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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平阳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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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诗讲的是进士及第者的得意之情。不过,这句“一日看尽长安花”,看的是什么花呢?如果你以为看的是牡丹或秋菊,那就要被人笑死了。这位仁兄所说的长安花,不是长在花茎上的花,而是长在平康舫的女人花。

意思是说当初的寻花问柳之举实在不足道,如今哥们进士及第,高官得做,骏马得奇了,便也就心猿意马,不克自封了。一俟查了黄榜,果真进士及第,赶紧骑上快马,去平康坊里找位漂亮妹妹,逍遥快活去也。

这平康坊,位于长安城东区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都是“要闹坊曲”。

尚书省官署位于皇城东,于是附近诸坊就成为举子、选人和外省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当时地方各方镇驻京办事处叫做进奏院,崇仁坊内有进奏院二十五个,而平康坊内就有十五个。

平康坊和崇仁坊夹道南北,考生和选人每年少则数千,多至数万人,云集京城赴选应举,再加上各地驻地办的官员,因此平康坊也就顺理成章地展成了青楼胜地。

京都侠少,名妓风流,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乃天下第一销魂窟是也。而这天下第一销魂窟里,如今排名第一的则是绛真楼,乃天下第一销金窟也。

这儿的第一名妓,叫戚小怜。小怜姑娘的身价,看她一眼,就得一百吊钱,也就是一百两银子,按当时物价折合成今时货币,大概相当于四万块钱左右,所以小怜姑娘的客人不多,因为没有几个人消费得起。

而绛真楼上,除却小怜姑娘,尚有绛真八艳,也是个个绝色,身价高昂,不过相比起小怜姑娘,在这长安城中,还是有诸多权贵富贾消费得起的。

不过,像这样的红姑娘,当然不是简单的侍奉枕席那么简单,那些权贵富贾们来找他们,也不是那等急色猴儿,就为图那片刻温存,而是因为人家这些姑娘谈吐风趣,举止优雅,一颦一笑,万种风情,其享受,远甚于肉欲滋味。

不过,今儿个拉了绛真八艳之一的莱儿和苏苏姑娘对坐饮酒的却不是大腹便便的豪绅富贾,也不是八风不动,举止威严的权贵人物,而是两位京都侠少。

侠少也属于游侠儿,可这游侠儿也分三六九流。就好比那纨绔,下等的纨绔就是纨绔,身家地位到了一定的级别,能在天子脚下称得起一个少字的,那就非同一般了。

此刻拉了莱儿和苏苏姑娘对坐饮酒,附庸风雅的两位游侠儿,就属于上等上上等的侠少:兄曰李伯皓,弟曰李仲轩。

李伯皓被莱儿姑娘的媚眼儿飞得轻飘飘的,忙做风雅状,漫声吟道:“春色照兰宫,秦女坐窗中。柳叶来眉上,桃花落脸红。拂尘开扇匣,卷帐却熏笼。衫薄偏憎日,裙轻更畏风。”

莱儿姑娘羞怯怯捧杯:“公子吟得一手好诗,且请满饮此杯。”

李伯皓大乐,接过杯来洋洋得意便饮。

李仲轩嗤之以鼻:此诗所述流于形于,意境不足,诗句也过于直白,不好。还是江总这《梅花落》更叫人品味无穷。”

李仲轩摸了摸还没长出来的胡子,漫声吟道:“缥色动风香,罗生枝已长。妖姬坠马髻,未插江南珰。转袖花纷落,春衣共有芳。羞作秋胡妇,独采城南桑。”

苏苏姑娘暗暗撇嘴:“两个不学无术的东西,既不应时,也不应景,偏还学人家斯文人,何如欢少,不学无术就是不学无术,粗鲁也粗鲁的有趣。”

心里想着,娇娇软软一个身子,偏还是轻偎过去,同样捧杯,嫣然道:“公子好诗,奴奴敬你一杯。”

李仲轩揽着她不堪一握的小蛮腰,笑道:“如此敬酒可不成,且来一个皮杯儿先。”

“哎呀,公子好坏……”

“砰!”

李伯皓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老二,你究竟懂不懂事,陈子良这《新宫词》何等生动形象,你那《梅花落》怎么比得。”

李仲轩翻了个白眼儿道:“江总这《梅花落》,意境明明远在陈子良这《新宫词》之上,大哥你不学无术,自然品咂不透。”

李伯皓被他当着美人儿评说自己不学无术,脸上登时挂不住了,借着几分酒意,将喝了一半的酒一把泼向李仲轩:“我不学无术?来来来,你去考个进士给瞧瞧。”

“哎呀,说中你的短处了是不是?居然恼羞成怒?”

李仲轩大怒,抓起自己酒杯就泼向李伯皓,李伯皓大怒,抓起莱儿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仲轩,李仲轩抓起苏苏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伯皓,李伯皓抓起酒壶,李仲轩抓起酒坛……

……

琵琶阁上,珠帘密垂,从那帘中看得到外面,而外面的人却休想看得到那张一眼千金的容颜。

此时,小怜姑娘正手持水晶杯,轻啜葡萄酒,笑吟吟地看着珠帘外楼阁下打做一团的李家兄弟。

那张完美的面孔当真一笑,便有颠倒众生的效果。她趴在栏杆上,袖子卷了起来,露出一双嫩藕般的手臂,领口微荡,只露一丝雪痕,却也是无比诱人。

这时候,一个男人从她后边走了过来。他长得不算英俊,面上还有一道疤,却有种很特别的气质,虽然懒洋洋的,也会叫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他的年纪也不算很年轻了,也许该有三十上下,但那双眼睛,却充满青春的活力,让他一下子就有了年轻十岁的感觉。

这个人就是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的京都侠少们的偶像,除却东西两市,尽属聂欢的聂欢。

谁也不会想到,看她一眼就要白银百两,想要睡她或需一座雄城,而且迄今还未听说有谁能成功地一亲芳泽的小怜姑娘闺房中,居然出现了一个男人,而且既不是朝廷权贵,也不是豪绅巨贾的聂欢。

他不但出现在小怜姑娘的闺房之中,而且看他赤着脚儿,穿着一身小衣的模样,显然是小怜姑娘的入幕之宾。

“看什么呢,这么有趣?”

聂欢听到了下边的叱喝乒乓声,却未向外边看上一眼。

“嘘~,别插嘴。”

小怜姑娘竖指于唇,连忙叫他噤声。她虽琴棋书画,堪称当世才女,可是任谁也想不到,她喜欢的居然不是吟诗作赋,而是这种粗汉打架的场面。在她那温柔若水的容颜下,该藏着一颗多么狂野的心。

聂欢没好气地在她翘起的圆臀上拍了一巴掌,小怜姑娘已经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翘起了她那迷人的屁股,一双迷人的眼睛却仍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外面。

聂欢没好气地在那丰隆滚圆的臀上狠狠揉捏了一把,手指刚刚挑起她绯色亵裙的一角,准备引弓拉弦之际,小怜姑娘的贴身丫环小福就蹑手蹑脚地走进来。

自家小姐与聂欢香艳难述的一幕她仿佛视若未见,只是悄悄声儿地禀报道:“欢少,那位千叶姑娘已经到了。”

聂欢微微一愕:“千叶姑娘?”他轻轻一拍额头,恍然道:“是了,约的今日,我居然忘记了。”

聂欢在小怜姑娘的丰臀上又拍了一记,笑骂道:“回来再收拾你。”便赤着一双脚儿,大模大样地走开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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