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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你和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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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的岭南阴雨连绵,暖湿气流常年盘踞在五岭以南,纵然已是寒冬腊月依然温暖如春,一件长衫出门活动非常舒适,南国的夏天有海风吹拂反而比北方更凉爽。◆

南越王宫,赵佗睁开了双眼,几十年养成的生物钟让他准时在日出时醒来,内侍推着四轮小车到巨大的露台上,四层的土木高楼足有十丈,这是南越第一高度。

欣赏美丽的日出,他非常喜欢看日出,那是先秦时代养成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曹时陪着老人欣赏朝阳,最近一个月他时常会过来陪着他,内侍曾经阻拦过几次,赵佗看朝阳时不喜欢被人打扰,哪怕他的亲儿子亲孙子也不行,但是赵佗意外的允许他一同观景。

“我记得那还是始皇帝二十八年(前219年),我是个22岁风华正茂的小年轻,凭借灭秦之战积累功勋至五大夫爵,作为屠睢的副将统率秦军30万平定南越,我们秦人不习惯闷热潮湿的南越气候,到了五岭被毒瘴毒死了几万人,过了五岭水土不服有几万人失去战斗力,南越的土民像狡诈的毒蛇,钻进树林里用淬毒的长矛、吹箭袭击我们,在我们的水力下毒,引诱我们到密林中偷袭,那一仗我们吃了个大亏,30万人死了快20万人,屠睢也死了。”

赵佗一张口是标准的关中秦腔,一百年了没有丝毫改变。

他和赵高一样是赢姓赵氏,秦扫**一统天下前的十几年,跟随他的父亲早早的投靠秦国为大夫。而他则以同宗亲族的身份得到特殊待遇,从公卒积累功勋一步步爬上五大夫的高爵。同时的另一位名将,王翦的孙子。统率长城军团的王离,同样是五大夫爵。

宗室身份给他带来的巨大便利不止这些,二十二岁可以当上几十万秦军的副将,古往今来大概也就统率四十万赵军的赵括,以及统率二十万汉军的曹时有一拼。

赵佗须皆白老态龙钟,只有借助拐杖才能勉强行走,100岁的老人说话略有点口齿不清,高大的身躯像的衣服架子,昔日强壮的身体变的骨瘦如材。风烛残年的老人在享受为数不多的晚年好时光。

“屠睢死的时候很惨,他中了南越人的毒箭,喝了南越人下的毒,肚子鼓起来像个怀孕的女人,他临死前恰好是一个阳光明媚的黎明,就像今天的天气,今天的太阳一样,他抓着我的手告诉我要记住自己的使命,身为秦人的使命。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句话,他震撼了我的心。”

“什么话?”

“我们并不是为始皇帝开疆扩土,而是在为秦人寻找栖身之地,关中土地丰美山河秀丽。但我们秦人早晚要走出关中,犹如三晋之兴来自表里山河,晋人称霸却来自走出去。家乡再好也要在外生存,家乡留给我们的机会永远是不够的。南越是我们秦人向巴蜀以南的最大尝试,我们是秦人的先驱者。为后人奠定南下的基础,纵然死也无憾了!屠睢是我亲手葬下的,他的身体里有太多的虫子,在那个早晨他咽下了气,我用洁净无垢的火把他的尸点燃,看着那些可恶对虫子在火焰里扭曲挣扎而死去,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早晨。”

赵佗单手托腮静静沉思着,雪白的长眉时而微蹙,时而挑起回忆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峥嵘岁月。

曹时沉默着。

年过百岁的老人每一言每一语都会给大带来绝大的冲击,或许只有到了他那个年纪才体会到看破红尘、看透生死的深邃智慧。

“任嚣,他是始皇帝派遣的第二任大将,带来20万生力军支援南越,在我们的指引下顺利绕过五岭的绝地,吸取上次失败的教训避免钻树林和野蛮的越人战斗,我们一路势如破竹的攻陷番禹,杀死南越王驺家满门,我们霸占了南越平原最好的耕地,越人被我们逼迫到山里无法走出来,只用了4年的时间,越人终于受不住山里的艰苦生活,衣衫褴褛的走出密林投降了,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远比灭魏,灭赵,灭楚,灭齐更快乐,越人为我们治伤,教我们避免被毒瘴杀死,还有南越的种植习惯,我是龙川县令,在龙川招抚西瓯越人,渡过几年平静的生活……”

赵佗的语气从激昂转为平淡,缓缓讲述着他平定西瓯的过程,把龙川从南越边境最野蛮的地区,转变为仅次于番禹最靠拢秦军的重要支柱,他的秦人妻子病死,就在当地迎娶越人女子为妻,那个女人为他生下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长子和次子没有活过10岁,只有最小的儿子长大成年,没想到刚满三十岁病死,只留下小孙子赵眜抚育长大。

曹时没有打断老的絮叨,直到老人家意识到自己扯歪话题。

“抱歉啊!人老了就是这样碎嘴,我刚才讲到那儿?任嚣病重不治招我回番禹,其实我知道他活不久的,他的年纪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没有及时得到越人及时调理,在南越活了十年已属万幸,他临死前也是个早晨,或许我和早晨朝阳是有缘分的,始皇帝已经驾崩两年了,他对我说秦政无道中原扰乱,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任命我当了南海都尉,统率二十多万秦人和两百万越人,下达了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的命令,楚汉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我称王了。”

曹时默然不动,赵佗的称王是那样的波澜不惊,仿佛隔壁邻居家生个大胖小子似的轻松,比起波澜壮阔的楚汉战争,赵佗称王只是那个时代小小的注脚,的确不需要太惊讶。

“我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无趣呢?我也这样认为啊!前半生跌宕起伏的岁月。后半生平淡如水的生活,我在南越生活的太久了。久到我已经忘记了使命,忘记了屠睢临死前的嘱托。我以为我的人生将会在南越结束,直到你们的出现。”

赵佗感慨道:“楚人!我没有见过刘邦,但是我对他的人生知之甚详,他是反叛大秦的群盗领,他是征服三秦的汉王,他是灭楚称帝的汉太祖,我眼睁睁看着他从一个普通的盗贼领,成长为一个大帝国的开国君主,刘邦是始皇帝驾崩以来。第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我很讨厌楚人,很讨厌汉人,但是我必须接受现实,秦人成了汉人,我有什么可挣扎的?我很惊讶你们的到来,更惊讶你的年轻,你今年才十八岁吧?”

曹时道:“颛顼历十月为新年岁,过了十月年满十九岁。”

赵佗点点头说道:“比我当年还要年轻的多。我21岁任命为秦军副将,你十八岁就做了汉军大将,我不如你。”

曹时不以为然:“奉天子之命,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值得羡慕。”

“你能这么想就对了,我当了六十多年南越王,高后攻击南越。我曾私刻皇帝印玺,双方合议后又销毁了。我当了几十年的土皇帝,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皇帝。你的出身优越,地位崇高,皇帝很亲近你,很喜爱你,但终究会有一天厌恶你,忌惮你,防范你,直到杀死你,伍子胥,文种是春秋时代的老黄历,李牧、廉颇、蒙恬就在一百年内生过,他们的昨天,就是你的明天。”

“不会的。”

“老夫年百岁岂会骗你这少年人?我那不成器的孙儿,重孙儿还要靠你的照拂,老夫的身体是没有余力返回关中的,留在番禹过几年安静生活,死后把骨灰带回咸阳旁安葬就满足了。”

曹时沉默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佗。

赵佗知道他很为难,雪白的眉毛抖动,面前的年轻人是曹参的重孙,按照年纪做自己的重孙绰绰有余,他的重孙赵婴齐年纪比曹时稍大。

十六岁官拜少府名闻天下,十八岁拜车骑将军,先灭夜郎,后灭南越,放在大秦帝国那会儿,始皇帝也要重用这样的人才,李信不就是年纪轻轻二十多岁的秦将,率领秦军二十万伐楚而败退回咸阳,年轻的好处是前途远大,然而年轻并不是完美无缺,年轻骤升高位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你一定听懂了,74年前的我和你一样,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身在南越该如何应对始皇帝,我的选择是扎根在南越,面朝大海躬耕于斯,即便大秦帝国气运昌盛,我也不会再回到咸阳了,我立功时太年轻,为百官同僚所忌,当我年长又远离中枢太久,为天子所忌,不如留在荒野之地做个封疆大吏,倘若时代允许就会像我今天这样做个诸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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