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爆头(二合一)
2015-10-14 作者: 娘山好汉
第112章 爆头(二合一)
包厢门口,袁大同几人站成一排,饶有兴致的看着好戏上演。
在他们眼里,不管是凌风还是王靖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尤其是王靖雯,她今天落到这种田地,也算是她的报应,谁叫她做叛徒来着?所以就算她今天被凌风给玩死,大家也不会对她产生半点的同情。
包间里,张晓华已是酒过三巡,面色泛红,两眼发直,显然是喝得差不多了。
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张晓华起步欲走,却忽觉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双脚根本不听使唤,竟是连道都走不动了。
徐丰年见状赶忙近前搀扶,这才让张晓华稳住了身形,扶着他缓缓走出了包间。
见张晓华已是酩酊大醉,袁大同和小海顾不得继续看戏,急忙一左一右的把张晓华扶住,之后一行人便是奔着酒吧大门走去。
哪想当一行人路过吧台,这时一直被凌风纠缠脱不开身的王靖雯忽地眼睛一亮,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张老板!”
顺着王靖雯的目光,凌风转头瞧去,赫然见到张晓华,凌风顿时脸色一变,怒由心生,也懒得再理王靖雯,瞬间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张晓华身上。
对于张晓华,凌风也是印象深刻的很呢。
上次在星华大酒店,凌风本想戏耍张晓华一番,不料最后却是被张晓华给耍了,一顿饭居然吃了他七百多万,把他心疼的三天三夜都寝食难安。到现在凌风心里都憋着一股恶气,甚至曾经发誓,要是再让他遇到张晓华,他肯定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现在倒好,冤家路窄,总算可以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了。
“他妈的,给本少爷拦住他们。”
凌风伸手怒指张晓华,一声令下,身后的十几名狗腿立即冲了过去,将张晓华一行人的去路堵得死死的。
尽管张晓华现在已经是著名的音乐人,坐拥过亿身家,可是在凌风眼里,张晓华依然是乞丐级人物。
就算华大娱乐被张晓华做得有声有色,但比起金盛集团,华大娱乐着实堪比一间不入流的小公司,不值一提,更不会被凌风放在眼里。
见势不妙,艾玛忙拿出手机,快速拨通了熊壮的电话……
以前受人欺负的时候,大家没有能力请救兵,可现在不一样了,只要一句话,随时可以招来几十人帮忙,因此面对凌风一众狗腿子的堵截,此时艾玛几人也是显得泰然自若,没有表现出一丝的惊慌。
“你们要做什么?”徐丰年警惕的扫了面前的狗腿子们一眼,沉声问道。
众狗腿子们不答,却是个个凶相毕露,目含狰狞,明显是在等待凌风的命令行事。
这些人都是凌风养得打手,平时负责凌风的人身安全,却没什么真本事,整天除了跟着凌风混吃混喝外,就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和街头小混混无异。不过他们人多啊,仗势欺人,特别是欺负老实人,可是这些人的强项。
但此刻在袁大同他们的心里,最讨厌的不是面前的这帮狗腿子,也不是凌风,而是王靖雯。
他们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她自己遇到麻烦也就算了,居然还要连累别人,同时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张晓华已经不再是她的老板了,公司也和她没了半点关系,可是她竟然还敢大言不惭的当众叫张晓华老板,以至于给张晓华招来了一桩麻烦,真是太不要脸了!
“你们快让开,不然我报警了。”徐丰年对挡在身前的一众狗腿子们厉目相向,同时出言警告道。
虽然徐丰年不知道张晓华和凌风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既然对方心存不善,徐丰年就要拿出强硬的态度,不然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
在社会上奔波这么多年,徐丰年不是没见过大场面,所以他自然不惧这些小混混的威胁。不过张晓华已经醉得连站都站不稳,万一对方有意滋事,难保张晓华会安然无恙。为此徐丰年只能尽力拖延时间,等熊壮他们一到,或许事情就好办了。
“报你妈的警,有本少爷在这里,这事天王老子都他妈管不了!”凌风怒吼一声,旋即气势汹汹的奔张晓华走来。近前不屑一笑,看着昏昏欲睡的张晓华,凌风一脸嘲讽的道:“小乞丐,还认识本少爷吗?”
“傻逼~”张晓华或是出于有心,或是出于无意,或是出于客观印象,顺口就冲凌风骂了一句,脸上还带着一抹充满醉意的傻笑,确实是喝高了。
“……”
袁大同几人哭笑不得。
真不知道这小子是真醉还是假醉?
他这话虽说得难听,但意思表达的很到位嘛!
见张晓华死到临头还敢辱骂自己,凌风气不打一处来,不过比起让张晓华受一顿皮肉之苦,凌风更喜欢让他饱受精神上的折磨,当下口无遮拦的道:“听说你以前很喜欢菲菲呢,可惜你的女人,现在已经是本少爷的泄欲工具了。想知道本少爷天天都怎么玩你以前的女人嘛?本少爷最喜欢玩花样,每天晚上都会和你以前的女人打上几炮。本少爷让她趴着,她不敢躺着。本少爷让她蹲着,她不敢站着。本少爷说要玩她后面,她就得乖乖的崛起屁股,让本少爷尽情享受。你要是喜欢,本少爷有空可以拍个录像,给你欣赏一下。”
张晓华听了忽然双眼一睁,立马来了精神。
他倒不在乎曹菲菲每天都被这个禽兽怎么玩弄。但是,他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因为谁都知道曹菲菲以前是他张晓华的未婚妻,虽然以前的张晓华已死,可别人并不知道啊!
眼下这个凌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羞辱自己,自己要是不还以颜色,那以后自己也别想在这天京市立足了。
另外,这个凌风是不好惹,可自己也不是吃素的啊。
怎么说自己现在也是个著名音乐人,还是个男人,丢了什么,都不能丢了面子和自尊,不然肯定会被人耻笑一辈子。
心中有了决定后,张晓华忽地呵呵一笑,摆脱袁大同和小海的搀扶,后退两步,将身体倚靠在吧台上,勉强稳住摇摇欲坠的身体,旋即对凌风勾了勾手指,笑道:“过来,我告诉你一个有关曹菲菲的秘密,保证你下次再和曹菲菲玩的时候,会激情很多。”
凌风是个变态主义者,一切有关女人的事情或者秘密,他都想知道。何况曹菲菲是他的未婚妻,而张晓华又是曹菲菲的前未婚夫,或许曹菲菲真的有什么秘密是张晓华知道而却是自己不知道的。
凌风兴趣大起,果然上前两步,与张晓华面面相觑,距离不过咫尺之间,准备听取张晓华口中有关曹菲菲的秘密。
哪想正在这时,张晓华徒然没由来地冷笑一声,随即二话不说,抄起吧台上的一只酒瓶就猛砸了过去,目标直指凌风的脑门……
砰!
凌风猝不及防,瞬间只听一声爆响,酒瓶正中他的眉心,当时在他脑袋上炸开了花,玻璃碎渣漫天迸射,鲜艳的红酒夹带着一丝猩红的血液,缓缓自凌风的额头流出,划过他的脸庞,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同时他的额头之上,也出现了一道三公分长的血口。
全场静若死寂!
所有人都是屏息静气,目瞪口呆,着实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