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国政府想通过飞讯技术公司来达到相关目的,希望能从飞讯技术公司和美国高通公司的谈判为华夏国加入关贸协定打开一个缺口,由两家企业的谈判在某种程度、某些领域来减轻华美两国国家级谈判的困难。
国家有关部门的这种考量并非异想天开,要知道现在的飞讯技术公司可是高科技公司,不但在国内它的技术屈一指,就是在国际上,与欧美国家的先进企业相比也毫不逊色,与美国摩托罗拉、瑞典爱立信等国际巨头企业相比,唯一的不足也就是规模和底蕴,因为这需要时间,毕竟飞讯技术公司才成立没有几年,而那些巨头早就成名几十年了。
而且飞讯技术公司现在生产的电话机、程控交换机、寻呼机、手机甚至vcd都已经打入国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甚至在这些产品上面飞讯技术公司的竞争力还是一流的,那些国际巨型企业肯定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肯定在想法设法思考如何与飞讯技术公司竞争,思考如何将它打压一下。
如果此时华夏国能利用好这个机会,委屈一下飞讯技术公司,从而扩大其他产品的出口规模,减少其他国家对我国其他产品的歧视,是有很大机会的,也许那些国家还巴不得呢,正渴望华夏国能这么做。电子产品,特别是高技术的电子产品,其利润率是传统产品、农副产品根本没法比的,西方国家显然非常愿意华夏国收缩飞讯技术公司的出击,宁愿接受华夏国出口没有什么利润的农副产品、海产品、纺织品、玩具什么的。
华夏国高层自然也不是傻子,不会傻到自断手脚,好不容易出现这么一家可以大量出口创汇的公司,怎么会扼杀它的竞争力?但什么都讲究一个平衡,讲究一个效益最大化。飞讯技术公司固然可以为国家创造大量的外汇,但毕竟它只是一家公司,利润再高也只是滋润了这家公司几万人,远远不及在国内全面开花。
华夏国有目前有八亿多农民。他们只能生产农产品,要想改善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本不可能靠国家来救济,不可能将飞讯技术公司赚取的利润夺过来再分配给农民。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卖出去,换回他们所需要的衣服、电器、住房什么的,如果能够让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接纳我国的农产品,那么这对数亿农民来说就是福音,大大好于飞讯技术公司一家好。
国内农业需要打开国外市场。国内极大多数企业也一样需要国外市场。我国的工厂企业很多,但他们大多只能生产一些低科技价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内这些企业只能采取相互杀价的办法来扩大销售,如果能够销往国外,自然对这些工厂企业的工人有好处。
正是因为如此,国家在综合考虑之后,还是希望飞讯技术公司利用一切机会跟高通公司提一提,希望高通公司能够在这些方面协助。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高通公司与美国政府的关系深厚,它不是普通的高科技公司。
国家高层是这么想法,姜新圩未必就愿意做这种好事,自然也得均衡自己的得与失。也要思考高通公司愿不愿意帮这个忙,只有在自己公司损失不大、国家高层又不会为此生气,而高通公司又有可能答应帮忙的情况下,他才会向对方提出。
华夏国政府有如此的想法,美国政府同样也有想法,他们也知道飞讯技术公司到现在也不纯粹是一家高科技公司,肯定与华夏国高层交往密切。他们一方面希望通过飞讯技术公司来影响华夏国高层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希望华夏国能够用钱购买美方企业的专利和其他高科技,而不是想现在这样要仿制就仿制,要借鉴就借鉴。连招呼都不打一个。
显然他们也想通过高通公司与飞讯技术公司的谈判来达到目的。因为在国家级的世贸谈判中,华夏国高层是坚决不承认我国存在技术侵权,国家政策是坚决反对山寨的,最多就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私下做过这种事。根本不值得在这种谈判场合说出来并进行讨论。
这让美国佬感到很憋屈,内心觉得华夏国政府很无赖。特别是面对华夏国拿出一个又一个红头文件,看到华夏国谈判人员例举的一个又一个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权的案例,美国佬欲哭无泪,只好希望通过这些方式——这种不伤害华夏国脸面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另一方面美国还希望让高通公司和飞讯技术公司进行真正的合作,以对付欧洲在移动通信方面的优势。现在欧洲拥有的gs-系统业务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很多都明确表示要引进这套标准。而美国自己扶植的高通公司明的cda却没有几个国家提出引进,美国政府费了好多力气,也只有美国自己和小弟加拿大愿意使用,而且就是美国自身一些电信运营企业也有希望引进欧洲gs-的。
加上高通公司的cda专利有不少被飞讯技术公司抢注,飞讯技术公司这些专利几乎封死了cda前进之路,更让很多本来对引进cda系统有一点点想法的国家或企业打消了念头:我们总不能先跟你们高通公司进行一番艰苦的谈判之后再跟飞讯技术公司再进行一番艰苦的谈判吧?
正是因为飞讯技术公司与美国高通公司的谈判随着时间的延长慢慢扩展了功能,双方从简单的技术合作谈判扩大到了非常多的领域,谈判小组也由开始的五个现在扩展到了十八个,彼此心照不宣的是很多谈判组里安排了不少公司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