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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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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你这一路上要注意安全,嫂子实在放心不下你。”梁素云不无担心地说。

锦西从小到大除了之前去外地打工,就没出过远门,这次去申城那么远的地方,还带着俩个孩子和方锦西这个腿脚不便的,怎么想都有点悬,大家都担心她应付不来。

“你嫂子说的对,城里不比乡下,做什么事都要讲规矩的,你一个人去医院忙里忙外的,能行吗?”林巧珍也愁得慌。

原本大家都想跟去的,想等方锦南做完手术再回来,可锦西说她一个人可以应付,还非得把俩个孩子带过去,这一个农村女人带着一个瘸腿的哥哥去大城市做手术,人生地不熟的,本来就不容易,还要带着龙凤胎去,那怎么能行?

孩子们似乎感觉到什么,一人抱着锦西一条腿,死都不放开。

“我要跟妈妈在一起!”

“我也要妈妈!”

锦西摸摸他们柔软的头顶,笑了笑,她当然知道事情不容易,可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穿越到书里,知道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未来都不走正道,她这个当妈的哪怕自己过得再潇洒,可一想到这件事,就开心不起来。如今她要去申城,短期是不可能回来的,孩子在家里长期见不到妈妈肯定很忧虑,缺乏安全感,有分离焦虑,对孩子长远展不是好事。

再来,她也怕自己的到来无法改变这本书的主线剧情,孩子跟妈妈分开的事还会生,万一被人拐跑了什么的,那可就糟糕了。

如今家里开着停车场,每天车来车往,方家人都很忙,照看孩子肯定不周全,被拐的几率不是没有,锦西思来想去,这孩子还得自己带,再困难也得自己带。

“等我哥做手术你们可以过去,眼下医院没找好,这么多人一起去实在不方便。”

梁素云点头,她也想跟去,可家里有俩个孩子实在照看不过来。

“赚钱是小事,就是我得带孩子,那锦西,等你那边稳定下来你捎个信回来,我们再过去看你,照顾二弟做手术。”

“嗯。”锦西和方锦南一起应道。

方家停车场很多来往申城的大巴,路上补张票很便宜,眼下刚过年,去申城的人不算多,锦西和方锦南运气好占了两个位置,俩人抱着孩子上了车,芝麻和团子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坐大巴意味着什么。

“妈妈,姥姥要去吗?”

“我要舅妈一起去!”

“妈妈我们去哪?”

“叮叮咚咚俩个哥哥一起去!”

俩孩子一人一句,显然有点明白他们要和一直相处的家人离别了。

锦西安慰道:“我们先带舅舅看腿,等我们稳定下来,姥姥和舅妈他们就会去申城看我们。”

小芝麻闻言,眼泪一下子汪在了眼里,她扒着玻璃,不舍地看向所有人,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一哭,林巧珍就跟着擦眼泪,梁素云心里也不是滋味,虽说孩子不是她肚子里出来的,可她看着这俩孩子长大,从月子里就开始伺候,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从前孩子一直在自己身边,眼下第一次分开,谁都不舒服。

团子也揉揉眼睛,哽咽道:“妈妈,我要哥哥一起去。”

叮叮咚咚没心没肺地在那嚷嚷:“弟弟,去大城市要记得给哥哥们大礼物啊!”

小团子很认真地点头:“带礼物给哥哥们!”

小芝麻趴在锦西怀里,闷声哭着,这孩子平常虽然闹腾,可关键时候很懂事,或许她知道这不是耍赖就能解决的事,所以哪怕是哭,也比平时克制很多。

锦西笑着跟大家挥手。

客车缓缓前行,等停车场已经离开视线,小芝麻才回头看向家的方向,久久无法回神。

“妈妈,我想姥姥姥爷。”

小团子也瘪着嘴:“我想哥哥,想舅妈,想姥姥!想姥爷!想小舅舅!”

“我想所有人!”

小芝麻宣布道。

锦西和方锦南对视一眼,随即摸了摸孩子的头,她一直以为俩岁的孩子是不懂事的,哪怕锦西经常以大人的口吻和他们讲道理,可她总认为他们似懂非懂,难以理解大人们的世界的,可才两岁的孩子,却有分离的焦虑,有不舍和思念的情绪,实在让锦西惊讶。

俩孩子窝在锦西怀里闷了很久,才渐渐被沿途的风景吸引。

“妈妈!妈妈!舅舅!舅舅!外边有大马!”小芝麻看着马车激动地喊。

锦西连忙嘘了声:“宝宝,有别人在的时候我们要小声说话,不能吵到别人。”

小芝麻似懂非懂,却在锦西的要求下捂着小嘴巴,之后俩人安静地看着恐龙书,一路睡到了申城。

锦西因为带着孩子,有很多行李,好在方锦南经常干农活,一个人轻轻松松拎了好几袋,俩人几番周折,俩人终于来到了医院边上,锦西原打算先找间招待所住下来,再慢慢找房子,谁知牵着俩个孩子正要去找住处,就听小芝麻忽然嚷嚷道:

“妈妈,有东西!”小芝麻指着地上某东西叫道。

锦西微怔,却见地上躺着一块金表,奇怪的是,周围人流涌动,这块表也极其显眼,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

这块手表表盘简约大方,配以黑色的高档表带,设计十分经典,哪怕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表也称得上精品了。

锦西捡起表,盯着那表盘中间的英文字母,对方锦南说:

“哥,捡到一块表,我们在这等等失主吧?”

方锦南点头道:“你们去那边椅子上坐会,我站在这等。”

冷风飕过,锦西怕孩子冷把孩子抱在怀里,俩人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天要黑了,忽而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她穿了件白色的毛绒外衣,一条黑色皮裤,脚上蹬着高跟鞋,妆容精致。这年代很多人化妆手法不到家,粉脸跟粉墙似的,喜欢把粉涂得又白又厚,眉笔口红也涂抹得不合时宜,但是这个女生的粉底十分贴合,衬得她皮肤细腻白皙,口红也擦得恰到好处,很有质感。

她的打扮明显比这个年代的其他人要高档许多,这样的装扮哪怕放在后世也不算过时。

她在周围找了几圈,才道:“请问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块手表?”

“什么样的?”

对方顿了顿,才道:“不是什么值钱的牌子,就是一块仿表,不值什么钱,但我挺喜欢的。”

锦西勾了勾唇,眼里带着了然的笑意:“是吗?那抱歉我们不能把表给你,因为我捡到的是一块名牌表,显然不是你嘴里所说的不值钱的仿表。”

那女人显然惊讶了片刻,她打量锦西和方锦南的穿着,问:“你捡到的是什么牌子的?”

锦西说了这块表的英文,那女人更为惊讶,良久伸出手道:

“我叫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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