘭地跳动起来,他想把鬼狐弄上床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很快产生了一个想法,一会在返程的游艇上,将那妖娆的小娘们麻翻了,然后好好地尝尝鲜,之后再将她丢到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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