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然间,弥漫的烟尘内飘出几道丝缕,宛如纤细金线,闪烁着灵动的晶光,俨然比珠光更精纯,轻飘向陈闲。
“这是什么?”
他心神一凛,下意识地想往后躲,却又从这些金色丝缕中,感受到莫名亲近的气息,怔在了原地。
金丝在空中蜿蜒向前,刚触碰到他的皮肤,便如春日细雨,轻柔地没入其中。下一刻,他身躯猛然颤栗,销魂地呻吟出声。
“啊~”
突如其来的刺激,令他措手不及。
在他体内,金丝好似迷路的小蝌蚪,活泼而忙乱,四处游走着,不断撩拨着敏感神经,令他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爽。
在他脑海里,仿佛看见天女群舞、仙子吹箫,美不胜收。
他索性闭眼,沉醉其中。
他明白了,灵珠不仅能让目标烟消云散,同时还将其分解成独特的金色灵气,充当滋润他自身的养料。
换言之,化天地万物、为我所用!
前世他是出了名的懒,能考上大学,完全靠聪慧天分。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陈咸鱼,对此他并没放在心上,还爆出一句经典口头禅。
咸到极致便是仙儿。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指望他穿越后变得奋图强,努力修行,怕是脑子瓦特了。
现在好了,有了这颗灵珠,最大的难题便迎刃而解。
俗世众生修行,需要吸纳外界真气,吸大半天才浓缩出一点儿。而他,只需伸个懒腰,随便挥挥左掌,清理杂物,金色灵气便轻松到手。
这修行方式,真香!
更香的是,金色灵气入体的滋味异常美妙,令他欲仙欲死,瞬间迷上了这个自我安慰神器。
他决定了,从今日起,一定要日日修行!
他虽然还不知,普通真气入体是啥感觉,但非常确信,这种金色灵气绝对比真气更精纯,是更极品的大补之物。
此刻,他体内的肌肉伸展、骨骼咔咔作响,宛如被春雨灌溉后的草木一般,孕育出勃勃生机,带来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很显然,金色灵气让他迅速变强!
“能从待拆迁的废弃建筑中,分解出如此玄妙的灵气,它比我想象得还牛逼啊!咦,这里有只癞蛤蟆,我来试试看……”
他现在渴望灵气,看见啥都想分解,毫不犹豫地扫向那只蛤蟆。
在珠光照射下,那蛤蟆化作一阵白烟,同时飘出道道金色灵气,居然比拆解夫子庙产生的分量还足。
“啊~”
陈闲享受着更猛烈的爽感,再次呻吟。
“偌大夫子庙,还不如一只癞蛤蟆?不对!庙墙是死物,毫无生命力,而蛤蟆是活物,生机旺盛,导致产生的分解物更多!”
他恍然大悟,分解有生命的事物,收获应该会更多。
他再次调转矛头,用灵珠扫向路旁的灌木丛。果然,随着珠光扫过,那些灌木急遽萎缩成灰烬,贡献出不少金色灵气,涌入他体内。
掠夺生机,为我所用,才是灵珠的最强奥义!
“这珠子通吃一切,简直无情!神秘人唤醒它时,最后一句是‘辟地、开天’,不如就叫‘开天珠’!”
他凝视着草灰,被开天珠的强大折服,感慨道:“幸好,它落在本咸鱼手里,不会用来残暴杀戮。若被哪个野心勃勃的大佬掌控,怕是会……”
话没说完,他想到些什么,脸色霎时苍白。
他转头看向北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耸立起来。
不会真是天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