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背地里,她跟着王光荣苦练功夫,在他的各种残酷训练下,一步步成为他手中的一柄剑。而这期间,她只交过一个朋友,那就是于子昂。
于子昂的家人就是为安家做事的,起初,两人并不相识,后来,于子昂在学校被人欺负,是曹妮救了她,本来曹妮以为只是举手之劳,可是于子昂却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着她。
那个年龄,纵然心炼成钢,也会渴望有人陪伴,所以曹妮终于跟这个当时看起来还很正常的小姑娘变成了朋友。
原本是一段很纯情的友谊,却因为她们各自的选择,和于子昂那渐渐膨胀扭曲的感情消失殆尽。
后来曹妮放弃了念完大学,悄无声息的回来,隐藏在王光荣的背后。
她的大学生活很短,短到她甚至记不起那段时间究竟生过什么事情。
谁知,她刚在安家呆了一年,王光荣就出事了,她也险些在那场灾难中沦丧。
好在,老天爷是同情她的,所以让她逃过一劫后,又找到了王光荣,然后她就一直跟着他,直到她被他派来我的身边。
她没有说她跟着王光荣的这段时间,她做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她能如此强大,必定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她吃的苦,想必是常人无法忍受,也难以想像的。
听完曹妮的话,我的心一点点的疼起来,如果她没在开车,我一定要狠狠的抱着她,我问她为什么不选择就此脱离那个黑暗的生活?
曹妮摇摇头,冷冷的说:“就此脱离?若是那样,我又如何对得起光荣大哥对我的养育之情?我生来就该是他的一把剑,只是这把剑,最后被他移交给了你而已。”
我顿时不知道该做什么,摸出一根烟,我不禁想,若是当年的我,会这么做么?也许王光荣真的是曹妮的恩人,但是他在成就她的同时也毁了她。
“为什么突然想起来跟我说这些?我记得,以前我问,你从来都守口如瓶。”我揉着太阳穴,好奇地问道。
曹妮抿了抿薄唇,沉声说:“看到那些人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突然就想起来了,也许是有些事藏得太久了,才让我变得如此容易感伤,所以,倒不如说出来,我想,说出来就好了。”
我抬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说道:“你知道么?我挺恨王光荣的,如果是我,我一定不舍得让你面对那种残酷的生活,一定会让你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你不是他,你不会懂。”曹妮偏过脸,避开我的手,冷淡疏离的说道。
是啊,我不是他,但我会比他对你更好。
我心想,叹了口气,闷头抽烟。
接下来的一段路,我们两人都很沉默,好在在我快要憋死的时候,她停下了车。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我看到一幢高档别墅,我问:“这是罗永军的家?身为sh长,住在这么豪华的地方,会不会有点太高调了?”
曹妮靠在椅背上,淡淡道:“这不是他家,是他收hu收到的一套房子,里面养着他的两个小情人,他几乎隔几天就会过来,无论他今天在不在,这里都是一个好去处。”
呵,原来罗江他爸爸不光金屋藏娇,而且一藏还藏了两个啊?不知道这个老男人有没有那个体力能同时满足两个女人。
我皱着眉头,考虑着曹妮的话,刚要说话,她突然“嘘”了一声,然后突然按住我的后脑勺,一口含住我的嘴唇,我一愣,搂着她的腰,化被动为主动,和她热烈的吻起来。
耳边有停车声,我用余光看着外面,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下了车,他警惕的朝四周看了看,目光定格在我们身上,然后了然的笑了笑,就朝着那幢别墅走了过去。
等到他消失不见,曹妮才松开我,我却不给她机会,扣着她的后脑勺,继续着这场无法抑制的深吻。
“啊!”嘴唇上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痛,我松开嘴巴,曹妮一把把我推开,舔了舔嘴唇上的血,说:“办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