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霸王条约
2015-10-14 作者: 娘山好汉
第19章 霸王条约
早上九点,张晓华准时来到了公司。
此时全员都已经到场,纷纷带着兴奋与期待的心情,只等张晓华安排今天的工作。
刚一走进公司的大门,张晓华便在第一时间把目光锁定在了王靖雯身上,不由眼前一亮,心里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清秀可掬的女孩,居然就是昨天那个花枝招展的艳丽女人?
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来!
不错,真不错!
这才是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形象!
张晓华在心里对王靖雯竖起了大拇指,同时他已经清楚的看到了王靖雯的未来,相信在自己的包装下,用不了多久,她就能红遍大江南北,成为歌坛中的一颗超级巨星。
但张晓华并未把这份心情表现出来,当下只见他面无表情,依旧对王靖雯持冷淡态度,径自坐在了沙发上,然后不紧不慢的拿出那份合约书,将其交到了王靖雯手中。
“这是本公司的合约书,你先看看,如果没有意见的话,你就签了吧。”冷冷的说完,张晓华便拿出手机,开始玩起了小游戏,根本不担心王靖雯会拒绝签约,因为他坚信,没有哪个歌手会拒绝唱《容易受伤的女人》这首歌。
王靖雯擦亮了眼睛,专心致志的过目起了手里的合约内容。
起初还好,合同里并没有出现什么过分的条款。
然而,当她把合约书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那原本平静的表情便是渐渐发生了变化……
王靖雯越往下看,心里就越生气,不觉间秀眉紧皱,愤然于色,一张俏脸都扭曲变了形,眸中怒火熊熊,显然是被气得不轻。
忍着满心的愤慨,王靖雯继续往下看,只见部分条款如下:
一:没有甲方(华大娱乐有限公司)的允许,乙方(王靖雯)不得公开露面或参加任何带有商业性的活动。
二:除了甲方以外,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商业合作协议,其中包括影视拍摄协议,音乐制作协议,广告代理协议,综艺节目演出协议等。乙方若想与第三方接触,或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必须要有甲方代表在场。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并在不违背法律与道德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所安排的全部活动,其范围包括演唱会,歌友会,签售会,广告代理,影视拍摄,发行专辑,娱乐互动等合法性商业活动。扣除各项宣传与制作费用后,余下收入以7:3的比列分配,甲方获得总收入的%70,乙方获得总收入的%30。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起始日期为2000年4月5日,截止日期至2005年4月5日。期间乙方会获得《容易受伤的女人》作品的演唱权,双方均可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五:若乙方单方面向甲方提出解约事项,又或乙方违背本合同综上所述的任意一项条款,乙方将被甲方追究法律责任,届时乙方必须按时赔付甲方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损失费。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华大娱乐有限公司】所有。
………………
待看完全部的合约内容后,王靖雯差点没有背过气去!
这哪里是合约,分明就是单方面提出来的霸王条款嘛!
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也就罢了,居然还不准自己随意接拍广告和影视剧等商业节目,甚至连第三方都不准接触,最关键的是,收入竟然是按照7:3的比列分配,而自己只占区区的三成,违约金更是高的吓人,这摆明了是欺负人嘛!
王靖雯气得咬牙切齿,有心把这份所谓的合约书撕得粉碎,但同时她也心知肚明,这是自己唯一翻身的机会,也是可以让自己一炮而红的绝佳机会,错了这村,恐怕就没有这个店了。
其实张晓华这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像那种合作双方因利益而纠纷的案例,上辈子他没少见,不管国内外,都存在着这种隐患,尤其是娱乐圈,更为常见。
所以,只要把有关条款在合约里全都注明,并且把各项条款简约化,让对方从中找不到任何的破绽,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双方对付公堂的事情。
当然前提是,张晓华很有自信,就算自己把合约写的有多么霸道,相信也不会有“对方拒签”的这种情况发生,因为没有人会拒绝经典,更没有人会拒绝成为万众瞩目的超级明星,除非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