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大汉宪法
2015-08-18 作者: 植物人儿
第386章 大汉宪法
刘峰暂时只得收回皇帝受大汉法律约束的说法,继续说道:“既然大家都反对,那么这一条暂时先放放。从今天开始成立大汉军事委员会,管辖大汉所有军事。大汉皇帝为大汉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是全大汉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军事委员会下设总参谋部、总后勤装备部、总文化部、总情报部。总参谋部部长桑炯,总后勤装备部部长郭耽,总文化部部长肖凯,总情报部部长冯时。”
这个军事问题自然不会有任何人反对。
宣布完着一切,刘峰宣布退朝,返回后宫。
其实大汉法典中的宪法早就按照刘峰的意思制定好了,为了关东政权不和大汉冲突,一直都没有拿出来。所以在刘峰宣布制定宪法之后,一下朝,常沣就把宪法带进皇宫内,交给刘峰审议。
宪法第一条规定,大汉的宪法是大汉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法令圣旨与此法律相违背都无效。
第二条规定大汉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制;第三条规定,大汉的皇帝是大汉的元首,是大汉所有武装力量总司令;
第四条规定,大汉政务由大汉政务院管辖。大汉军事由军事委员会管辖,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由皇帝担任。大汉政务院总理由皇帝任命,政务院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皇帝批准;
第五条规定,大汉法律由大汉议会制定,经皇帝签署生效。大汉议会还负责审议政务院预算决算和工作报告,并有监督政务院的责任。大汉议长由皇帝任命,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规定,大汉司法由大汉法院管辖,政府、议会和皇帝都不得干涉大汉法院审理。但是议会有监督法院的权力。大汉法院院长由皇帝任命。法院分为郡县级法院,州级法院和中央的最高法院。
第七条规定大汉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大汉公民拥有生存权,受教育权,平等权等等,同时也要尽纳税,服兵役的义务。
最后一条规定,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大汉议会、大汉政务院、大汉法院、军事委员会以及皇帝的批准。
宪法就把整个国家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给确立了。当然现阶段司法还没有从政府的职能中剥离出来。但是却必须要写在宪法里,否则以后修改很麻烦。
接着根据宪法精神,制定了《大汉行政法》《大汉议会法》《大汉司法法》从细节上确立三权分立的法律精神。对于军事方面,制定了《大汉军事法》《大汉兵役法》等等细节法律,确保皇帝对大汉军事力量的控制。
接着刘峰召开了政务院会议,政务院副总理以上和顾问都参加。
会议在皇宫内的未央宫召开。
所有的大臣见到皇帝都行跪礼,叩拜,甚至包括关东的老臣,刘峰道:“这跪礼还是废除了好,大家见到我都跪来跪去,这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