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催婚催怕了,要找我假装你男朋友?”
“嗯。”方芸小鸡啄米般不住点头,那副呆萌模样可爱的简直令人发指。
刘汉风贼贼一笑,故作娇羞道:“哎呀,方老师,你想追人家就直说嘛。何必藏着掖着,大胆表白嘛,指不定我就答应了呢。”
“滚…”方芸贝齿紧咬蹦出一个字。
也不管刘汉风答应与否,拉着他往屋内走去。
刘汉风一脸惊骇,惊慌失措道:“官人,这就要洞房吗?这也太快了,况且这还是白天啊,咱们可是白日宣淫啊。”
方芸一把把他推倒在床,恶狠狠道:“给你五分钟穿衣洗漱,然后滚出来。超过一秒钟,你这学期英语成绩都是零蛋。”
说完,拂袖离去,她只怕在多看这无赖一眼自己就要冲进厨房拿两把菜刀把这人剁成肉泥。
五分钟后,刘汉风穿戴笔挺准时出现在方芸面前。
方芸一双美目在刘汉风身上停留许久,眉头越皱越浓,连连摇头。
那副凝重表情,差点令刘汉风以为自己今天是带三条胳膊出来了。
最后,方芸叹道:“不行,这身一副太low了。”
“没啊!我觉得还行吧。”刘汉风拉了拉有些捉襟见肘的袖管,疑惑道。
“走,我带你买衣服去。”
“不用了吧。”
“我说要就是要。”方芸凤眸一瞪,蛮横道。
刘汉风只能无奈屈服。
……
临泉市,啄木鸟男装店。
方芸像只花蝴蝶般在店里转来转去,不停拿衣服在刘汉风身上比对着。
刘汉风就像个木偶被方芸牵扯着,看她拿起一件衣服比了比又放回去,自言自语道。
“不行,这条太花了。”
“不行,这条颜色太单调了。”
“不行,这条颜色太深,显老气。”
到最后,那个导购员都快哭了,嘟囔道:“小姐,你男朋友身材这么好,肯定穿什么都好看。”
“好吧。”方芸嘟了嘟嘴,选了条粉色衬衫和浅灰色西装丢给刘汉风,命令道:“去,把它穿出个人模狗样来。”
“有你这么让人试衣服的嘛?”刘汉风委屈了一句,不情不愿地走进试衣间。
不一会,刘汉风便从试衣间走了出来,嘴里嘟囔着,“先说好啊,这衣服我不要啊。紧巴巴的,跟穿紧身衣似得。”
“闭嘴。”方芸怒喝道。
“先生,你是我见过最适合穿这身衣服的人了。”导购员小姐扭捏道,说话间,脸上泛起一抹潮红。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确实是至理名言。
刘汉风本来这身皮囊就算顶尖,只不过平常那身学生装遮掩住了他的光芒而已。
如今换上这身笔挺西装,整个人立马像一块极品璞玉经过精心雕磨一样,焕然一新。
熨帖笔直的西裤衬托出他整个人的修长,浅灰色的西装为他添上了几分成熟稳重,而里面淡粉色的衬衣却又是他这个年龄最佳的装扮,时尚而调皮。
此时,刘汉风整个人就像混合了二十到四十岁男人所有的气质,沉稳中带着不羁,就像个带着痞气的绅士,谦卑而又放荡。
“还少点什么!”方芸双目迷离,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