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撕下一块肉边吃边说道:“我早就出来了,到大兴去看看我的祖母,这几天要回涿郡去,听说那边突厥人要打过来,我回去杀敌去。”
末末也割下一小块肉送到口中,味道还不错,吃完后说道:“你知道李世民吗?”
罗成一愣,问道:“谁是李世民?”
末末笑道:“他自己说是唐国公的二公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罗成想了一下说道:“好像听说唐国公是有个二公子,至于叫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怎么姑娘对他如此感兴趣?”
末末脸上微微一红,没有回答,继续割了一块肉,忽然想起来问道:“这里离晋阳远吗?”
“还好吧,不算太远,要是还从那边林子穿过去的话,也就一天时间就到了,不过要从大路绕的话,应该有三日的路程。姑娘是要去晋阳吗?”罗成边吃边说。
“恩”末末点头应了一声,又不言语了。
两人默默的吃着,一时间有些尴尬。
一只肥兔,末末也就吃了几口便饱了,罗成又吃了点儿,将剩下的用布包好,放到了马背上。
两人看看对方,都呵呵一笑,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饭也吃完了,那接着就该休息了,可在这荒郊野外的,又是孤男寡女,还真的都不适应。
罗成看看她的脚说道:“刚才说给姑娘治伤,姑娘怎么不说话了?”
“啊,不用治了,也不疼,等回去再说吧。”末末摇摇头笑道。
“那怎么行,三天时间呢,你要是不治的话,说不定以后就好不了了,那可麻烦了!”罗成有些纳闷儿,哪有有病不治的。
“啊?那好不了,是不是会成了瘸子?”末末有些担忧的问道。
罗成摸摸鼻子说道:“也不一定,不过肯定不好受的,要看受伤的程度和治疗的时间了。”
末末又开始挣扎了,“这该怎么办,以后要是成了瘸子,李世民会不会嫌弃?可现在真的就要叫他给治吗?”
看末末还在犹豫,罗成就现这个女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优柔寡断,都受伤了为什么不治,也不管她怎么想,直接坐到她对面,一把就将末末的腿拉了过去。
“啊!”末末吓的往回一抽腿说道:“罗公子,我还没想好呢,你别,别这样!”
罗成站起来,有些生气的说道:“末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不愿意治伤,这是病,不是玩笑,再说,现在治就是疼一下的事情,你要等回去了,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你不明白吗?”
“我……”末末有些不知所措,她没想到罗成居然生气了,可是就这样把脚给他看,真的很羞人的。
罗成见她犹豫了,再次坐下,伸出手拍拍自己的腿说道:“来,放过来,就一下就好了,快点儿!”
末末还是有些犹豫,又不知道该不该放过去。这次罗成直接就抓住她的腿没有放开,说道:“放松些,没事的,不疼,你再坐过来一些。”
末末没有反抗,下意识的往罗成这边靠了靠。
罗成将末末脚上的布袜,慢慢的脱了下来。末末脸红的低着头,不敢看。
袜子一脱掉,末末就感到一只温热的大手抓到了脚底,全身都是一颤,之后就感觉那只手在脚上不断的摩挲着,好痒。
她想叫出来,又不好意思,整个心都要麻掉了。
罗成并没有多想,他看到末末脚踝肿了起来,是崴着了,用手摸了一下脚跟儿,便说道:“姑娘忍一下,马上就好了。”
末末一下紧张起来,说道:“疼,不疼?”
罗成笑道:“不疼的,没事,就一下!”然后突然指着末末背后说道:“咦,那边怎么有灯光啊?”
末末好奇的一回头,依然是黑黢黢一片,什么也没有,正要回头问在哪儿,就觉得脚上刺骨的疼痛传来。
“啊!”末末大叫了一声。
罗成轻轻摸摸她的脚说道:“末末,不疼了,好了。”
末末带着眼泪问道:“你说哪里有灯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