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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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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在心中芽生根,她忽然蹲下身,蜷缩着身体,轻轻的抽泣:“我只是害怕……”

大衣包裹着她的身子颤得厉害。

凌琛眼中动容,许是没有见过她这般柔弱的时刻,无助恐慌。

他身上的戾气与怒火退的一干二净,“傻瓜。”音色中有着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的宠溺与怜惜。

宋依依感觉到周身被温暖环绕,却没有听到二字。

不知怎么的,心里更酸了,但一直是小心翼翼的在呜咽,不肯出太大的声音,忍得厉害。

凌琛张开长臂,将她整个人抱起,宋依依后来太累了也是太过不好意思不知如何面对,眼睛一闭,什么时候睡懵的,完全没印象。

早晨醒来时,她的外套和鞋子已经除去,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仿佛昨天晚上与凌琛的争吵到她的失态是一场梦。

宋依依清楚,这是真的。

姜小颖了个信息给她,凌琛全家去海南度假了,没叫她是怕她和凌西起冲突,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

宋依依突然感觉空空的,脸颊上那人残留的呼吸和味道,渐渐消弭。

的确是个极好的做法。

姜小颖还说,凌哥哥肯定不会和莫心慈重归于好的,让她把心放肚子里就好。

宋依依今年的春节与往年一样,一个人,一直到了初八的傍晚,她从超市回来,远远的一双纤细修长的小腿,漂亮精致的高跟鞋出现在视线中。

“冒昧打扰宋小姐,可以给我几分钟时间聊聊吗?”面前的女人摘下墨镜,谦虚有礼,态度温和,丝毫没有艺术家或者明星的趾高气扬。

虽然剧情狗血,确实是莫心慈找上门来。

这些天被网上的新闻狂轰滥炸,营销做的好,每天都有曝光率,她想不知道莫心慈都难。

宋依依点点头,没有拒绝的理由,逃避是胆小鬼的做派。

两人约在公寓附近的蛋糕房,里面有座位,正月里邺城的风俗是走亲,店铺大抵萧条一些,关门歇业的铺子比比皆是,蛋糕店里倒也安静。

“宋小姐,也许凌琛并没有向你提起我,你应该知道凌西是我的女儿。”莫心慈比宋依依表面上看到的要着急一些,来不及寒暄,直奔主题。

宋依依不紧不慢:“Eva小姐想表达什么意思?”

莫心慈与凌西如出一辙的眼睛微微烦动,睫毛像是植种过一般浓密乌黑,颇为动人,此时有些窘意:“宋小姐,你千万别误会,我这次回来没想过破坏凌琛的生活,我后悔了,当初不该把西西丢下……”说到动情处,她哽噎着,“凌琛他狠起来太绝情,他不但自己躲着我,更不让我见西西,你能理解一个当母亲的心情吗?”

莫心慈用纸巾擦拭掉晶莹,美人垂泪,却很唯美,不像宋依依哭的眼睛变了形,人家很注意形象的。

宋依依冷静的自己都感到害怕,她不愿意同情这个女人,因为由始至终弱势的人是自己,但莫心慈轻易的将她的弱势展现在她面前。

“宋小姐是凌琛的女朋友,能不能帮帮我,说服凌琛,我没有要同他抢夺西西,毕竟是我有错在先,我只是希望一个星期至少能够和女儿见一次面。”

她激动之余握住了宋依依的手背。宋依依如同触了电一般,条件反射的收回,和她预想的很不一样。

宋依依看得眼睛酸,从对方眼睛里微表情上现不了任何作伪的痕迹,不是对方演技太好,就是她心理阴暗。

期间服务员上奶茶和咖啡。

双方各自整理情绪。

宋依依吸了一口奶茶,正色道:“Eva小姐,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至于你的请求我恐怕爱莫能助。你既然曾经是他的女友,就该清楚他的脾气,所以别为难我了。”

她又吸了两口,抽凳起立,十分干脆果断。

莫心慈有些意外,毕竟之前宋依依给她的感觉,顶多是长得漂亮气质特别的女孩子,很是柔弱善良的外表,没想到心思这般剔透。

她错看了。

凌琛的眼光,岂会俗套?

莫心慈称赞道:“宋小姐是个妙人。”

“谢谢夸奖。”宋依依毫不吝啬溢美之词,“比起优秀的Eva小姐,我自愧弗如。”

“难道你对我和凌琛之前的事情不好奇吗?”

莫心慈惊讶于她的沉稳,很想看看她的平静能维持到什么程度。

宋依依回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表情,“应该说好奇吧,不过凌琛不止你一个前女友,我觉得刨根问底不如往前看,Eva小姐说是不是?”

莫心慈勾唇笑了,优雅的姨妈红唇色显得颇有女神气质。

两人的谈话结束。

宋依依难得的轻松,风一吹,她忽然释怀,其实莫心慈是个怎样的人,与她何干?

凌琛与莫心慈育有一个女儿,是不争的事实,她既已晚到,何必执著。

几分钟后,助理几米翘着个兰花指,喋喋不休:“Eva,我的姑奶奶,你怎么出来都不跟我说一声,万一有狗仔怎么办?”

莫心慈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直到有液体溅出来,她眸中凝滞,答非所问:“几米,你说我快三十岁了,这辈子什么都不缺,是不是该考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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