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野羞恼的上前捂住了金博的嘴。
“靠!你居然还记得,忘掉,给我失忆啊!!”
“……所以,你……唔唔……练字……唔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狠狠锤了一拳金博,王野瞪眼威胁道:
“不要让第三人知道,否则……”
金博哈哈的举手告饶:“哈哈哈……是是是,我不会的,绝不会告诉第三人的……”
“不过……”金博贼嘻嘻的道。
“你不是说过嘛,你对那个初恋不是早就没感觉了嘛?现在,你还要写情书给她?……”
金博忽然不敢说下去了,因为他看到王野的双眼里喷射出有如实质般的杀气寒光。
“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掐死,再踢下河喂鱼!!!”
“行行!哈哈哈,我不说,我不说了哈哈哈……不过……哈哈哈,算了算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傍晚时分,王野回到家,坐在书桌前,拿出钢笔和字帖继续开始练字。
他的眸子扫过放在一旁的两张信纸,手指间握着的笔不自觉的握紧,良久复又放松……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如今,我却重归‘不可留的昨日’。
曾经,乱我心者也还未曾给我烦忧……
我该如何选择?
其实早就有答案了不是吗?
时光如水,眨眼即逝,转眼过去一周,中考成绩下来了,所有中学生都可以到学校拿到自己的成绩单,以及做为中学生身份的最后一件事,填志愿,拍毕业照。
今天全校的初三毕业生都会到校,一大清早王野吃完早饭,骑上了自家阔别十八年的自行车,那是一辆淡蓝色自行车。
手上的绷带已级去掉,此时只剩下三道纱布还缠绕在上面,内里已经收口结疤,只是暂时还不能见风。
骑着自行车不过五分钟,马路边金博也蹬着一辆黄色骑行车等在一旁。
两人骑着车一同前往学校。
两车并行,徐徐夏风吹过,吹动黑,神彩飞扬。
王野左手单掌着车把,右手按在右腿根处的口袋处,那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他双眼目视前方,双眸却没有焦距,似乎又在思考着什么问题。
金博两只手掌着车把,上半身下倾压着车头,脸上有些鬼祟或者说警惕的左右转头看了看前后左右,确认周围三十米内都没有人后,他才扭头对着王野小声的说道:
“王野,极效学习能力不但能用在练字上,练歌也行。”
“这些天我在练字,也在练歌,感觉唱功大进,你听我唱两句,听听怎么样。”
“咳咳……”金博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唱,而他的话也把王野从深思中拉回到现实。
什么?不止能用在练字,还能用在练歌上?
这提醒了王野。
是啊,我早该想到的,练字是手上功夫,练歌是嘴上功夫,说穿了都是对肌肉和神经记忆能力的锻炼,只是一个在手上,一个在嗓子上,本质来说并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