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突然变懂事了,余美珍的一颗心甚是安慰,甭管儿子以后能不能赚钱养家,只要他有那颗心,余美珍就觉得满足了。
余美珍感动了一会儿后,突然意识到现在是吃饭时间,于是催促道:“小宝,快吃饭,要不菜就凉了。”
林天宝“嗯”了一声,大口大口地吃着妈妈做的饭菜,重生真好,可以再次品尝到妈妈的厨艺,那种幸福感外人无法体会。
食不言!
待一餐饭吃完,林天宝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妈,您做的饭真好吃,百吃不厌,我以后要天天吃。”
余美珍笑着打趣道:“咱家小宝什么时候变成暖男了?你以前不是嫌妈妈烧的菜没有外面的好吃吗?”
确实,林天宝在没有失去母亲之前,总喜欢到外面去吃,等他失去母亲后,想吃妈妈烧的家常菜就变成了一种奢望。
林天宝涨红了脸,道:“那些都是老黄历了,外面卖的那些吃的又哪有妈您弄的卫生和营养呢?”
余美珍听得心花怒放,为人妻为人母,最大的幸福不就是得到丈夫和儿子的认可吗?
余美珍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道:“儿子,妈现你今天的嘴巴变甜了。”
“哪有?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林天宝也没有闲着,帮忙老妈收拾碗筷。
儿子突然变勤快了,余美珍一时之间难以适应,要知道儿子平常吃完饭就回房间折腾电脑去了,哪会帮她收拾碗筷、抹桌子?
余美珍很想问:“儿子,你今天脑袋没摔坏吧?”不过话到嘴边就被她咽回去了,因为她怕打击到儿子的积极性。
不管怎样,儿子勤快一点是好事。
这不,儿子主动提出帮他爸去送饭。
林天宝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而且年轻人就应该多运动,所以,他揽下了帮老爸送饭的活,让老妈在家里休息。
对此,余美珍也没有拒绝,她觉得儿子出去游一游也是一件好事。
“妈,我给爸送饭去了。”
林家店铺距离住的地方不是很远,步行约莫一刻钟,林天宝和老妈打一声招呼后,提着一个保温饭盒出门了。
林天宝一边走一边观察,他家住的小区和在地球时一样,基本上没有变化,就连他最讨厌的那些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也在这里,也不知是不是林天宝多心,他总觉得那些长舌妇在偷偷议论他没出息之类的,换做以前,林天宝埋头快速走过,今天,昂挺胸!
街道还是以前的街道,与印象中不同的是街道两旁的铺子;城市还是以前的那座城市,若不是很多标识变了,林天宝还以为自个身在地球呢。
走着走着,猪猪出声说道:“主人,恭喜你激活文学目录下小说分支,正式开启养成软件文学大分类,获得100文娱点。”
林天宝一脸的莫名其妙,文娱点?什么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