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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氏少见的执拗:“这怎么行,这样有病不治,拖出个好歹怎么办,这次,我可说什么都不能不管你。”
“伯母,这样吧,我带来的有马车,来去比较方便,我带清歌去街上的药铺瞧瞧,如果真的很严重,我再把她立刻送回来。您不晓得,凝萃坊最近又新出了一批胭脂,我有几个颜色定不准买那个,想让清歌帮我参谋参谋。正好,两不耽误,您看这样如何?”
叶氏犹豫,瞥了一眼已经趴在窗口的自己女儿:“这……凝翠坊啊?让傲芙陪你去看行吗?”
岳兰溪温婉一笑:“我跟傲芙可能选大学的眼光不太一样,还是让清歌和我一起去吧,等我们回来,给你们也捎两罐。”
叶氏瞧着岳兰溪,笑的眯起了眼睛:“这怎么好意思。哎呀呀,兰溪真是有福之人啊!瞧这养的,越的细皮嫩肉,乍一看,和那贵妇又有何区别!可见你真是嫁对了人。”
都知道岳兰溪是个童养媳,小时候瘦的跟个柴火棍似得,大约这几年那个苛刻的婆婆去世之后,她的日子好过了些,身子也张开了,眉眼如画,肤色白皙,声音柔润,整个人散着芝兰玉树一般的婉约之美。
岳兰溪也从善如流的道:“您才是有福气,两个女儿都是如花似玉,来日您和伯父,只用坐等吃女婿的礼了。”
叶氏乐呵呵的笑。
杨清歌已经加了一件粉色的小夹袄出来了,叶氏瞧见她,说道:“你真的要出门?你这样行吗?”
“叶姨,多谢你的关心,我已经没事了,你看我穿的这么厚,一定会照顾好我自己的。”她微微一笑,对岳兰溪说道:“我们走吧。”
叶氏看着她穿了粉色小夹袄,紧紧的裹着身子,这夹袄是去年的旧的,棉花都穿薄了,今年大概杨清歌又长高了些,身子亦张开了些,这旧衣竟是穿在她身上极其的服帖,将她那玲珑起伏的胸口,纤细的腰畔曲线展现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