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那小贱人会这么生气,换谁也经不起这个刺激!
嗯,所谓名师出高徒!
这帮家伙跟了自己这么久,总算学会了点坑人的本事了。
张晓华很欣慰,但更多的则是感动,因为他没有看错人,而眼下这些人,都是重情重义之人,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背信弃义。
这让张晓华想起了刘、关、张桃园结义的典故,也让他联想到了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的故事,无不是与“情义”二字紧密相连。
简单地说,自己若成大业,离不开这些人!
看到张晓华,艾玛灿然一笑,小嘴里塞满了食物,含糊不清的道:“老板,快来吃东西,不用咱们花钱,不吃白不吃!”
尽管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张晓华依旧面色冷峻,显得很生气,其实他是想让这些人亲口告诉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起码他想证明一下这些人对自己的忠诚。
慢吞吞的去到桌前,张晓华先是没好气地扫了几人一眼,然后沉声道:“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和曹菲菲在一起?”
闻言,艾玛和小海几人瞬间停止了狼吞虎咽,个个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看着张晓华,认为张晓华这是真生气了,无不诚惶诚恐了起来。
唯有袁大同还在抱着一只猪蹄猛啃,吃得津津有味,直接无视了张晓华的存在。
“你大爷的,老子说话你没听……”
张晓华正要破口大骂,却见袁大同忽然把猪蹄叼在了嘴里,然后拿起一双筷子,仿佛是想通过这双筷子说明一些事情。
张晓华脸色一沉,张口就骂:“他奶奶的,你这是想告诉我,做人要吃着嘴里的,想着碗里的么?”
袁大同双眼一眯,摇了摇头,随手扔掉一只筷子,遂对张晓华摆了摆手,跟着又拿起一只筷子,然后将两只筷子合并一起,夹了道菜,竖了竖大拇指,算是回答了张晓华的问题。
“哈哈,我明白了。袁总经理这是想说,咱们和老板就好比一双筷子,想要夹菜吃,就必须两只筷子放在一起,少了谁都不行。嗯嗯,我很赞同袁总经理的比喻!”艾玛笑眯眯的帮袁大同解释道,小嘴上还沾着油,形象虽然跟淑女二字毫不搭边,倒也显得可爱。
不过对于艾玛的解释,张晓华却不予苟同,手指袁大同,故作失望道:“这货明明就是在说,做人得吃着嘴里的,想着碗里的。你看他,嘴里明明叼着个猪蹄,却还要去夹菜,他这明显是贪心不足的表现啊!”
袁大同拿掉嘴里的猪蹄,狠狠鄙视了张晓华一眼。
话说连艾玛都明白自己所表达的意思,这小子没有理由不知道,可他却装傻充愣,还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硬是把白的说成了黑的,严重扭曲了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记得上学的时候,这小子语文每次都是0分,甚至有时候还是负分。没想到现在他的口才居然这么好,真不知道他脑袋是被雷劈过,还是被哪位得道高僧开过光了?
“你到底吃不吃?”袁大同不爽的冲张晓华囔囔道。
“吃,我凭什么不吃?”张晓华立即换上一副厚颜无耻的笑脸。饿了一天了,着实难敌这些美食的诱惑,反正不用自己请客,当下也不入座,拿起一只鸡腿就啃了起来。
“哈哈,我就说嘛,老板早就知道咱们的心思了,刚才他就是在吓唬咱们。”
见张晓华吃了起来,小海几人这才喜笑颜开,继续埋头大吃了起来,各自的心情不言而喻,显然是极好的。
“老板,我想喝那瓶雪利酒。”艾玛嘻嘻笑道。
张晓华今天非常高兴,因为他获得了千金难求的忠诚,心情大好之下也不小气,招手唤来一名服务员,吩咐道:“去,把我上次保存在这里的那瓶雪利酒拿来,我叫张晓华。另外,叫你们那个王经理上来伺候,告诉他,他要是敢不来,老子分分钟投诉他。”
“好的张老板,请您稍等!”服务员忙不迭的去了,与此同时,酒店门口,王经理只觉右眼皮直跳,总感觉事有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