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
“我在牌坊这啊,旅馆就在这不远啊,你赶紧过来,咱们干完找点东西吃吃……”
挂断电话后,我放下了手中的啤酒瓶,然后朝着门外走去了。
方达早已在旅馆门口等着我了,看他急的跟火锅上的蚂蚁一样,在门口背着双手来回的踱步走着。
“哎呀,祖宗哎,你怎么这么慢啊,我肚子都快饿瘪了!”
我幸灾乐祸的看了看他,笑道:“谁让你中午不吃东西?”
“我那不是为了钱嘛,别磨蹭了,快点快点!”他说我就火急火燎的拉着我往旅馆里走去。
扣板就是卫生间里坏了一小截,我重新打了点玻璃胶,然后将散落的扣上扣到了龙骨里,也就是十分钟的事,这家伙非带着我;浪费了一下的时间。
“这就好了?”方达歪着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死都信我一下就搞定了。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恨不得一脚将他踹楼下去。
“这么点小事,要的了多长时间?你指望我搞一天是吧?”
“你看你这话说的,哥又不亏待你,走走,带你去喝酒去~”
方达揽着我的肩膀,就要摞步子,我却没有动,而是惊讶的看着他,道:“敢情你晚上不回去了是吧?还喝?”
“本来也没打算回去,我跟你说,这镇上有家小酒馆,半个月前,那里来了一个带着面具的美女,好多老板都被吸引来,都想看看这女的长什么样,有人出十万块钱就为了一睹芳容,这女的愣是一声不吭,时间到了就走人,你说奇怪不?还有女的不爱钱的!”
他说的应该是忆昔,本来不想和他去喝酒的,不过听他提到了忆昔,我竟然不自觉的摞着步子跟他下了楼,直奔“情缘”酒馆而去。
夕阳已经完全的落下了,代表着夜色悄然来临了,刚刚还是空无一人的“情缘”酒馆,此刻却是坐满了形形**的看客,忆昔却没有再弹电子琴,而是换上了一把吉他。
我和方达在伙计的指引下,坐在了一个离看台很远的角落里,他要了一些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然后点了四瓶啤酒。
“怎么样,人多吧,哥不会骗你的,你看,就那个,戴面具那女的,叫忆昔,不过我估计那不是她真名,哪有人取这名字的,你看那身材,那小屁股翘的,啧啧,面具下的脸要不是倾国倾城,就是丑的不敢见人,不过脸都无所谓了,关上灯都一样……”
方达自言自语的说着,脸上的表情很YY,我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这家伙就是一有色心没色胆的瘪三,也就过过嘴瘾,让他真去干背叛老婆的事,他还真不敢。
纵使酷爱民谣的我,也没有听出来忆昔弹得是什么曲子,虽然隔得有想远,但是我觉得她面具下的眼神根本不在任何一个身上,甚至我们这些人在她的眼里就是一片虚无,她已经不是这时间的产物了,早已跳出了红尘的羁绊,呆在三生以外了。
我越是看她越觉得她像刘雯,只不过我不敢确定,因为她的体型更瘦弱一点,而且我从没见过刘雯弹过吉他,乐队没有解散之前,她一直是键盘手。
只不过,光弹吉他却不放声歌唱的人,我很少见到,这个忆昔从下午到现在我一直没有听见她的声音,这也越发的坚定了我的心里的想法。
戴着面具的她,肯定是消失的刘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