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新的基本法全称为《杀奴复汉军政府律法大全》,也是三十卷,秉承了大明律严刑峻法的特点,算得上是重典了,但是,取消了大明律原本的奸党等六十二条律文,又将兵律单独出来,不列在其中,军政分离。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部比较齐全完善的律法。要知道,清律也不过是在大明律上删删减减而已。
但其他人表示通过的时候,王摩还是不甚满意。因为,这部基本法少了几个东西。
第一,明确规定政府内人员的地位,权利,义务,组织结构。比如刚才讲军政府内人民是分三个阶层的,分别是奴,民,贵。而基本法没有体现。
这三个阶层分别有什么权利,有什么义务,同样没有体现。而整个军政府的政府架构,也没有用法律条文的方式明确下来。这是不足的地方。
奴应该是西奴,鞑奴,汉奴,以及罪犯。他们中的一部分应该是可以改造,可以通过立功改变自己身份。但某些人就应该终身为奴乃至数代为奴。他们的管理和使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有专门的说明。
民就是公民,就是承认军政府统治并在军政府登记户口的人民,他们享有分配土地,自由经商,参军,教育等多种权利和义务。
而贵就是对军政府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杰出公民。比如优秀的工匠,杰出的教育家,军人,官员等等。他们应当根据功劳大小,在待遇,赋税等方面享有特权,甚至能够封妻荫子,传承数代。但与此同时,也要对他们的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严苛的审查手段。
第二,基本法没有对民族,宗教,所有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说明。比如,军政府不实行民族自治制度,军政府只进行有限范围内的宗教自由制度,军政府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并行的制度等等。
军政府将弱化民族特征,以汉语为官方文字,川普为官方语言。军政府将成立宗教局,以圣教为国教,只有在宗教局通过认证的宗教才能在指定的宗教场所才允许传教,否则无论佛,道,基督,伊斯兰,拜火,印度等教门教派一律视为邪教。
军政府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原则上属于全体国民,委托军政府进行处置。除开贵民的私人所有制部分,其他统一由军政府进行平等的分配。
第三,没有对军政府的未来提出纲领性的指引。比如行政区分,阶段任务等等。
军政府的行政按照,州,府,县,亭,里,甲,保的方式划分。而在城市,按照区,街的方式划分,相当于亭里。
在现阶段,军政府的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实现华夏大地的独立自主,然后,进一步收回失地,废除不平等条约,驱逐外敌。
而长期性是任务是担负起天朝上国的责任,解放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实现天下大同。
再有就是刑法标准应该是少杀多罚,但原本的基本法倾向于多杀多体罚,这是很不好的。应该改为无偿强制劳动为主的处罚手段。毕竟,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劳动力将是军政府强大与否的根本因素之一。
他提出的这三点,有的大家理解,有的大家听不懂。但在王摩解释下,也逐渐弄懂了。基本法不囊括军法,这也是王摩不同意的一点。军法可以独立,但在基本法中,应该对一些基本的东西做出解释和规定。如,兵制,待遇,等等。
黑水营的三个连长也就军中军法军纪做了报告,最后总结出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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