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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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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这个字,我们经常说“赶巧”,你正吃饭,人家来了。你正瞌睡,有人给你送来个枕头,那么巧是什么,明白了么?就是钻营,就是走潜规则啊。所以绝了这一条,透明化公开化,堵住了这样的“巧”,然后弃了“利”,即指的是“可欲”,这样一来,盗贼也都“无有”了。没有了“利”的欲望和动力,还会为“盗贼”么?不会。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此句释义为:

“此三者”,即前文所言之“三者”,“以为文”,描述出来,“不足”,不够。所以呢?“令有所属”,还有别的方面,“所”就是位置,“属”便是指范围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样一来,就“绝学无忧”了。

解:

“素”是白的,简单的。“朴”是朴实、质朴。这说的是要我们看问题的时候,透过表面的五色,看到里面的“素”,保持一种朴实的心态、作风。即“玄之又玄”“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弗居”也。

“私”者,个人也,人之道也。“欲”者,见“利”而“可欲”也。这说的是什么呢?就是要控制我们的人之道的秉性,控制私欲,“寡欲”这个不太好解释,非要说的话,就是减少“红眼病”,别见了别人比自己好过,就眼红嫉妒的不行,见了一些利益,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那么什么是“绝学无忧”呢?

就是说社会做到了前“三者”,个人做到了“令有所属”者,那么就算是没有了这些所谓的学问,没有了诸子包括烤制在内,教诲的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总结:

本章对社会提出了三点,对个人提出了两点,一公一私,相互照应,彼此间联系紧密,需要综合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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