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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着说道:“朱仲昀接受过盗窃集团的地狱训练,也流浪过,逃亡过。但是他一直想找回家。直至十岁时,朱父躲瘟疫似地躲着这个可能是自己三子的流浪儿。从此之后,他活着的目的,就变成了复仇。在小时候育迟缓的表面下,他其实很聪明,也很自我。他闯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然后以一个金龟婿的身份回来,和自己的妹妹订婚。而许子枫原来却是个正常人,在盗窃集团和长期乞讨生涯里,因为被殴打,损伤了智力。他或许是言远最好的朋友和伙伴,而言远也利用朋友,导演了一出让朱家人魂飞魄散的戏——这远比他直接杀掉他们,解气多了。他让当年的拐卖案重演,让自己的父兄面临选择,让他们直面自己灵魂的卑劣。最后,他迫不得已,自己上场,在从警局回家后,就下药令他们全部昏迷,然后囚禁折磨,准备一个个杀死。如果不是我们和沈时雁赶到,他这报仇之旅,也算是圆满了。”
壮鱼一直安静听着,叹了口气说:“好极致的BT。”
我如实相告:“那言远这个BT程度,远远还算不上极致。要我点更劲爆资料给你吗?”
壮鱼斩钉截铁:“不要!”
说来有趣,我俩虽为基友,可在写作一事上,却是南辕北辙。我一听到那些科幻概念就头痛要跳脚,而她天不怕地不怕,牛鬼蛇神都不怕,却偏偏怕那些血淋淋的案件。看一点就会吓得睡不着觉。
所以我们还真是天生一对。
“晚上一起吃饭?”她说,“让我安抚一下你那劫后余生的颤抖灵魂?”
我刚想说好,突然间手机“滴”一声进了短信。神差鬼使的,我有了某种预感,说:“等一下,你别挂。”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邬遇来的:
“醒了吗?找时间再聊聊,理一下头绪。”
我果断拿起电话:“鱼,我晚上有事,改天啊。”
壮鱼轻笑了一下:“大忙人,最近又不写书,又是宅女没朋友,你有什么事?”
我淡淡地说:“你这种黄毛丫头,是不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