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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律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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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律师的证据

2015-06-01 作者: 顺路路顺

第151章 律师的证据

冷箫遇看上去有点憔悴,但是憔悴的表情仍然无法掩盖他坚定的目光。原本就英气逼人的脸庞在一种忧郁气质的笼罩下,显出一种让人捉摸不定的神秘美。如果不是在法庭.上,许多女粉丝早就要惊叫起来了。现在这种惊叫变成了低低地轻“啊”声,她们都张大了嘴巴,但是尽量不发出声音。

再经过验明正身,起誓等一些必要而繁琐的程序之后,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德拉霍尔开始宣读起诉书。

不出王开复的意料,起诉书简短而没有意义。里面的主旨无非是说冷箫遇开设证券账户的目的就是为了买卖兰源投资这只股票获利。而他之所以能够成功而且几近完美地进行了两次买入以及一次卖出的交易,完全是因为他跟这只股票的发起人、董事长、最大的股东——冉源华有着亲戚关系。

检察官指控冷箫遇通过从冉源华那里获得了尚未公开的关于兰源投资的信息,而他利用了这些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并且事实上他也获取了可观的利润。

检察官提供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冷箫遇在林氏证券的交易记录,另外一个就是他与证券监督部调查科调查员一起给冷箫遇做的笔录。

王开复早就料到了,这种案件是举证责任倒置,除非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否则是说不清也道不明了。

于是王开复开始做法庭辩护:

“尊敬的法官阁下,尊敬的诸位陪审员,您们大概也知道此类案件是最难辩护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辩护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才可以洗涮这种耻辱。而作为检控方,无须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只要有证据证明本案的被告与兰源投资的发起人、最大的股东、董事长——冉源华有亲属关系,而被告又进行了与兰源投资有关的交易,那么无论他是盈是亏,那么我的委托人就构成了所谓‘证券内幕交易罪’。

所以,作为本案的律师,我左右为难。我知道我胜诉的几率很小,但是,一个律师的良心告诉我,衡量一个律师好坏的标准绝不仅仅是他为被告辩护的胜率。在‘维护正义,还原事实真相’这个神圣的使命面前,一个律师的面子又算得了什么呢?”

庭下一片哗然,没想到冷箫遇的律师的开场白居然是这样的。这番话真正体现了王开复的老辣。因为他完全明白自己的处境,在检察官振振有词的起诉书的气场之下,自己必须采取点非常规手段才能把陪审团的先入为主的想法扳回来。所以他先把案件的性质进行了一番评定,然后以一个弱者的身份开始介入这个案子,让陪审团以同情弱者的心态来旁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确实成功了。陪审团也默认这样的案子对于被告来说确实存在着取证困难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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