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常青感觉到自己就是那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内心的愁苦一扫而空,马上进入了领导的角色。
封常青点齐了人数,将缴获的吐蕃军队的武器发放下去,将人马分成四队,每队十几个人不等,指定了具体的人负责。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有了具体的执行人,一切就好调度了。封常青下令,挖了四个大灶,将吐蕃军队的死马割成大块,炖到大锅里。
血腥气合着煮马肉的味道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扩散得很远,引得很多的野狼在四周嚎叫。
封常青命令添加柴火,将篝火弄得更大一些,然后安排四个年轻力壮精神旺盛的人站岗。为了保持足够的体力,每一个时辰一轮换。
封常青调度得宜,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迅速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命令得以顺利执行。
时光悄悄的过去,很快就到了下半夜。
突然,酣睡的封常青被岗哨叫醒,说是来了一群胡商。
岗哨是一个精明的小伙子,悄悄的说道:“封先生,这些人有六七个,骑着快马,带着大刀和弓箭,好像没什么奇怪。可是说来奇怪,我看着总有些不对头,就是不知道哪里不对。”
封常青看了看天,月色已经隐没在昏暗的云层之中,能见度很低,正是夜晚最黑暗的时刻。
封常青心里暗暗思衬着,在草原上旅行,狼虫虎豹什么的不难碰到,隔三差五遇见土匪也不奇怪,可以说,大草原上步步惊魂,带着武器不奇怪,如果不带反倒让人怀疑了。然而,旅行的人都是顶着太阳赶路,这个时候正是野狼活动猖獗的时刻,在这个时候走夜路,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要是对头了反倒是让人不相信了。
封常青懒洋洋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感觉到有些寒冷,向着燃烧的火堆旁走去。
篝火疯狂的燃烧着,驱散了夜的寒冷。在火堆旁,一群身体胖大的胡商正在烤火。
封常青一眼就发现了这群胡商的不同之处。
这些胡商身体肥胖,身上罩着宽大的黑色袍服,脚上穿着黑色的牦牛皂靴。
这一身服装很正常,来往的胡商都这么打扮,问题是,这些人的衣服上镶嵌着巨大的宝石,在火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极具富贵感。更为夸张的是,一个年纪大约四十几岁的人,明显是这些人的头儿,他的手上竟然带了六枚戒指。
这些戒指价值连城,都是产自天竺的红宝石和祖母绿,每一颗都能在长安最好的地段换一座最大的宅子,而且是带有假山、荷花池,配有漂亮丫鬟的那种。
封常青虽然没有来过西域,但他明白一个道理,所谓财不露白。作为一个千里迢迢求财的商人,应该小心低调才是,这样明晃晃的露出财宝,肯定有什么蹊跷。
封常青淡淡的问道:“几位缘何星夜赶路,难道遇到了什么意外么?”
手上戴满了戒指的男人将右手捂在了胸口,弯腰致敬,然后恭敬地说道:“突骑施的商人阙。伊难如,数日前离开碎叶到北庭交易。在路上碰上了土匪打劫,只好连夜逃脱,随身的行李都丢了。没想到遇到了狼群,幸亏将军搭救。”
这个家伙随手送上了一顶高帽,封常青莫名其妙的成了将军。但是,封常青可没觉得自己的地位高了,因此,一笑置之,说道:“无心插柳而已,不必往心里去。不过,突骑施是什么东西,还望明言相告。”
阙。伊难如吃惊的睁大了眼睛,到了这个地儿,不知道突骑施的鼎鼎大名,这家伙不是开玩笑吧!当他确定封常青没有开玩笑的时候,很无奈的深深吐了一口气,说道:“突骑施是这里的一个强大的民族,一直为大唐朝廷守卫着边陲。你们的皇帝知道我们可汗的功劳,曾经为我们的苏禄可汗在丹凤楼举行宴会,皇帝甚至认下苏禄可汗为义子,极尽恩宠。”
还有这等事?封常青真正吃了一惊,不相信的看着阙?伊难如。但怀疑归怀疑,人家说的信誓旦旦,自己也没有理由不相信,起码找不到不相信的理由。
封常青歉意的说道:“我们都是新征召来的,刚踏入此地,实在不知这里的情况,望请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